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娛史精品屋

    儘管容閎有披露李鴻章四千萬兩遺產的說法,但也止於說說而已,不見有什麼依據。對於李鴻章家財萬貫的歷史證據主要就是他老家的一棟豪華宅子。而梁啟超為李鴻章做傳記時,認為四千萬兩過於誇張,“世人竟傳李鴻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約數百萬金之產業,意中事也,招商局、電報局、開平煤礦、中國通商銀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當鋪銀號,多屬其管業雲。”既然沒有多少證據,那麼只能據常情揣測。

    第一,李鴻章是淮軍掌門人,根據湘軍將領都很有錢的事實,淮軍主導清政府之後,將領也很有錢,將領向李鴻章上供一些,也是屬於常理之中。所以李鴻章肯定油水不薄。

    第二,李鴻章是晚清談判專業戶,他的後半生不是在談判,就是在談判的路上,不平等條約簽到手軟。估計吃談判對方回扣的情況不可能沒有。

    第三,在洋務運動過程中,購買外國軍艦,這個回扣肯定菲,並且,身為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也擁有很多官助商辦企業的股份。

    第四、清朝首富胡雪巖是被李鴻章手下的盛宣懷弄垮的。李鴻章把全部的工礦企業,都給盛宣懷管。盛宣懷把這些企業都以股份形式留存給了李家。他的後代,坐吃到解放後,依然富貴不倒,甚至移居國外,從側面應證他沒少留遺產給後代。

    綜上所述,李鴻章應該很富,但是未必有四千萬兩白銀家資。當然這一切沒有直接證據,都是估猜,有可能李鴻章比較清廉,但是有一點得到歷史學者公認的是,李鴻章並不是貪官,若果有錢,那也是利用職務之便賺取。

  • 2 # 龔柳輝

    武昌起義爆發後,王亞樵與同盟會取得聯絡,在合肥成立了廬州軍政分府,由李元甫、王亞樵分別擔任合肥革命軍正副司令,宣佈獨立。

    不久,王亞樵就帶著一批人,去查抄了李鴻章的家產,並四處招募軍隊,建立革命武裝。

    那麼,李鴻章到底有多少的家財,到底算不算“富可敵國”呢?

    通常談論李鴻章的家產,其實主要還是他的不動產,很少有人清楚李鴻章到底有多少銀兩留給了子孫。現在咱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說說李鴻章的家財情況。

    其一、李鴻章的家產何止千萬!“宰相合肥天下瘦”的詩句,就比較形象地說明了李鴻章大發洋務財的奧秘

    據說,很多人統計李鴻章的家業,李家擁有的數千頃土地往往沒有算進去。如果加上這筆龐大的土地資本,李鴻章的家產何止千萬!

    留學美國、辦過洋務的容閎,曾經對李鴻章的富有作了保守的估計,認為李鴻章絕命之時,其有私產應該有4000萬兩,以遺其子孫。

    到過中國的西洋人,也有同樣的估算,事實上,“宰相合肥天下瘦”的詩句,就已經比較形象地說明了李鴻章大發洋務財的貪婪真相。

    李鴻章在辦洋務中大撈油水,不需自己動手,手下人的“孝敬”,就足夠把他喂肥了。

    而且,他與一般貪官不同,李鴻章不僅接受下級洋務官僚的各種各樣的賄賂,而且在辦理外交中,外國的賄款,他居然也照拿不誤,曾經有一個突出的例子,就是他收取俄國300萬盧布事件,據說最終沙皇冬宮檔案的記錄,都能夠證實這件事情。

    其二、李鴻章擁有各種產業,比如南京、上海等地的當鋪銀號,李鴻章的親侄孫曾經說:我的叔公在合肥有義和、恆升兩家當鋪,以及同泰錢莊等財產,一直由總管劉東山經營著

    李鴻章擁有不少股份,南京、上海等地的當鋪銀號,在《李鴻章傳》中,梁啟超算過賬,說李鴻章病死時,家資超過千萬,其弟兄子侄私財又有千萬餘元。

    實際上,梁啟超算的這本賬還不全,因為李家擁有的數千頃土地根本還沒有算進去。

    加上這筆龐大的土地資本,李鴻章的家財,確實可以說“富可敵國”。

    合肥有一個叫李十一的人,據說是李鴻章的侄孫。他曾經說:我的叔公在合肥有義和,恆升兩家當鋪和同泰錢莊等財產,一直由總管劉東山經營著。李鴻章的侄孫。他提議說:我的叔公在合肥有義和,恆升兩家當鋪和同泰錢莊等財產,一直由總管劉東山經營著。

