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正永生
-
2 # 不忘初心學習成金
題主,你好!我不支援畢業若干年後因某些事情再去舉報。簡述如下:
1、老師這個職業,如果家長真正瞭解自己孩子的學習情況,瞭解老師需要面對的很多情況,在義務教育法實施後,老師很難再回到我們那個年代的老師,多數家長也因為環境的變遷而改變太多。老師想按自己的方式教育學生很困難。家長也有體會,要當好家長這個角色也不容易。
3、再退一步,如果老師確實有錯,是否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如若有,建議現在就和學校溝通,給孩子一個答覆?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地方,相信大多數的老師還是講理的。
4、從家長角度來說,作為人,我們對陌生人也要寬以待人,更何況為孩子老師?
5、敢想敢做,如果你一定要討個說法,就直接反饋情況,沒有必要等多年以後。要真這樣,給孩子做了一個很壞的榜樣,也有損家長自身的形象。
放下該放下的,才能更好地前行,才能到達更遠的地方,達到更高的人生目標!
請放下吧。
-
3 # 北燕落南亭
第一,當我們作為學生的時候,其實我們與老師的地位並不是全然平等的。一個老師對一個同學的否定在事實上會帶來大多數老師和周邊同學對這一位同學的排斥,也是說老師的權威會造成對這位同學的全面壓制,家長一般也會息事寧人或者將過錯歸結於自己的孩子,因而在這個時候,學生是沒有反抗能力的,甚至於會在這種全面壓制下懷疑自己。所以,我認為畢業若干年後舉報並不是說小氣或者記仇,反而是不得不為之,因為只有在畢業若干年形成獨立人格的時候,我們才有能力反抗過去加諸於自己的權威。
第二,在成年人看來或許無關緊要的事情放在特定的環境中恰恰會對未成年的那一方造成終生的影響,畢業若干年後會去舉報實際上也意味著他終於面對自己的過去,向班主任要一種說法,努力地與過去達成和解,這恰恰是一種勇氣。
第三,在這裡“舉報”是人人具有的一種尋求平等的權利,與道德無關,就事論事,有了“舉報”那就去徹查,如果事情為真,就做出相應的處罰,這是對老師這一神聖職業的有效監督,也為之後的眾多學生創造更好的教育環境,而如果事情為假,那麼就加以澄清,互相說明白。在整個過程當中有的只是“求是”,不加以猜測與隨意評判,保護學生的權益也保護老師的權益,哪有什麼師生對立,不過是事情如何就該是如何。
-
4 # 33教育
我不支援這種做法。
去舉報班主任就說明班主任有錯,不講他的動機是好是壞,總是做岀了傷害你的事,班主任做了傷害學生的事,我建議立即解決,不贊成等到若干年後再和老師秋後算帳。
因為我們舉報老師的目的應該站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高度,不能只是為了洩私憤。如果要這樣想就應該立即解決問題,因為班主任老師傷害學生有時候並沒有意識到,你立馬舉報他可以讓他立即改正他的缺點錯誤,使他的錯誤不再繼續,以後也就不再傷害以後的學生了,這不就是幫助了班主任老師了嗎?說不定班主任老師還會感謝你呢?如果你等到若干年後再去舉報他,可能班主任老師已經退休不再從事教學了,其錯誤當時也就得不到糾正仍在繼續,繼續傷害其他的學生,這樣幫助班主任老師的目的也就達不到了,這時你除了發洩發洩自己的私憤,還能有什麼用處呢?
就是你立即解決問題,我建議你也沒有必要必須用舉報的方式來對待自己的班主任。班主任老師的錯大多是那種恨鐵不成鋼的急躁心理所致,所以建議你與班主任老師及時深入地溝通,互相交換一下看法,互相談談自己的感受,班主任老師徹底明白了自己的錯誤時,他就會改正自己的錯誤做法,這樣既幫助了老師,又拉近了你與班主任老師的感情距離,何樂而不為呢?用舉報的方式也能解決問題,但那樣或多或少地會對班主任老師枸成一定的傷害,與用溝通交流的方式解決問題是有很大區別的。
對老師的錯誤還是即時處理好,因為處理了,老師就改正了,就不再傷害其他的學生了。如果等到若干年後,老師也退休了,錯誤也繼續了,再去舉報他,除了讓他接受懲罰,還能怎麼樣呢?
-
5 # 孤煙蕭寒
支援呀,沒有過了訴訟期你就訴訟呀,他怎麼你了?猥褻了?姦汙了?還是咋地?這與班主任不班主任沒關係吧?是他犯罪與否的事吧?
-
6 # 真正鱷魚不哭
正義不應該缺席,什麼時候實現都有意義。
能在第一時間實現正義當然最好。現實總有種種不如意,所以才有“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之說。
前提是老師真的傷害了你,而不是你自己小心眼,疑神疑鬼受迫害狂。
回覆列表
謝邀。我怎麼發現現在的學生,那麼反對自己的班主任呢?我們那個時代師生關係那麼好,畢業後師生難捨難離地,孩子們哭老師流淚,孩子們走向工作崗位還要來往,孩子對老師就像自己的生父,現在是啥原因師生關係就像仇家。小朋友們你們想錯了,我們應該報恩不能仇視。這肯定是老師有不周之地,但我們也要原諒他們,父母給我們生命,老師給我們知識不應該報恩?我說地也許是偏見請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