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陳宸宸2

    這個你要報警,然後經法醫鑑定是否是神經病,如是神經病法律就不追究刑事責任,如不是神經病,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八歲小孩也要民警開據法醫鑑定介紹信,然後警察根據法醫鑑定書進行懲處。

  • 2 # gedjhoopbnm

    十七男子殘暴打人致死會受法律制栽,即使有精神病也得到公安機關驗證,必須有省公安廳指定精神病院,出E據精神病患者證據書,然後公安機關根據國家行法會以法律為基礎處理!

  • 3 # 我不知道怎麼繼續下去

    這我還真知道。

    精神病免刑責,只有處在發病期間的行為而已。

    如果當時打人者正在發病,那是可以免刑事責任。反之若是當時沒發病,故意違法犯罪也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至於是否處於發病期,由專業的鑑定機構去進行鑑定。

    但是,不管是否發病,民事責任都不可免除,病人如果沒有自主因為能力,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

  • 4 # 童教雷鳴

    發生事情應先禮後兵,責任要主動承擔才行。

    打人者有精神問題?

    17歲男子毆打8歲男孩,持續時間長,下手狠毒,將孩子打得頭部多處骨折,鮮血滿身。

    目前打人者已經被刑事拘留,其母親在希望給孩子一個機會。同時還說孩子小時曾患腦炎,智力與年齡不一致,目前讀初三。

    施暴者媽媽說出孩子的智力問題,希望孩子能減輕處罰,我們可以理解一個為人母親的想法。但這樣做,確實有些讓人感覺心頭一涼。事情都還沒有處理好,就開始說出孩子的問題。

    對於孩子母親的介紹,我們做一細緻分析。

    1、智力問題不是精神問題。

    刑法上面對精神病人在病發時可以免除刑事責任。但是: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那麼智力是不是精神病呢?

    雖然智力問題會影響人的生活狀態,但智力問題與精神病是有本質區別的。精神不正常的,意識是不清醒的,甚至都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而智力存在問題的,還是能夠區分自己的所作所為的。

    比如這次的打人者,在受害者爺爺到達的時候,向爺爺道歉、請求原諒,這說明打人者是很清楚自己的言行,也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的。

    2、智力問題能減免處罰嗎?

    雖然智力問題不是精神病,但是智力問題是否能減輕處罰呢?我們需要對打人者進行智力判斷,判斷他是不是屬於呆傻狀態,是不是完全喪失辨認事情的是非能力,是不是能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從打人者就讀初三情況來看,說明智力方面即使有問題,也不是太大的問題,可以理解為智力遲緩。

    結束語

    打人事件發生,是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事情,無論是打人家屬,還是被打者家屬,都希望孩子們平平安安。但是,事情發生後,就應當想方設法處理好,而不是急著去脫責。責任判定的事情,應該交給警方來完成。

  • 5 # 兵者華姐

    不贊同,有沒有精神病單說,即使他有神經病,作為他的第一家屬監護人,就有責任承擔,難道有精神病就不承擔責任嗎?於情於理也說不過去吧?

  • 6 # 悠悠IM

    對於17歲的少年,殘暴毆打八歲男童,家人說神經有問題。不想承擔責任,我不怎麼認同。

    如果他沒有暴打男童,那麼家裡人會不會還說他神經有問題?這明顯是推卸責任,不想承擔責任。但是法律是公正的,不會因為你不想承擔而不去承擔責任。

    17歲的少年就因為心情不好,而暴打男孩,真的令人費解。

    出了這樣的事情,做父母的首先,先從自己身上找問題。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孩子做錯事情,要教孩子學會承擔責任,自己去彌補孩子犯下的錯。而不是矇騙事實,袒護孩子,這麼做卻是害孩子。如果這次僥倖混過去,下次再出現這種事,能怎麼辦?他也會受到千人指萬人罵的,進入社會也抬不起頭的,會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6

    人生自古誰無錯,知錯能改,還是會被世人原諒的。一錯再錯那就另當別論了。

  • 7 # 有幾人

    我仔細看了整個事件,絕對不是精神病能做出的行為。

    一、17歲的施暴者在上學,正常上課的中學生會是精神病?

    二、將綁到地下車庫的小黑屋裡,持續地施暴,還用碎磚頭尖割傷男童,不是精神病發病那種突然亂打。

    三、施暴者母親曾有隱瞞年齡的行為,說話不可靠。

  • 8 # 冰影98

    這可能嗎?一句話擺脫責任事故!行兇者打人即說是神精病?這不是狡辯的理由!父母認為孩子打人是神經上出問題?那麼家長更要承擔監護人責任全全負責到底!眀知兒子有精神問題為何放其自由出行?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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