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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留昧

    我認為女生給男方家長留下這樣的印象不太好,男生可以去和自己爸爸媽媽解釋一下,婚前的同居生活是為了磨合雙方,以便婚後更幸福,如果不是奔著結婚的目的,那我覺得還是暫時不要同居。

  • 2 # 微雪沐陽

    WC這種時候應該解釋清楚的,告訴他們,你們為什麼同居?你們將來有沒有結婚的打算等等。找到合適的理由說服他們。

    什麼年齡階段做什麼事情我覺得也是有道理的,如果是已經工作了,這種事情和家長說清楚,家長會理解。最好是奔著結婚目的去的,可能說服性更強。

    如果還是在校學生,還是需要好好考慮是否妥當?臨近畢業,也有相伴一生的打算,和家長溝通好,這種時候,也需要參考父母的建議。

    祝好運。[大偵探皮卡丘]

  • 3 # 粲然笑笑

    天哪!和女友同居不是雙方的事嗎?家長怎麼沒有覺得你不自重呢?

    首先,我想說,同居是雙方的事,不是某一個人的行為 ,衡量自重不自重就不是某一個人的問題。

    有些女孩子,哪怕內心不願意婚前同居,也可能因為愛男友,而答應男友的要求,這不是自重不自重的問題,而是性格懦弱,甚至害怕拒絕而失去男友,失去戀情。

    實際上,真正愛女生的男生會尊重女生的選擇,不會強人所難。因為拒絕同居或者發生關係,就和你分手的男人根本就不是愛你 不過是打著戀愛的名義,欲與你行不軌之事。

    若男生自重,就不會同意同居,這不單單是女孩子一個人的事。

    除非女生死皮賴臉地撲上來,甚至使用非常手段迫使你和她發生關係或者同居。

    我覺得,正常戀愛期間,彼此確定了戀愛關係,只要是你情我願的事,就不叫不自重。

    其次,自重不自重,不看她是否和你同居或者發生關係,而是看她是不是跟誰都可以發生關係。

    俗話說,只跟一個人睡覺不叫隨便,只能叫她愛你,跟誰都可以睡覺才叫隨便。

    戀愛期間,感情到了一定程度,性就是彼此情不自禁,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

    觀念保守的女生,可能想把性留到新婚之夜,因為她覺得那是很神聖而且很珍貴的東西,一定要留到特別的日子。

    觀念新潮的女生,覺得性是情投意合,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情

    這跟自重不自重沒有關係,只是觀念的問題。

  • 4 # 柳魂園

    男方父母感覺女方不自重,那你這個男方就自重了?你還不如女方嗎?至少是不自重,你卻是沒有教養,你爸媽沒有把你教養好,自己不想負責任還要糟蹋人家女方……

  • 5 # 書馨

    我的兒子也正和女友談戀愛,女友比我兒子小五歲,二人都在大城市工作,我兒子是自己單租一個房,女朋友是與室友合租的,三個人共用一個廚房和衛生間,做飯洗澡都不方便。

    當他倆處了一年左右,二人就搬到一起住了,關於這方面家裡特別支援,這樣即節省了錢,又方便互相照顧!

    作家男孩的家長,我特別尊重兒子的女友。當一個女孩能夠答應和你在一起的時候,這是把終身託付給你的義無反顧,咱們怎能辜負。甭說不尊重,而是更應珍惜女孩的這份感情才行!

    真愛無敵!

    作為家長,只要孩子們好好的,比啥都強!

    我們能做的,就是送上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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