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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鄰居家老人隨著年齡的增長,慢慢的開始健忘了,生活不能自理。他有四個女兒,目前需要和孩子住在一起,讓孩子們照顧,可她的2女兒說老人在誰家住,一個月給2000元生活費、護理費,這種說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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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快樂香草

    也不能不對吧,這樣說的家庭肯定是老人有退休金,反正老人生活都不能自理了,要靠子女生活,與其留著自己死後子女為遺產鬧矛盾,還不如自己到那家拿出2000.00給他們,自己也好受點,反正自己死了還不是他們的。人生到老了也有很多無奈不是,老人與子女之間也要相互理解相互依存。

  • 2 # 唐朝勇3

    如果老人都有退休金,並且孩子的收入低那麼老人會自願幫助孩子的,而不是交生活費。注意老人應該是自願而不是必須交生活費,試想一下父母養大孩子得多少錢供他們成人長大?良心何在?養兒防老,這是垣古之道。

  • 3 # 鞏昌車伕

    老人在自己孩子家裡住,不應該交生活費。女兒的這種說法是很不孝順和傷害老人的,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對自己父母都要生活費的人,有良心嗎?有人性嗎?當然,如果老人有養老金,經濟條件很好,補償子女也是很好的一種做法。子女們無論如何都不可強行向父母索要生活費及其他費用。

  • 4 # 使用者55489240560

    我母親有農保,我弟過世,我媽不管在誰家我們都拿錢,四個女兒輪著呆,每年春節前給錢,不攀比,條件好的自動多拿點,衣服大家買有病,大家貪誰侍奉不拿錢,人工費食宿費大家貪,我媽能自理,但我們都讓我媽把錢給我姝,我媽過世剩下的錢,在誰家給誰家,我媽還有4畝多地,也是在誰家給誰家。

  • 5 # 萍果pg

    如果我居孩子家,會給生活費。我的一個同學母親都九十歲了,住在哪個子女就給哪個生活費,子女不要堅決給。她住得自在。

  • 6 # TT社會問答達人

    應該啊!只要老人有錢。老人住自己孩子家,該不該給生活費?這種情況要一分為二來看。

    1.如果老人有退休金,自己富餘,而孩子的壓力大,經濟條件不好,給孩子每個月2000元生活費,補貼孩子的生活,沒有不可以的。

    3.老人有退休金,養老人的女兒家境不錯,其它姊妹條件不好,這樣可以適當給養老人的女兒交點錢,是給養老人的姊妹的心理補償。

    4.如果大家都有時間,也願意照顧老人,可以讓輪流在各家生活,老人有積蓄,也可以在誰家生活,給誰家生活費。

    自己的女兒養自己老人,肯定比僱保姆要好的多,失憶的老人,照料起來,花費的不僅僅是錢,還有精力,耐心和時間,所以,如果老人有錢,給女兒錢,無可厚非。

  • 7 # 一笑天67

    怎麼說呢,父母養育了我們,垂垂老矣,子女應當盡孝。如果父母有退休金生活寬裕,兒女日子緊巴,適當倒貼一點情有可願。兒女生活寬裕,當然不用交生活費。但是如果父母沒有退休金和生活來源,父母投靠子女天經地義,無論多麼艱難也要照料了父母,椿萱並茂,其樂融融,這是數千年傳下來的優良傳統,父母在家就在,不要子欲養而親不在,徒留遺恨終生。

  • 8 # 井岡情歌2020

    月初回老家,在縣城到鎮上的中巴車上,我遇到我的一個鄰居,二十年不見,她也快70了吧?

    說起這個鄰居,她的命很苦,她老公在42歲的時候出車禍,離開了人世,當時她也40歲左右,兩個兒子,肚子裡還一個,生下來也是個崽。她沒有再婚,獨自一個人把小孩養大。那個時候,我們經常聽到後山傳來哭聲,很清脆,唱山歌一樣。村裡人說,是我這個鄰居生活遇到極度的困難,挺起來累,但又沒人幫,所以去她老公墳前哭。一哭,方圓兩三里的村莊都聽得到。

    在中巴車上,我和她打招呼。她告訴我,三個兒子都成了家,大兒子讀師範,當了老師,後來考公務員,在隔壁市一個鎮政府上班;二兒子學泥巴匠,接些小工地包包,他們都在縣裡買了房。小兒子嘛,由於當時苦,沒讀書,一直靠打零工。老家彩禮重,她三兒子前幾年到貴州買了個老婆,生了個女兒。由於貧窮,跑了,現在父女兩和她一起住農村。

