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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瓏軒的日常生活

    這個問題問的好,之前許多明星大碗代言廣告都是隻管賺錢,不管產品質量,只管拿錢不管是否坑了老百姓,這種行為普遍存在,讓老百姓非常氣憤!

    1.之前明星代言的廣告特別多,好多都是虛假的廣告,如治療不孕不育,非常厲害的藥物,化妝品,各種保健品,被誇大的教育及家電,遊戲等等,真的坑害了很多人,然而明星們拍完廣告,拿完錢走人,不管後果。這樣讓我們對某些明星是非常厭惡!

    2.好在國家現在已經出臺立法,重拳打擊這樣的虛假廣告行為,堅決處理這樣的明星大碗!《廣告法》在第38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釋出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廣告組織及參與者都將收到法律的制裁。所以現在很多明星在拍攝廣告費時候都會前期的調研下產品,現在已經比之前好多了!所以希望國家繼續整治娛樂圈明星大碗的各種活動。我們現在的社會,需要的是科學家及科技工作者,不需要謝謝娛樂圈的小鮮肉們,

  • 2 # 8090懷舊娛樂

    其實明星代言產品無可厚非的!所有國家的奢侈品和品牌推廣都會請明星代言的!

    但是中國內地廣告代言產品代言沒有完善的法律約束,導致很多明星亂代言和虛假代言的情況!特別是保健品,減肥藥,化妝品,整容機構高發區!

    明星代言產品要不要負責人還是要看明星代言的是什麼!

    就像成龍大哥代言的遊戲!成年都有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遊戲未成年不能註冊有防沉迷!

    還有我們的天王黎明也是代言的遊戲!

    還有我們內地尊稱他為建學狂魔慈善家的古天樂!

    假如你玩遊戲充錢充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都是成年人難道也要代言的明星負責人?

    可是就是因為孫紅雷接了一個某二手車的廣告,一說起沒有中間商賺差價就能想起某二手車,某二手車也可謂是二手車市場的巨頭之一,也就是因為孫紅雷給瓜子打的廣告,也讓紅雷的粉絲買二手車時有好的選擇,某二手車也是賺的盆滿缽滿,可是有某二手車裡有一句廣告“車主多賣錢,買家少花錢”也成為著名商業裡的“偽邏輯”,頻發的事故和內幕曝光讓某二手車的名聲掃地,本來對於孫紅雷的影響不是很大,但是明星代言是要遲早被針對的,很多地方的法院都接到了訴訟,就是說孫紅雷虛假宣傳,這回孫紅雷可被這個某二手車坑慘了!

    近日,著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的P2P產品愛錢進出事了,當事人被騙金額高達230億。2日晚汪涵團隊透過社交媒體平臺發聲明迴應了代言“愛錢進”APP涉嫌詐騙一事,鄭重道歉。

    像金融方面的代言明星有沒有責任?其實大家都知道“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就像“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與之相似。

    那麼多人被騙?被金融公司騙!還不是你想要別人的高息,別人卻想吃掉你的本金!P2P金融平臺不是嘛!小額借貸但是利息卻高的離譜還不是很多人借,不知道坑多少人!

    所以不是所有廣告代言都讓明星出來背鍋!你投資吃高息的時候?想過分明星一份了?

  • 3 # 點點o娛樂

    明星代言產品翻車,我想說的是,汪涵這個代言產品翻車絕對不是第一起案例了

    早年趙本山範偉代言蟻力神翻車

    成龍霸王洗髮水有致癌物

    林志玲保健品代言翻車

    張凱麗的老人鞋摔腿骨折等

    我想說的是當我們在選明星代言產品時是出於什麼目的選對,是對明星信任選的產品還是覺得公司能請得起明星是個大公司請的,還是說只相信自己選的。

    那麼你看見趙本山範偉平時用過蟻力神還是見過成龍用過霸王洗髮水

    同時明星代言產品也不一定適合你,所以我個人角度先不說汪涵有沒有責任,產品是不是我們自己選的,如果你是一個成年人應該知道有很多明星代言產品翻車吧,是不是的對我們自己也該負責呢

    多做一些防範措施,我想想騙你的人就會更少了

  • 4 # 漫步銀河8

    肯定會有責任!

