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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月談基

    不是可恨能解決問題的,是違法了!

    讓11歲的孩子替別人領了20年的工資。現在校長的權利這麼大?會不會有法律來管理他呢?

  • 2 # 勇傑2020

    我總是認為破壞制度的人是最壞的,掌握公權力的人尤其是關鍵崗位,必須要有堅守,否則社會就一瀉千里。邱老師作為一個班主任公權力小得可憐,即便如此,他都能把它發揮極致,我只能說他完全不配做一名教師。人性本來就天生有惡的地方,就是要透過制度和人把它遏制住,如果沒有堅守社會將成為叢林法則的天地。

  • 3 # 塞外之春

    如果是那個誰真正分數線不夠,不算冒名頂替;為了自己的孩子將來,串通別人操作的,沒那麼可恨!如果冒名頂替,那就不是可恨了,是缺大德了...

  • 4 # 歡樂大老陳

    邱老師的做法雖違法,但並不可恨,甚至值得同情。他利用苟晶放棄了的中專委培名額,花錢為自已的女兒謀一條上學路,沒有對苟晶造成傷害,只是謀學的手段錯了,有什麼可恨的呢?真正可恨的,是那些為了讓自己孩子升學而剝奪別人升學權利的人。

  • 5 # 石河子大貓

    不可恨嗎?自己是班主任老師,是學科帶頭人,自己的女兒沒有教育好,拿自己的學生下手,給自己的女兒冒名頂替,還連累十幾個人,自己的兒子去世了,不然那個當警察

  • 6 # 木香春暖

    邱某渣師應該槍斃,破壞了寒門學子唯一的一個最公平的機會,破壞了高考的公平性,哪怕苟晶自己放棄的,如果邱某不冒名頂替,還會有其他合格的孩子上,讓不合格的邱某上學,就會擠掉一個合格孩子的名義,不論苟晶如何,邱某都最大惡及,必須嚴懲

  • 7 # 沙城2少

    不是可恨,是太可恨了!1997年,香港都回歸了,可是在濟寧這個小地方,苟晶上清北的分數,硬生生被邱老師一夥人使盡了神通篡改成了中專委培成績,還被冒名頂替上學。這,不止是毀了苟晶的人生,更讓我國痛失一個高尖端人才啊!邱老師一夥,你們想過沒有,你們毀掉的不僅是苟晶的教授博士夢,更是毀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夢啊……

  • 8 # 只是一個名字而已

    不要糾結邱老師是否可恨,可憐之人大多都有可恨之處。邱老師犯了法,必須受到制裁,我們可以同情他,卻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 9 # 夕下行行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人心不古,世風日下。

    枉為人師,枉為人父。

    愧對老師這個稱呼,為一己私利,剝奪別人家孩子上學的權利。有人說苟晶放棄了,他只是用了下。苟晶放棄的他能拿嗎,不應該是順延下一位嗎,他剝奪的就是下一位學生的權利,改變的就是下一位學生的命運。

    一名老師,還是名師,卻教不好自已的兒女,不反省自己,反而使用卑鄙齷齪的手段,為自己的子女謀得不當利益,最終還是害了自己的子女。

    此等害人害己之人,難道還不可恨。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子女現在都要恨他。

    但怎麼還有人同情他,為他開脫呢。只能說是同病相憐,可憐天下父母心。

    不成器的子女多了,在將心比心,也是在為他們自己開脫。

  • 10 # DanJianli

    從小處說,他偷的是她學生遺棄的東西,從大處說,他破壞的是師德和教育公平,從情感搶來說,他是個愛女心切但失敗的父親。她確實用違法的手段為女兒謀利益啦。既然事情已經發酵到網上,就事關教育公平,邱老師肯定可恨,他也受到應有的懲罰,77歲被採取強制措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呀。

  • 11 # 夏日清風與冬日暖陽

    不管怎麼樣,那個壞蛋班主任教師都不應該賤(踐)踏高考錄取制度!

    不管是苟晶自己放棄的,還是苟晶被班主任教師矇蔽被迫放棄的,那個高考錄取名額都不應當冒名頂替!那是犯法!

    支援苟晶!

    不管怎麼說,苟晶都是受害者!

    不能混淆視聽!不能黑白顛倒!

    我看到,近日有人轉而懷疑苟晶,質疑苟晶,倒批苟晶,可能是壞惡勢力反撲!反攻倒算!惡人反口!

    不管怎麼說!苟晶絕對是受害者!

    那個混蛋班主任教師,就是個 玷汙踐踏 人們都認為應當公正的高考錄取制度的 下流鬼!

    不要扣什麼帽子!什麼“讓山東曝光了,丟臉了”。丟人的是弄虛作假的人!丟人的是坑蒙拐騙的人!丟人的是那個姓丘的“胡作非為”的班主任教師和一幫一同與之胡來犯法的人!

  • 12 # 絕版傻福

    評論邱可憐不可恨的人都是老師嗎?邱沒有頂替苟,但頂替了因苟放棄而本可以按分數排名補上來的不知情的冤大頭,你們想到了嗎?她放棄的但別人有用的東西誰可以拿也是有規則的,否則一窩蜂都來搶那不亂了套了?你有權你就可以先得到那不成了強盜邏輯嗎?你那是撿來的嘛嗎?分明是從那個現在還不知情的應該按規則補上來的受害人那裡搶來的嘛,還美其名曰是“撿”來的,可憐邱的人要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廉恥之心在哪裡?

