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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輝物業真Tm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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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mr向前向前向前
監控不是很大的事,應該從物業費,小區廣告等收入中支付完全可行,維修基金是辦大事的,比如電梯年久後的維修更換,配電裝置,住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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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家的守護
當然不可以,監控費用不屬於維修基金應該支出的。監控應該從物業以及其他手段收取的費用裡支出,比如物業費,停車費,廣告費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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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業委會的正確開啟方式
當然不能籤,物業公司這樣做性質非常壞,至少是居心不良啊。要說物業公司要動用業主維修資金我覺得很難,因為維修資金的管理相當嚴格。我覺得物業公司其目的很可能是要在業委會尚未成立,無人監管的情況,渾水摸魚,打著小區安全的旗號,套取業主的公共收益。在現行的法律框架內,小區不論出現哪種情況,都不會出現由物業公司出面讓業主簽字動用維修資金的情況。那麼小區監控設施損壞了應當該如何操作呢?
業委會成立之前的公共裝置設施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商承擔。物業公司出面來要求業主簽字,那大機率是說明該小區尚未成立業委會。按照《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小區業委會成立之前的公共裝置設施的維修和維護費用由開發商承擔,這也是上海很多小區開發商為什麼急著要成立業委會的原因。監控設施屬於公共裝置設施,如果在業委會成立前就損壞了,那按照流程,物業公司應該找開發商申請維修。
等哪一天小區業委會成立,開發商需要將小區所有的裝置設施移交給業委會。這裡業委會尤其要注意,開發商是要將完好無損的裝置設施移交給業委會,業委會要進行裝置的承接查驗,不是簡單移交一下就行了。如果在承接查驗中,業委會發現裝置設施有損壞的,開發商必須進行修復之後再進行移交。
業委會成立之後,小區監控壞了由全體業主承擔維修費用。如果小區業委會成立了,發生了監控損壞的情況,正常的操作流程應當是由物業公司擬定監控的維修方案,方案需要包括總的預算資金,維修的施工單位,維修的監控具體點位等報請業委會稽核。業委會稽核透過的情況有幾種,一種是在業委會的授權範圍內(一般三萬元以內),那業委會直接可以委託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業委會需要在小區張貼公示、公告)。第二種是超過業委會的授權範圍,那業委會需要提交業主大會進行表決,通過後實施。第三種是監控維修的費用巨大,達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了,這種情況不僅需要業主大會表決透過,維修和施工單位還需要透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予以確定。
那麼,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是否可以動用維修資金呢?有一種特例可以,但是有著極其嚴格的流程和規範,很少有這樣的先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明確,住宅小區發生房屋屋頂、牆面滲漏、電梯、水泵等損壞的情況,需要有專業部門出具鑑定意見,然後由物業公司擬訂維修方案報當地房管部門。當地房管部門稽核透過之後,上報區縣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後可以實施維修,最後的維修費用經稽核後從維修資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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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涼拌饅頭哥
理性上還是簽了,畢竟這是為了大家及自身的安全,在嚴格的保安制度也不可能杜絕安全漏洞,監控是給在人防的基礎上又加了一道保險,這樣可以講風險降到最低。
至於你關心的維修基金用完怎麼辦?當維修基金不足時是需要補交的,一個小區一戶繳納的維修基金大概也就1萬左右,你小區多少戶這個總數可以大概算出來,看著不少也幾千萬,但看怎麼用隨著小區越練越高,電梯數量成幾何倍數增長,一個小區電梯數動輒幾十部,一部電梯便宜點也得40萬,你算下電梯換完的多錢,維修基金還剩多錢,在比如消防,屋面,外牆供排水管道這些公共裝置設施到期後的更換,還能剩多錢?維修基金因為申請難度比較大,其實賬面上錢不少,但真用起來還真不夠,所以關乎全體業主利益時該用還得用,但要杜絕亂花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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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秋韻菊香
監控設施的配備屬於小區公共範圍區域安全的範疇,是物業公司的份內工作。物業公司不能動用小區業主的公共維修基金。(再說,公共維修基金管理制度,審批手續很嚴格,必須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簽字。維修者還必須幾方競標才可。所以物業他也不可能動用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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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迷茫不知何處去
我在物業上過班,我說實話,這個維修的話千萬不要簽字,因為這個就是物業的事,找業主簽字肯定是沒有業委會的,因為維修基金如果在這個地方用了,其他地方用的就少了,住建局對維修基金管理都有各種規定的,這樣做明顯損害業主的利益,如果在小區內增加攝像頭,我建議簽字,因為攝像頭增加了,可以有效的防止偷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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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菩提新客
小區監控裝置不是房屋設施,不是法定業主繳納儲存的房屋維修基金適用範圍,業主們應當拒絕簽字維護自己的維修基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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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任斯基
小區監控應從物業費中出!這和門禁、花卉、草坪、噴泉、燈光等設施一樣,是物業費應購置的一部分。不然業主繳的那麼高的物業費都幹什麼去了?都成了物業公司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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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ASDFG7070
