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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風吹過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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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曦逸語
直接說AA制就完了唄,這不叫結婚,這叫搭夥,一旦離婚,帶著各自的東西,各回各家……跟老年人再婚有何區別?這婚還結啥勁兒呢,直接扔了餵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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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法屈律師
我是家事律師屈律師,我來回答,希望透過我的回答能給廣大網友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對於婚前財產約定製。我雖然是個從事法律的專業人才(自己誇一下自己),但是我不能接受。
我想,能接受和不能接受的群體主要取決於婚姻觀,更進一步說是取決於一個人的社會觀,愛情觀,婚姻觀等社會觀。
一,我發現能接受婚前財產約定製的大部分是財產比較多的富人。也許我們是屬於貧窮限制了想象的那一類,我們窮的只剩下了愛和信任。
二,什麼樣的婚姻觀是正常的婚姻觀?我贊同婚姻不能湊合更不能交換這種觀點。
①有多大的腳穿多大的鞋!所以結婚要找合適自己的。
②精神上的門當戶對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夫妻兩人三觀不合,對待同一件事情的處置方式經常大相徑庭,勢必會造成婚後不斷的爭吵。
③知識層次的相近,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平常我們所見到的搭配都是本科和大專,本科和本科等較為相近的學歷。如果在日常交流中你談大學生活,他談麥子該收了。你談論金融、談國家實施政治,他談該施肥了該種玉米了、打了工工資要不到。勢必就會造成兩個人沒有共同語言,進一步就會導致誰也不願意理誰。
④生活中性格互補,彼此相愛,人品正氣,有上進心,珍愛個人信譽等都很重要!
⑤對組建的新家庭要有認知。如果女方在婚後老想著自己孃家,男方在婚後老聽爹孃的話。這樣的婚姻,離婚的機率是極其大的。
三,財產婚前約定傷感情!有一句話叫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在中國傳統觀念的認知中,家代表著溫馨,代表著港灣,代表著安全感,代表著依戀感。但婚前財產約定就會導致給人的感覺就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大家搭起來交夫妻。心都沒有合在一塊兒,能是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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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話實說的小順子
見過婚前財產公證的,沒見過婚後財產獨立的:家庭開支怎麼算?女人生孩子傷的身體怎麼算?孩子出生後的保姆費、醫藥費、家庭的日常開支、親戚朋友間的禮尚往來……這些算得清楚嗎?
兩個人結婚本來就是為了組成一個家,男方提出的這句話卻是把一個還沒組成的家直接分成兩半。既然不想成為一家人,還結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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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沈王山
我碰到過一個這樣的的人,領證前男方提出婚後財產協議,要求婚後個人財產獨立,最後這個男子到60歲了還光棍一個。為啥,人家說他二百五。
首先提出這樣的建議,是個對婚後家庭不負責任的人。還未結婚就想著離婚,能對家庭負責任嗎?還有一點也是對自身的不自信,就怕婚後妻子提出離婚,因此,婚前決定婚後事。
其次難以操作。婚後財產獨立,雙方的收入支出都要筆筆記錄,甚至連小孩的平時日用品也要記錄在案,實在繁鎖,難以操作,這樣的男人乾脆不要也罷。
第三,有違社會常理。婚前提出對婚後財產要進行獨立的建議,社會上實屬罕見。婚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有法律依據,也是社會共識。未婚之前,就對婚後財產簽定獨立的協議,是對社會常理的違背,這樣的人是成不了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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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iufang劉芳
我個人認為:這樣的提議不應該接受。
夫妻領證結婚後就是一家人,是一個整體,夫妻之間的感情、財產就要共享,如果婚後財產獨立,夫妻根本不用結婚,只談戀愛就可以了。
談戀愛階段,戀人之間的一切都是獨立的,工資自己花,自己的事自己做,有自己的空間和自由可是,婚後男人能夠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嗎?我想很多男人根本做不到。
一、男人為什麼要求婚後財產獨立呢?
1.收入高,害怕吃虧
2.跟女人不是一條心
3.放在自己手裡比較踏實,花起來方便
如果男人有這種心理,根本不用結婚。
結婚就不用考慮吃虧,夫妻在一起是過日子,不是小孩子過家家,高興就在一起玩兒,不高興就各回各家了。
二、男人為什麼要提出婚後財產協議呢?
1.做好了離婚的打算
2.不想與女人白頭偕老
3.不想與女人有交集
這個男人太聰明瞭,男人的收入不透明,他是一個愛財如命的人?他不愛女人?