  • 13 # 研究推背圖

    借名買房違章違法,不當獲利,屬無心為惡,可有人確以此為由,致購房人於死地,而霸佔房產,這是二種不同性質問題。作人不能太苟晶。

  • 14 # 亮亮爸爸475

    邱老師可恨不可恨自有法律定論。可恨的是事情已經處理了,還有些人在喋喋不休為邱老師鳴不平,要治苟晶的罪,非要各打五十大板,你們早幹什麼去了?風口浪尖上為什麼都是縮頭烏龜?事後鳴不平無非想買鏈條利益者們的好,又不用擔風險。這就是中國的聰明人?

  • 15 # 梅媽媽

    邱老師違規做錯事,但談不上特別可恨。他為自己的女兒謀得一份前程,也屬於職務之便,對女兒有私心和愛心,在某種程度下可以理解。

    關於苟晶事件的分析,我們一定要保持客觀理性,班主任邱老師錯了就是錯了,不要因為苟晶某些語言和事實上的誇大而去掩蓋邱老師的某些行為。

    對這個事件背後有著極其深刻的意義,而且是積極的,是讓我們來正視這種社會現象。不再讓優秀的、處於弱勢群體的寒門學子再次成為被頂替的物件。

    我們不能否定苟晶事件帶來的這種推動性的改變,要從大局出發。也不要聚焦於邱老師是否可恨,因為做這種事情的人是一小撮人,而不是某一個人就可以辦成的。

    現在網路上有很多人在批評苟晶,在指責她,甚至謾罵她,說她撒謊、可惡,欺騙大眾,騙取別人的同情,炒作自己、蹭流量。

    處理了這麼多人都是因為她,咒罵她是否因為那麼多人受了處理,她才心安理得,等等。所以我說我們要理性客觀的看待問題,不要罵。

    從另外一個角度說,苟晶到底觸動了誰的利益?動了誰的乳酪?是誰對她如此的不滿?以及為什麼對她如此不滿?

    僅僅是因為苟晶考的分數不是像她說的那麼高嗎?

    我想不是這樣的。苟晶的錯誤和班主任邱老師的錯是兩碼事,完全屬於不同的概念。由雙方的錯誤所引起的對別人利益的傷害程度也是不能等同的。

    上學時的苟晶年齡還小,心裡還不夠成熟,對事物的認知也不會那麼深刻,對未來她更是無法想象和判斷。

    但班主任邱老師就不一樣了,他深知教育系統的規則以及他所做的事情,給女兒帶來的長遠利益是完全可以判斷的。

    總結:總體來說邱老師的錯和違規行為,其惡劣程度要遠遠大於苟晶誇大分數的事實。

    現在網路上廣大的網民對苟晶事件的踴躍參與,我覺得絕對是好事情,相當於我們在全社會進行了一場史無前例的,推動教育系統自省的活動,今後會更多的保護優秀學子的上學權利。

    不會再發生偷走別人的人生,阻礙別人的發展。同時也是對優秀學子,未來對社會做貢獻的提前保護。想一想這都是好事情呀。

  • 16 # 大熊貓7634

    我認為不可恨,因為他拾了過被人遺棄的物,做了個違紀的小動作,給自己女兒找了一個沒有多大意義的職業,對苟晶人生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 17 # 老生常談47109818

    從父親的角度,滿是關愛。他的行為並不完全是那種損人利己,這可能是那個時期產物。俺88年初中畢業考的是部屬重點中專,92年畢業分配,大量的委培生搶走了統招生好單位,這公平嗎?三十年過去了,當年的統招生大部分比大部分委培生過得好,有些東西可以改變一時,但改變不了一世,有些東西是與生俱來的,如好學、勤奮、執著

  • 18 # 愛讀書的傑哥

    可恨至極!

    一不能讓孩子堂堂正正做人,毀掉孩子的一生,有人說這是貪小便宜,即使這就是小便宜,請問這能 貪嗎?

    身為一個老師,沒有做人的基本原則,配為人師嗎?

    法律和道德方面的責任,一個也跑不了。

    竟然有很多老師為之喊冤,這些老師沒有是非觀念,配為人師嗎?

  • 19 # 老而不死

    邱老師就不配為老師。師者傳道授業釋疑解惑,傳道為先。邱老師傳的是什麼道,他傳遞的是,為了自己,為了親生孩子,不惜犧牲自己學生的九年寒窗苦讀,不惜犧牲被頂替學生一家人九年的辛苦勞作,甚至不惜犧牲被頂替學生的一生幸福!在東窗事發後,邱老師不是道歉認錯,而是上門威脅!哪裡有一點老師的尊嚴,哪裡有一點老師的良心,哪裡還有一點師德!這樣的人就不配當老師,應剝奪其老師資格,清除出老師隊伍!

  • 20 # 千公智庫首席研究員

    當然可恨。作為公民,知法犯法,違反高考制度。作為老師,坑害學生,為師失格。作為家長,謀私害人,為父不尊。此類人,要堅決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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