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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曹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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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樹苗
農村都是講究紅事不請不來,白事不請自來。都是主動去幫忙的。貧困戶家裡沒錢給補償。村裡邊應該跟民政部門申請一些補貼。畢竟人家也是幹好事身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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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叔觀聞天下事
村民去世,有村民到其家幫忙,但不小心落下身亡,怪誰都沒用,作為幫忙者,為何會到樓上去總腳得奇怪,村民去世應停放於一樓地面家門口而村民確在樓上落下身亡,很不正常,這樣的離奇講束忠腳得不真實,村民為什麼會到村民家樓上去,人死了不該停放在樓下嗎,所以很無語,再有從村民樓上落下身亡,難到村民家樓中地有大洞,但不管怎樣一切是由村民自已負責,因你個人自己行為不當造成身亡只能是自己負責,再加上這家村民是貧困戶,是無力的,只能看民政部門對其是否有點什麼幫助,其它無法解決,都是一個村的情況都知道,所以要困難戶負責是不可能的,也是無力的,只能是又多加一個去天堂的村民,在路上有個伴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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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閒人說事140311869
村上的風俗,有紅白喜事,大家都是主動互相幫忙的,更何況是貧困戶家裡有白事。但現在出了意外事故,去幫忙的人跌樓死了,按理說應該是屬於因公死亡的範籌,但這個公不是指全民所有的公,應是村民集體的公。出事故死亡的人是應該得到一定經濟補償的,但集體經濟組織沒這個能力,這個貧困戶更沒這個能力而且也不是因為他的什麼過錯造成的。所以我認為一是申請上級政府救濟,二是該村村民應適當募捐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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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趙廣州156130073
個人認為: 既然對方是貧困戶,大家本來就是出於善意來幫忙的,現在卻忙中添亂、遭遇不幸,我想唯有自認倒黴,必竟這種意外誰也不願看到,充其量無非是兩個責任原因,一是墜樓者本身沒有盡到自我保護、注意事項,應負主要責任;二是房主可能由於家庭貧困,未能完繕房屋建築結構,從而導致墜樓事故發生,從這個角度來說房主負有一定的責任,鑑於其本是貧困家庭,而大家也是出於同情心前來幫忙的,若是讓房主賠償那就是雪上加霜、於心不忍了,這份惰、這份意唯有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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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BP陋室民
堂伯給貧困戶幫忙,不慎墜樓身亡,本來出於熱心去幫忙,卻幫了倒忙,在這裡表示惋惜。
既然釀成了悲劇,事情總該處理,如何處理?首先宣告,被幫戶他雖然是貧困戶,家庭困難,但這樣的事不在扶貧的範疇,所以政府不會買這個單。剩下的該怎麼辦,只能是兩家協商的處理;如果有其他的人身保險的也可以解決一部分。總之,這件事與扶貧或貧困戶沒有關係,扶貧不可能扶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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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百川王佔功
這是一起人身安全事故,要知此事咋處理,必須搞清幾個關係,村民去貧困戶家幫忙辦喪事掉樓身亡,絕對沒有外力作用?村民的幫忙是受貧困戶之邀而去,還是素來倆家關係密切主動去的?村民主動幫忙貧困戶有無明確拒絕?把這幾個關係搞清楚了,問題的答案就有了。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四條: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害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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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等待幸福來敲門
突然感覺現在的社會很冷漠了,一出問題總想到的是補償賠償。很懷念過去的淳樸鄉情,那時的鄉情純粹是發自內心的親情友情存在。
幫忙去辦喪事 ,不小心身亡,這本來就是一件意外的事情。非得要貧困戶補償,人家拿什麼補償?
有些時候不是金錢迷惑了我們,是我們迷失了金錢。一出現意外總想到的是用金錢來補償,而不去想一想為什麼會出現意外。
這個問題最好的做法是村委會出面給予友情補償,而不是讓事主補償。
人與人的交往,如果真的只是看重利益的話,還不如各掃門前雪。
回覆列表
村民去貧困戶家幫忙辦喪事:
在農村,農村的風俗習慣是,紅白喜事,整村村民,幫忙。
大家和氣團結,互幫互助,互愛互相關心。一家有事,大家幫。
傳統可貴!發揚光大!
從樓上掉下來身亡:
貧困戶剛得腦梗去世,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