    不要看她快70歲,她經常去做小工,工地上、農田裡,100元一天,補貼家用。她說著說著不斷的抹眼淚,她說,這次來縣城,是由於生病,好像是肺有點問題,在縣醫院治療有一個多月,總共花費10000多。來的時候,不知道這麼嚴重,自己帶了4000塊,向大兒媳借了4000,向二兒媳借了3000。今天縣城再抓點藥,順便把借的錢還了。我說,難道兒子們不幫分攤醫藥費嗎?她說,兒子都沒權,還錢的時候都不說話,兒媳婦把錢往口袋塞,也不客套一下。

    我在想,如果當時她再嫁,不管這些兒子,最少自己現在不會活得這麼累,對吧?守了30年寡,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淚?老了,成了兒子兒媳的累贅,遭人嫌棄。她的兒子,最大的45歲,最少的40歲,三個兒子,都各自有兒女了,就多了她這個媽,她值嗎?不值,但她當時還是選擇了不再婚。

    樓主說到,老人居住在自己孩子家,該不該交生活費?你說,該嗎?交可以,他們的孩子,十月懷胎,10幾年養育,讀書、結婚等花了多少錢?這筆帳要算嗎?如何算?

    如果,父母老了住在我們家,必須交生活費,那這是人類的倒退,豬狗都不如,不懂得感恩,不懂得回報,這樣的人,他們自己養兒女,有意思嗎?

    希望這樣讓人悲傷的提問不要再提,也希望,國家把贍養老人寫進法律裡,用法律來規範,靠道德來約束是不行的。豬狗不如的兒女,什麼無底線的事情做不出來?

  • 9 #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題目還是描述的不很清楚!說老人歲數大了,無自理能力了,有四個女兒,需住家,或女兒輪流伺候贍養,女兒提出護理費2000元的問題。

    這裡有兩個問題需弄清,然後再說怎麼伺候及護理費的問題。一是四個女兒是不是都出嫁了,家裡沒有留一個招贅上門女婿?二是,老人是有退休金沒有,或是農村老人?是父母二人,還是一個老人?所以,需分具體情況具體回答。

    一、假如,家裡留有一個女兒招贅上門女婿的,通常老人的生活都有這個女兒全管了,其他的女兒,就不負擔贍養了。但眊看老人給老人買點什麼是女兒的情義。

    二、四個女兒都出嫁的,由四個女兒共同負擔贍養伺候老人。輪流伺候贍養,老人的所有收支開銷及財產等,四個女兒平攤平分。

    三、四個女兒都不願意或不便伺候老人的,比如聘保姆,或由其某個女兒伺候的。聘保姆費用,四個女兒平攤。由某個女兒伺候的,其他三個應該是出護理費。出多少,協商決定。

    四、老人有退休金的,女兒共同負擔伺候老人的,四人均攤均分;聘保姆的也是四個人均攤均分。如果某一個女兒伺候,其他女兒不伺候的,老人的退休金等歸伺候者所有。

    五、老人在女兒未伺候以前的房屋遺產等,原則上女兒都有份。但伺候老人者可優先,適當多得,其他三女兒適當少得。如果其他三女兒主動放棄遺產分割權的,遺產方可歸伺候老人的女兒。老人去世,女兒協商共同辦理或委託給某一女兒辦理。共同辦理的,收支平攤平分。靠給某一個女兒的,收支有這個女兒做主,其他女兒,幹戴孝帽,乾哭即可,哭不哭或大哭小嚎自己掌握。

  • 10 # user摩羯大叔

    我支援這個女兒的做法,理由如下:

    一是從問題描述來看,老人家不僅有收入,且每個月拿出2000元完全能負擔的起。其他人沒必要過多的輿論,我一向反對那些“唱高調”或者“假清高”。

    二是老人家有四個女兒,不一定每個家庭都不缺錢,我認為二女兒這個建議很好,可能解決了缺錢家庭的”尷尬”,更何況人家明確說明是在誰家住都要拿。

    三是我見過太多老人去世後,子女為了分遺產而鬧得不可開交的。與其那樣,倒不如把老人的錢生前就花在自己身上,省卻了以後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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