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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跡職場的80老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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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峰笨鳥
是我不會幹!
一是工資太低,這個工資在很多地方比最低工資水平高一點點、在經濟發達一點的城市連最低工資都沒達到。
二是不籤合同,無保障,估計社保、住房公積金也沒了。
所以是我不會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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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綠水青山1390
不會。因為對一位從學校畢業後千方百計找工作試聘者或者說由於某些原因辭職而掌握某工種特長的繼續找工作的年輕人和中年人而言,他們都受過不同程度的用工法制教育,且目前的職場人對相關的法律常識已深入人心。
關鍵不是2000元月薪問題,這可以在實踐鍛鍊過程中透過學習體驗摸索總結,吃苦耐勞、虛心學習,然而逐步掌握提高動手和技術能力在生產工作中所發揮應有的作用,月薪總會以自身的努力付出而提高,得到一份相匹配的待遇。
但不籤合同卻是根本問題,到底算不是該企業員工,萬一今後在生產工作中發生勞資糾紛打官司有何法律依據?這是違法行為,不僅本人在工資社保金等方面沒保障,而且公司無章法可循。
自新人進企業錄聘30天后的第二個月起,公司仍不與新人簽訂勞動合同,追究下來,不僅公司要支付新人每月的雙倍工資,更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
另一方面現今公司企業在午餐方面,一般連最小的私企都會免費招待一頓盒飯,更何況是大中型企業,這雖是沒有法律規定的通常做法,但好的公司還會四菜一湯帶水果,雖這也不是強調的,但熱菜熱湯還是需要的,
退到底你公司叫員工自帶飯菜,總要創造條件,如微波爐等裝置總要有吧,實質這都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關心,是種福利待遇,小小的關心會激起職工對企業的留戀和自豪感。
因此,綜上簡述,據題意分析,可以說絕大多數人不會錄聘該公司,該公司即違法,又不通情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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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亮劍說法
針對上面提出的問題,亮劍普法熱線觀點是:月薪2000元不鑑合同,不提供午餐的工作,我是不會去幹的。因為:
(1)工資低,沒有保障。
(2)不鑑勞動合同
(3)出現勞資糾紛沒處說理。
當今社會,職場竟爭激列,正規單位都是鑑勞動合同,給員工交“五險一金”,員工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保障,沒有後顧之憂。
而這個單位不鑑勞動合同,不交“五險一金”,工資低沒有任何保障,出現勞資糾紛,沒有證據證明雙方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員工申請仲裁是很難得到支援的。
亮劍普法熱線用真實案例來說明。有一位高先生在2017年應聘一家公司保安員,月薪2300元,不提供午餐,不鑑勞動合同,用現金開工資,工作時間~早七晚八。
在2018年12月某一天,高先生被老闆辭退,欠工資和加班費共計1200元。高先生多次討薪,老闆久拖不給解決。高先生沒有辦法申請了勞動仲裁。訴求:
(1)硧認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2)補發欠的工資和加班費1200元。
(3)補償不鑑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和節假日三倍工資。
在仲裁審理過程中,做為原告高先生沒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糸,又沒有證據證明欠薪和加班的事實存在,仲裁駁回了高先生的仲裁訴求。
月薪2000元不鑑合同,不提供午餐的工作你會去幹嗎?為什麼?亮劍普法熱線觀點:不會去幹的。這是因為:
(1)工資低,沒有任何保障。(2)不鑑勞動合同
(3)不交“五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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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聚安e購肖鐵錘
不籤合同沒有午餐、首先可能是臨時場所臨時用工否則不會這樣。現在大部分小微企業都沒有免費午餐了。至於會不會去就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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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棠老師
月薪2000元,不提供午餐,如果公司是合法合規的,作為應屆畢業生新人來講,如果公司跟崗位是可發展的,可以嘗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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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昂辰有文化
沒有勞動保障,隨時都能為難你
勞動合同的存在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公司不給你籤合同,就是想在某些方面逃避法律。比如隨時可以解僱你,而不用給你任何賠償。可以無限制的壓榨你,而不用付多餘的勞動報酬。
當然,沒有籤合同,你可以說走就走,但是這不是我們找工作的重點,我們找工作都想著能夠穩定長久。
是否提供午餐不是工作的必需選項提供午餐並不是必須的,很多公司都是不包吃包住的,除了服務業或者工廠。所以,如果你說的情況是服務業或者工廠的話,沒有提供午餐反而有點不正常。這樣的,你額外花的錢都要算到工資你。
月薪大於2000的工作有很多現在的社會上,月薪高於2000,有籤正規合同,還能提供午餐的工作真的是一抓一大把,你又何必去幹不籤合同,還不提供午餐的工作呢?
