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正在網上熱炒的。成都家長張女士在夏加兒美術教育白河校區為孩子報了一個繪畫班,然而報名後,張女士稱,自己無意中卻發現機構在孩子的資訊單上標註了“家住白河左岸,經濟條件欠佳”。看到這行備註資訊後,張女士心裡很不舒服,認為機構有歧視學生之嫌,隨後要求機構退費。
這樣的資訊備註是否合規,是否涉嫌欺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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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iu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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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朽20
我認為這老師算是認真負責的。學藝術是要天賦與金錢的,如果這兩樣你一樣也沒有你真得繞道而行!何必砸鍋賣鐵去學這對你將來毫無一用的所謂的藝術?!你如果沒有自知之明,被老師指出來,你應該感謝老師才對,哪來歧視之說?!
成都發生的這個事情,也就是一家長在報孩子的藝術班時,被學校老師標註為經家長經濟條件欠佳。現在社會上輿論重點是在說這個事兒,是不是涉嫌對該家長及學生的歧視?
其實這個問題說起來既簡單又不簡單。簡單來講,那就是看你家長和孩子自己怎麼看。經濟條件欠佳,也就是說經濟條件不好,與相對的相當的人在同一個學校報班的人相比不是特別好啊,支出能力相對有限。對於滿足人家藝術把啊培養明星自己也賺大錢的,這種經濟上的需求不足。說句實話或者直白的說就是人家認為你不是優質客戶,現在還要賠錢。做生意嘛,人家賠錢的買賣怎麼會做呢?當然這也只是氣話。事實上來講,有多大能力辦多少事,同時還要考慮自己孩子是不是有這方面的天賦,如果你真有這方面的天賦,十分出眾,即便你現在一分錢沒有,也有人願意幫你包裝,為幫助你培養。這個社會這個時代從來不缺少發現的眼睛,同時也不缺少,願意為發現付出成本而實現遠期回報的,關鍵還是要看自己是否有真材實料。如果真的是經濟條件,一般自己的孩子在這方面只是興趣而已,那就相對報一個簡單一點的啊,經濟條件能承受得了的。一方面自己想成為明星卻不具備相應的條件,然後還擠破頭去傾盡所有,也難以達到相當水平,這種情況下報個藝術班可能意義就不大了,這也是歧視不歧視,確實呢也無關緊要。
從複雜的角度來講呢,對教育對人應當是一視同仁的,也就是對於被教育的主體應當是平等相待的,這是發現人才為社會培養有用之人的基礎和前提。呃,如果在實際的教育過程中,看父母的經濟條件下萊,看孩子是否能夠被教育機構榨出更多的油水來去教育,那就不但不能為社會培養出有用的人才,也是背離了教育機構出現生長的初心。那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它就不僅是涉及歧視的問題,更重要的還是其顛倒了教育與盈利之間的關係,甚至把盈利放在了守衛這樣的教育機構,勸導家長孩子都要離他遠一點。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教育機構因為孩子父母的經濟狀況,甚至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裁判性的這種標註,勢必會對以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對孩子的關注程度以及發展方向,甚至是教育教學的耐心程度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是不得不讓人懷疑的,從上述教育機構的具體行為來講。這種標註一定差也確實影響了,嗯,孩子以及其家長的心理體驗,甚至一旦傳開來,也給其心理上造成一定的壓力,雖然夠不上。這種情況還是應當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