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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爬行中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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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貫可樂
只要車子動了,不繫安全帶就是違法;
我是挪個車都要系安全帶的,不管去哪、是什麼路,上車第一件事難道不是系安全帶嗎?請養成這個習慣,如果還是養不成,每天看1小時不繫安全帶出事故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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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和Auto
標準答案_合法在低速道路行車是否有必要系安全帶,不繫是否屬於違章?
這一問題作為汽車使用者應該是不應該有疑問的,因為駕考的第一課就是「理論教學」,學習的內容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51條中有明確說明: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與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那麼規定是如何定義的呢?參考第一節內容。
道路與速度公共道路分為1~5級,不同等級道路的限速標準差異很大。比如高速公路最高時速可達120km/h,但城市道路的限速卻有30/40/50km不等的標準;汽車以不同的速度碰撞,其產生的損傷程度自然會有很大的差異,但即使是輕度碰撞也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要知道「車輛碰撞測試機構」對正面碰撞的測試時速也只是“50km/h”,以更低的車速進行偏置碰撞後果顯然也是不輕的。
安全帶與移動作用力汽車在碰撞時往往會瞬間停止,此時如果駕乘人員沒有系安全帶,車輛以「40km/h」的時速標準行駛會怎樣呢?參考(時速×質量=作用力)的公式計算,假設駕乘人員的平均體重為50公斤,在撞擊停車的瞬間就會產生2000公斤(2噸)的作用力。在沒有安全帶約束的前提下,駕乘人員就會以如此大的作用力與中控臺或前排座椅衝擊。
三個問題人體與硬度高很多的塑膠中控臺碰撞會怎樣?前排座椅能否承受兩噸的作用力而不變形呢?懷抱著的孩子假設為25公斤,其1.25噸的作用力能否用手臂抱的住呢?這些問題用文字描述的只需要三個字:不可能,直觀一些的感受還是看一看下面兩張圖片吧。
規定要求車輛在任何道路都需要系安全帶,不過處理力度還是有很大懸殊的。比如在中低速城市道路(≤50km/h)的道路上行駛,駕駛員是必須系安全帶的,否則可以處50元罰金;至於乘坐人員的要求為「口頭警告並要求立即改正」,規則並沒有說明可以處罰金,但也沒有說明不可以。如果乘坐人員不接受警告,那麼處以罰金自然是“有理有據有節”。
規定細則:國道省道、城市快速路與高速公路,駕駛員不繫安全帶可處【50元罰金&駕駛證記兩分】的處罰,高速公路乘坐人員不繫安全帶可以處20元罰金不過不會記分,其他等級道路乘坐人員的處罰標準為5元罰金不計分。這就是規定對於不繫安全帶的處罰標準,至於規定的嚴格也沒有什麼不合理或者說“私心”,因為不繫安全帶出現交通事故後能創造更大的價值。
比如“喪葬一條龍”裡的每個環節收費可能都不低,醫療環節產生的費用只會更高;而放棄這些潛在價值要求駕乘人員合理使用安全帶,這正是文明的體現。作為汽車使用者自然要學會對自己與車內的乘坐人員負責,否則算不上合格的實際。至於安全氣囊在沒有安全帶配合的前提下,其瞬間填充是可超180公斤的撞擊力很有可能造成傷害,「安全帶+安全氣囊」是最理想組合,但是安全帶是絕對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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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魚在我這li
現在還有很多司機沒有意識到安全帶的重要性,好像是為了交警而系的安全帶,為了不被罰款而系的安全帶。
我們要明白,安全帶是保護我們每一名駕乘人員安全的生命帶!上車前繞車一週,系安全帶等等,都是一個好的習慣,有的人說這樣太古板,我只想說不愛系安全帶的司機都是二把刀,對自己和家人不負責。車輛起步那一刻,無論是駕駛員,還是乘客,無論是前排還是後排,都應該繫上安全帶。
朋友們,系安全帶不會讓你很難受,不會讓你很麻煩。如果你現在開車還在想可不可以不用系安全帶,那你的思想真是太落後了。我有一些女性朋友,她們沒考駕照,上車後都會很自覺地系安全帶。
為什麼交警要管系安全帶,為什麼現在乘坐大巴車不繫安全帶不讓出場。因為之前有很多不繫安全帶的各種悲劇,前人用鮮血和生命帶來的教訓,我們就不要再用鮮血和生命去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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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汽車上路行駛,不繫安全帶的話,就是違法行為。繼安全帶不是為了應付交警的檢查,而是為了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在高速行駛遇到意外緊急制動或發生車禍時,避免人員與方向盤或擋風玻璃座椅等發生二次碰撞,如果極其嚴重,甚至有可能將乘客丟擲車外。
據調查資料顯示,在一次可能導致死亡的車禍中,安全帶的使用可使車內人員生還的機率高達60%所以在行駛中,我們既安全帶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使用安全的時候,我們也需要注意,安全帶正確使用拉平,不要扭曲三點式腰部安全帶,應系得儘可能低些,最好系在胯部,不要記在腰部。也不能將安全帶放到胳膊下面,應斜掛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