廈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800,月薪2000只比這個多了200。扣除五險一金,到手還不到1800,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障。除非你是真的找不到任何工作,否則真的不要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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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朵雲的生活記錄
不籤合同不要去做,勞動合同是保障合法權益的重要檔案,後續如工資是否按時發放、如有工傷需保障權益,怕到時候難維權。工資不高是其次,合同一定要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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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麒麟普法
不會
原因一、月薪2000元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不合法
問題中並未說明工作地點在哪裡,每一個地方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同,例如,北京地區最低工資為2200元。即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後,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最低不得低於2200元。
公司每月向勞動者支付2000元工資,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構成拖欠工資,您可以以公司拖欠工資為由提出離職,再申請勞動者仲裁,公司除了需要給您支付工資差額還需給您支付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經濟補償金。
原因二、不籤勞動合同不合法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實際向其提供勞動行為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第二個月開始向勞動者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原因三、不提供午餐
個人認為單位是否提供午餐,並不是勞動者考慮是否選擇該單位的決定因素。當然,如公司能夠提供午餐對勞動者來說絕對是一件好事,可以減少勞動者的生活成本支付。但如果單位不提午餐,並不等於該單位就絕對不行,如果單位能夠提供的發展空間還可以,能夠提升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或專業能力,那麼,該單位既是不給提供午餐也值得勞動者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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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愛生活的大大芳
年輕人的工作不看工資,只要前途。
至少我是這樣的。
月薪2000,不籤勞動合同,說明公司已經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違法還永遠想著佔員工便宜的公司不是個好公司。
一個人的工資,在你20來歲的時候,只要能滿足你正常的生活,不要太糾結於數額,而是看這個升職的空間,因為以後錢總會越來越多的。
就比如現在的實習律師,工資在一線城市只有4000出頭,二三線城市更是隻有1000出頭,大多都要啃老,但還是有很多很多實習律師,她們看中的是那之後拿到執業證自己手裡的資本,麵包都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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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共享人才
月薪2000元不籤勞動合同,沒有午餐補助,換句話說就是滿勤好好幹到手2000元,那你就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和公司的前景好好考慮了。
如果公司發展空間比較大,而你近期也不缺錢用,那麼可以嘗試一下,但是格局這麼小的公司,估計是沒啥前景,但如果你只是為了學習,那也可以,學成後可以獨當一面再去找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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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龍帝哥哥自媒體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1、首先不簽約這是不合法的,如果一個用人企業不想和你簽約,可以看出他的實力不夠自信,同時有可能就是想請你來當一個補允過度一下。所以你不可能在那裡做得長久,也就沒有可能學到什麼實際的東西,所以這一點,就可以選擇不去!2、2000元月薪,的確很低了,現在很多二線城市最低的工資待遇 都是1900多了,如果他們開這麼低,表示這個崗位可有可無,無傷大雅,就當作是一個臨時工一樣的補允,所以您在這個崗位上也不會受到重視,更加學不到什麼實際的東西和知識。
3、算一下成本,你就是坐公交上班一天要4元,中餐15元,一個月下來費用在500元左右,也就是你到手的工資只有1500左右,而且不算扣全遲到這些,這個收入還不如自己去做點別的事情了,送個外賣一天也能有幾百嘛!4、其實收入高低對剛入社會的人來說不是第一標準,第一標準應該是是不是一個好的平臺,能不能學到東西,如果能學到東西,培訓好的職業素養和習慣,建議好的人脈,那麼低點的工資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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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代不同年齡階段會有不同的選擇。如果是無文憑剛出社會,這個工作能學到東西,我覺得會考慮。其它情況,我相信絕大多數人不會考慮,因為存不到任何錢,而且不籤合同,也就是說沒有社保,出現工傷也是自己掏錢,那天公司不給你發工資跑路了,你也是乾瞪眼。每年多少農民工討薪的新聞,這份工作太不靠譜和穩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