    說到明星代言,我想起一件真事。

    小時候,我本家的一個叔伯,三十歲了高不成低不就,一直沒有合適的物件,這在農村已經很玄乎了,屬於典型的大齡青年。

    一日,有人登門提親,全家喜出望外。見面不久,便操辦訂了婚,可在日後的交往中,發現女方並不像媒人所說的那麼回事:除了人品外,感覺女方還有一種奇怪的疾病。

    伯伯家去找提親者,說出緣由,要求退了這門親事,以及所有花銷、誤工費的賠付等。

    這個人一下傻眼了!他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媒人,只為了一點蠅頭小利。或許他真不知道女方的身體疾病。

    這人後來忙不迭追要訂婚禮金,一趟一趟焦頭爛額。不知道後來要回來沒有,反正遭到不少人嘲笑和奚落。

    這正如明星代言,代理產品出了問題,代言人肯定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在新《廣告法》裡也得到明確。

    明星代言廣告由來已久,其初衷多少含有功利目的。

    明星在大眾心目裡,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影響力,無形中增強了消費者的投資熱情和信心。

    可一旦產品出了問題,等同於代言了虛假廣告,就應承擔責任。

    有的代言人以現身說教形式(且不說真假),宣傳產品的功效和好處,如此的情況下,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代言人也有主觀過失,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明星代言廣告,都有不菲的收入,這是盡人皆知。只為自己的利益而不顧消費者的權益,產品出了問題,不能說就終止代言合同、退出廣告費收入,並做出道歉來草草了事。

    如是這樣的話,代言不實廣告的,便無所顧忌,日後又有人捲土重來,那消費者的資金投入,除了對商家付諸法律,該如何進行追討和維護?

  • 5 # agn成長記

    是有一些關係的,畢竟平常老百姓都有一個觀念

    那就是:上了電視就是靠譜的,明星就是靠譜的

    但是理財這種東西大家也有一定是非觀,和辨別基礎,出了這事汪涵的做法我覺得還是可以的,也在積極請律師幫忙追回,全程跟蹤

    再者這麼多人代言只找汪涵,除了汪涵資歷高以外

    其他代言人不好找。。。。

    因為娛樂圈工作性質的原因,都是四處出差住旅館,行程也都不確定,受害著找他們維權會有些困難,代價也更高

    而汪涵是芒果臺的常駐主持人,其業務範圍主要就在長沙廣電那邊

    所以才會聚集起那麼多人在那裡蹲守

    事實證明,也確實有效上了熱搜

    所以建議大家關於錢,還是要三思而後行,天上掉餡餅也不會砸到我們身上,一步一個腳印才最為靠譜!

  • 6 # 每日講法
    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廣告法》第56條的規定,虛假廣告給消費者的生命健康造成損害的,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虛假廣告與消費者生命健康無關的,代言人明知或應知該廣告是虛假廣告,才承擔賠償責任。

    意思就是,有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無論代言人是否知道廣告為虛假廣告,都需要向受害的消費者賠償。無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代言人有過錯才承擔責任。

    行政處罰

    一、罰款:有幾類特殊情形,應當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在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中做推薦、證明的;在保健食品廣告中做推薦、證明的;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未接受過的服務做推薦、證明的;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做推薦、證明的。

    二、3年禁止代言:為虛假廣告代言的人,三年內不得代言廣告。

    三、記入信用檔案:有上述違法的代言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記入信用檔案,並且進行公示。

    刑事責任

    中國《刑法》規定了虛假廣告罪,但犯罪主體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一般情況下,廣告代言人不會觸犯虛假廣告。除非廣告代言人實際參與了廣告的經營、釋出等行為,情節嚴重,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的共犯。

    總結

    可以看出,當明星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時,代言人聲稱自己是不知情的,就可以避免承擔責任。但無數的粉絲處於對明星的信任,身心健康以及財產受到損失,明星獲得高昂的代言費,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確實是有些不合理的。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即使本身沒有過錯,信譽也毀於一旦,很難再使得老百姓相信了,所以說高風險與高回報相伴隨,廣告代言人應當盡職盡責,真實體驗代言產品,避免被欺騙和利用,才能更好保護自身和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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