    當年辛亥革命為了籌集軍費,知道李鴻章是個大富翁,家資鉅萬,如果能得到他在合肥的這筆產業,地方武裝的經費自然不成問題了,李十一的說法,很快引起王亞樵與同盟會的重視。

    於是王亞樵就帶著一批人,去查抄了李鴻章的家產,因此有了四處招募軍隊,建立革命武裝的大本錢。

    事實上,為軍政府籌集經費,沒收貪官汙吏的財產,在辛亥革命時期,是比較普遍的事情。

    如浙江、江蘇曾查抄了大官僚、大買辦盛宣懷的財產,以及前清直隸總督、奕匡女婿陳夔龍的家產。

    湖南則勒令曾國藩、左宗棠的後裔獻金,查抄了前清總督袁樹勳在湘田產。

    安徽則查封了李鴻章的家產。幾乎所有獨立省份均有勒令,前清道府州縣官吏將應解官款,交還軍政府的命令。

    其三、李鴻章家產到底知多少?也是存在爭議的話題,也有部分學者認為李鴻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富得流油”,更加談不上“富可敵國”

    當年,民國政府為了修書,由袁世凱批准撥付二萬兩,其餘由李氏後人集資。

    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能夠看到的《合肥李文忠公全集》,有學者認為:如果李氏私囊真的很有錢,大可不必刪去三分之二的重要文稿。

    以至於,後人也就不用頗費周章地重新編纂《李鴻章全集》,來恢復其歷史本來面目了。

    從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李鴻章的家產,確實沒有世人傳說想象的那麼多,如容閎在《西學東漸記》所說,李鴻章死後“有四千餘萬金,以遺子孫”,可能也是誇大其辭而已。

    也許還是梁啟超說得比較實在,世人都傳說李鴻章富甲天下,其事“殆不足信”。

    大約數百萬金之產業,估計是有的。

    綜上所述,很多人認為李鴻章的家產何止千萬!“宰相合肥天下瘦”的詩句,就比較形象地說明了李鴻章大發洋務財的奧秘。

    再則,李鴻章擁有各種產業,比如南京、上海等地的當鋪銀號,李鴻章的親侄孫曾經說:我的叔公在合肥有義和、恆升兩家當鋪,以及同泰錢莊等財產,一直由總管劉東山經營著。

    李鴻章家產到底知多少?也是存在爭議的話題,也有部分學者認為李鴻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富得流油”,更加談不上“富可敵國”,但是大約數百萬金之產業,估計至少是存在的事實。

  • 3 # 棍哥觀史

    “宰相合肥天下瘦,司農常熟世間荒”,這句話大家應該不陌生,前半句說的是合肥人李鴻章,後半句說的是常熟人翁同龢。這句話很巧妙的點出了李合肥的財力,不管此財是如何獲的,李鴻章算是打上了鉅富的標籤。李鴻章辦洋務時的老夥計容閎曾說“合肥有私產四千萬以遺子孫”;費行簡所著的《近代名人傳》中又說李鴻章死後“家資踰千萬,其弟兄子銀私財又千餘萬”;梁啟超的在《李鴻章傳》又說李中堂辦洋務時的股份多,但私財並不多。那麼到底李鴻章有多少錢呢?是不是富可敵國呢?