結婚是兩個相愛的人要終身廝守,也不想分開,男人婚前就有分開的打算,所以才不想為家庭做貢獻,不想為家庭付出,這樣的男人有哪個女人會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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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徐說事999
這個男人是在找結婚物件還是在找室友呢,親,
不明白你在哪裡找到的這樣奇葩男人,婚後財產獨立?
那生孩子的時候呢,你負責懷孕他負責生?生孩子的費用要不要AA?
坐月子請保姆的錢要不要AA?如果夫妻真的都可以把財產算的這麼清楚的話,
那還叫夫妻嗎?甚至連室友都不如吧。
接不接受,看你自己決定吧,總之自己選的路,以後咬著牙也要走下去的,
如果換作是我,早就讓這種男人哪涼快去哪待著了。
我要找的是老公,不是這種室友,這種男人大多斤斤計較,小氣。
跟這種男人在一起,不會幸福的,倒不是僅僅因為財產獨立,
更重要的是人品有問題..
簽約婚前財產協議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奔著離婚而結婚”?
社會變了、人的思維也變了……改革開放以前把離婚當恥辱,以後變成“正常”。
苦就苦了愛情的結晶,孩子們心目中就有幾個“爸爸”幾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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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夏日薔V薇
有聽說過婚前財產協議的,還沒聽說過婚後個人財產獨立的,真夠奇葩的了。我是肯定不接受。
那結婚幹嘛呢?自己一個人過多好,何必還要兩人過在一起,然後再算計誰的個人財產,收入多少,花了多少,我都不知道該咋去算計這些明細,如果在一起這也要要擔心,防著對方,何必要結婚呢?實在不理解,恕我直言,這樣的男人還是不要嫁的好。否則後患也是無窮。女人結婚連人都給你了,最後還得讓他處心積慮去層層設防,搞AA制?那乾脆別結婚讓他一個人過算了。
家是什麼,家應該是感情和經濟都一體的,是兩個人共同的港灣,如果不談感情,只一味強調個人財產的歸屬,那就不是以婚姻為目的,是赤裸裸的交易和合作關係了,連搭夥的都不算,這樣的婚姻後患無窮,如果是我,我寧可單身都不會和這樣的人結婚,根本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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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瓶子美衣
絕對不接受,結婚以後就是一家人了,婚後財產獨立?這明顯就是防著你,還能叫一家人嗎?你嫁過去就真的是外人了,反正我是不可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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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更擷萃
沒結婚就準備著離婚,怎麼能接受這樣的婚姻?
相親相愛的夫妻,是一個共同體,所有財產都是一個整體。
如果“領證前男方提出婚後財產協議要求婚後個人財產獨立”,充分證明二人還沒有達到相親相愛的程度。
認識這樣一對再婚夫妻。
再婚前男女雙方各有一男孩子,再婚後兩人又生育一個男孩。
最近他們在鎮給兩人共同生育的孩子購買一套房子,價值40萬元,二人每人拿出20萬元。
妻子愛潔說,夫妻這樣把財產分得這樣細,真的讓人受不了。
夫妻二人生活一起感覺到越來越彆扭,越來越難受,越來越痛苦。
我準備離開家外出打工,掙足夠的錢,準備給俺沒爸的孩子購買房子。
“沒爸的孩子”!多麼可悲的定義,男人與女人結婚,女人原來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孩子,做為繼父應該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這就是典型不相親相愛走在一起的婚姻。家產、錢財、孩子都分得清楚楚,哪是你的,哪是我的。
這不像一對夫妻,或者說夫妻只是個符號。
即使名義是夫妻,生活在一起也不會幸福。
因為在夫妻的生活中,沒有愛、沒有情、沒有緣,兩人形同路人,生活在一起實在沒有什麼意思。
常言說,愛屋及烏,對一個人相親相愛,就要全面接受這個人,就要把當成自己的另一半。
如果領證、結婚前協議個人財產獨立,那將來不是一個家庭,那是不一對夫妻,那兩人的結合肯定不會幸福。
所以,做為女方,應該認真考慮,謹慎領證、結婚,以免婚姻失敗,最後受害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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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過很多提婚前財產公證的,但提婚後財產獨立的,這是第一次。我的建議是:不能接受!不必領證!
為什麼結婚?這個問題想明白了,答案自然也就有了。結婚不就是愛的昇華麼?結婚不就是彼此依靠,互相取暖麼?結婚不就是生兒育女,齊心協力,撫育兒女,傳承愛麼……
一個婚前就提婚後財產獨立的人,很可能是被逼無奈,想讓你知難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