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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名稱宋志廣

    維權,改革,物物業所謂高管全消失,員工招用,走自治,由居委會,業主,物業(招一專業的),形成斑子,業主由業主大會選出代表輪流執政!帳目公示,物業費低,又接地氣!怎樣?!

  • 2 # 墨海琴緣

    是啊!沒人管的了,政府在背後支援,百姓能怎麼辦呢?我們北京老舊小區違背業主意願空降物業管理公司了,院裡啥事都沒做,唯一做的就是冒著疫情傳播病毒的風險無數次挨門挨戶敲門收物業費,我隔壁的給了,也不問多少錢,人家要多少給多少,結果晚上遛彎的時候問鄰居,人家都沒交,結果聽她說她家交了多少多少,人家告訴她交多了,結果第二天又跟物業要去了,物業又退了她27塊多錢,按照物業公佈的每平米費用,還是多收了,搞不懂了,這物業收費靠譜嗎?明騙!

  • 3 # 那老先生

    其實很好辦。各地都有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物業與業主矛盾很尖銳的小區多。業主委員會開展正常工作的少。鑑於這種情況。市,縣,區分別派出督查組,遂一落實。那一級條例,那一級辦理。只要依法辦事了,矛盾就解決了,拖不是辦法,打官司也不是辦法。這對民法實施和法治教育有好處。各級黨委,政府派不出人嗎?這是聯絡群眾的很好實踐活動。

  • 4 # 多趣辛辣

    一個物業如果管理不善,業主們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後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加強小區物業的管理工作,還可以要求加強對物業公司管理人員的培訓。如果物業公司還是不能勝任小區管理工作,業主委員會可以要求解除物業公司的管理工作,另聘其他物業公司來進行管理工作。總之,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就可以決定自己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 5 # 個人見解

    物業亂象的治理:一:誰和物業籤服務合同,誰給物業費,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全體業主先把物業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根據服務合同的內容和標準考核物業,優良全額付款,中等按百分之七十付款,不及格按百分之五十或以下付款,單個業主有問題先投訴到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以工作函形式通知物業,在規定吋間內完成,並要求投訴簽字認可。這樣業主委員會有權就可以制止物業亂象。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也要委託社群(街道辦)直接簽定,業主入住後將物業費交社群,反正社群和街道辦都有物管機構,而現在的社群只起了調解作用,沒有起到監管作用。在政策和法律上要付於籤合同主體的雙方法律作用。

  • 6 # 講道理的小老頭

    這是有人又在利用網路遭塌物業了,物業亂像從何說起,我地對物業考核業績還是不錯的,

    真看不到亂像在那裡。物業與業主是一種經濟買賣(服務)的關糸,有矛盾可以理解,也很正常,業主要透過業主大會與物業溝通交流,改進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如果用抵毀,攻擊,汙損物業。不是解決問題好方法

  • 7 # April147092417

    我們小時候也沒有物業這個詞兒,都是街道社群管理,挺好的。如今為啥這麼難辦,就是錢在做怪,物業想掙錢少幹事,業主是花錢買好的服務。

  • 8 # 聽說世界

    關於物業,準確一點說應該是“現代物業”作為一個行業,在中國大陸已經存在快四十年了。

    四十年了,這個行業如果真的亂象叢生的話,早就消亡了。然而,它不僅沒有消亡,反而不斷的成長、發展和壯大,其提供的服務惠及億萬城鎮居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乃至部分社會公共領域。

    在年初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這個行業的所有員工依然堅守崗位,為抗擊疫情提供堅實的協助和支援,這點,抖音可以作證。

    這就是物業行業的整體形象和主流。

    不可否認的是,任何一個單位,任何一個行業,都存在瑕疵和不足,甚至於違法亂紀的現象,因此而抹殺整個行業難免有些過分與片面。

    此外,對自己所在小區的物業不滿意,業主可以按以下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向主管部門投訴。

    2、重新選聘物業公司。

    3、實行業主自治。

    4、召開業主大會,決定其它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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