一.看好相關制度我是天津的,不知道相關制度一樣不,監控這方面維修增設都不能動用這個錢,找制度,好不。 二,涉及到其他能動用資金的,有業委會不,有,開會協商,沒有,業主選代表找居委會物業一起協商,直接上門找你簽字,你要是簽字你就是個二傻子。當然了,這個簽字了估計也無效。除非他可以走通關係,當然走通關係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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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顧掌櫃的
維修基金也沒有規定說要一直不用,很多人說維修基金用了就少一點,儘量不要用,可也沒見公共收益不用會多下很多,更換監控費用可以從公共收益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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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周公釋夢
如果是更換是需要啟用維修基金的,如果不維修就要從物業費裡出。監控系統不是終身使用的,如果還是模擬訊號的應該更換了。這一點不但業主可以在公示中掌握價格,物業辦也會嚴格把關。小區的設施不能將就,會影響小區品質,長此以往也會影響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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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豬豬姐z
小區內更換監控,物業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物業這種做法沒有不妥,因為業主在買房時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就是房子出質保期後,用於公共部配套設施的維修更換,監控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小區內的配套設施出質保期後維修更換等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因此小區內業主應配合簽字申請。
有的業主有個誤區,以為物業把這錢給貪汙了,業主會吃虧,現在申請物業維修基金有個嚴格的流程,由房管部門監督實施,如果需要維修基金數目過大,都會在房管部門的監督下公開招投標,成立業主委會的小區也可以有業主委員會參與監督。
如果業主不配合簽字申請,小區內公共設施壞了後無法進行更換維修,使小區居住品質下降,房子貶值,吃虧的還是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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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IT狂人日誌
監控壞了,當然必須要維修和更換,但是應該用平時交的物業費和廣告收入來維修和更換,而不是動用維修基金。
如果物業公司說物業費和廣告收入不夠用,那就讓他們出具收支明細,這個收支明細本來就應該公示的,這是業主集體的錢,不是給物業公司的人分一分,往口袋裡面裝的。
現在的物業公司,有幾個是認真負責做事的?大多數物業公司天天想著法兒地往自己口袋裡面裝錢,公司裝大頭,物業經理也沒少裝,我就親眼見過,物業經理一家老小全都住在小區公共房產內,自己喜歡打檯球就買了個檯球桌,甚至為女兒弄個小遊樂園,大家都心知肚明,關鍵是沒人監管呀。
要是我們小區的監控要動用維修基金,誰上門讓我簽字,我就把誰哄出去,還簽字?給他們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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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ss82481641
監控屬於小區公共設施,如確實需要更換監控設施應該申請維修基金或業主大會公共收益來更換,與物業費和物業公司無關。小區業委會或社群(沒有成立業委會)可以委託物業公司就申請維修資金維修監控設施開展意見徵詢,分步徵詢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1、是否同意更換小區監控設施(如果確實需要更換而業主們不同意更換,就無法及時發現和避免小區安全隱患,也不便於安全事故的取證以及法律責任的區分);2、是否同意工程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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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井小人物L
這個要分情況的。
第一種如果是小區建成時間不長,沒有超過十年,就不能籤。
原因:雖然說電子產品更新的很快,但是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還是很長的,時間長了,雖然會出現故障,但維修成本不高。
而且物業每個月都收了物業費,對於維護費用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及時維護是不影響使用的,就沒必要換。
第二種小區比較老了,時間比較長,對於這種情況,就能籤。
原因:老小區本來物業費的收費標準就不高。
電子裝置老化,故障率高,維護成本太高,給物業會帶來經濟壓力。
本來老小區管理就比較混亂,複雜。為了自己和他人財產安全,還是建議換,萬一出個啥事還可以查一下監控,及時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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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百姓談事
監控設施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裝置,如果監控更換要用公共維修基金,根據情況而定,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1、首先要看物業是否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如果小區監控壞了是由於物業管理不當而導致的,那麼物業是有責任的。
2、監控使用年限是否到了該更換的地步,需要專業來評判監控整體設施狀況。
3、由於監控更新換代太快,現有的裝置滿足不了監控需求,部分業主提議更換。
監控設施屬於公共裝置,只要透過三分之二業主簽字同意,就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更換後對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更好的保護,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來處理。#監控##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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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了就籤不願意就不籤,要明白這個字籤後,物業即可肆意揮霍,收著業主的錢,做事了還要去申請大修基金。如果幹啥都去申請,那麼它們收費到哪裡去了?是不是進入個人腰包?值得懷疑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