    其實這個問題最直觀的體現就是他留給後代的遺產有多少,梁啟超在《李鴻章傳》中提到了李鴻章直系後代分財產的合約:

    長子李經方,雖為長子,但非親生,而是李鴻章六弟之子過繼而來的。他得到莊田12塊,墳田1塊,堰堤一道;桐城內產業4處,省城安慶房產4處;這部分是給李鴻章髮妻周氏祠堂開銷之用的。合肥縣撮城莊田1處,是李鴻章葬於此地的妾室莫氏、冬梅,及李經芳髮妻劉氏開銷之用。

    次子李經述,當時已去逝,這一脈由經述之子李國傑繼承,包括合肥縣莊田2處,這是李經述的祭田(葬于田中)。

    三子李經邁,跟二哥一樣,得到了合肥縣田產2處,莊田3處,墳地1處,留與經邁作為其死後祭田墓地。

    除上述分割之外,李鴻章在合肥、巢縣、六安、霍山的其餘田產是屬於李鴻章祭田,廬州府、巢縣、拓皋村、六安、霍山的房產是李鴻章留下的恆產(家族共產),這些是不能分割出售的,這些交給了李國傑經營,主要用於祭祀活動、維修房屋、祠堂。李鴻章祭田“歲入逾2萬石”,顯然是絕對滿足上述經費開支的,這部分盈餘收入在10年之內只能用於擴充恆久房產,10年之後再有盈餘則由經芳、經述、經邁三家後代平分。李鴻章老父親李文安在合肥肥東鄉的祭田也保留下來,操作模式與李鴻章祭田一樣,不準分割抵押,由李國傑經營。

    另外,李鴻章在上海有一棟價值4萬5千銀的中西合璧房產出售,出售後,抽2萬用於上海李氏祠堂開銷,剩餘的2萬5千銀用於上海租界內建屋。所建之房屋未進行分割,由三脈繼承人共同享有居住權。李鴻章在揚州的一所當鋪繼續經營,產生的利潤用於省城江寧(南京)李鴻章祠堂開銷。位於江寧、揚州的兩處房產被出售,所得收入用於擴建上海租借裡的那套共有居所。李鴻章在江寧的學館被分與李國傑做宅邸,揚州的另一處房產分與李經邁做宅邸。

    (李經邁)

    “農夫一畝之所獲,通豐耗而權之,富民之人,恆不下一石”。——《江淮均丁說》

    上述的這個分家合約是目前最直觀反應李鴻章遺產的歷史資料,我們可以根據這個資料進行分析。李府有一任管家唐凌輝曾說“鴻章所置田產,每年可收租五萬石”,上面的分家合約上也提到了李鴻章祭田能歲入2.5萬石,所以加上分出去的田地,唐凌輝說的應該不假。結合當時糧食產量推算,清末江淮一帶已經推廣了雙季稻,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所說“吳中秋禾1畝之收也不過3石”。而李鴻章是地主,是收租的而非種田的,按照《江淮均丁說》的記載,當時僱農的繳納比例是各半,即交一石留一石。李鴻章的田產每年收租5萬石,即產量在10萬石左右,那麼按產量倒推,李鴻章的田產約4萬畝左右。

    “立賣契囗。全寶官為因正用,將上邑二十二保囗六圖號內官田壹畝,央中賣於陳處為業。三面言定,時值價銀貳拾伍兩正。當立契一併交收。其田自賣之後,任從管業耕種、收冊過戶完糧,並無門房上下言阻等情,恐後無憑,立此賣照為憑。”——地契抄錄

    清末的土地價格因地域差別不好估算,但有一些地契資料能夠大致反應當時的田地價格。比如道光十四年(1834)上海的土地契約,一畝田賣了25兩銀子,摺合銀元33元(1:1.3)。那麼到了李鴻章去世時,因中國的白銀外流帶來了巨大的通貨膨脹,地價翻倍是可能的,有些學者估算當時安徽地價在74銀元一畝,照此來算,李鴻章的田產就值296萬銀元。

    房產方面,在李鴻章發跡後,李家六兄弟均於合肥置下了數百畝的莊園宅邸。這些可不是一般的地主大院,據載李鴻章老宅邸是“邸第外園先鑿壕溝,內築高牆如圍寨,佃戶環居於內,四周並闢花圃菜圃,廣闊整齊,園圃內層又鑿內壕溝,而緊接於主人居住之宅第”。也就是說李鴻章兄弟們的宅邸都是雙層結構的,類似於內外城的佈局,且配套了碉堡、炮臺、內花園、外花園、藏書樓、秘密走廊等裝置。

    除合肥以及分家合約上提及的房產外,安徽蕪湖也是李氏家族房產的集中地。此地水陸運輸便利,地理條件優越,1877年,時任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的李鴻章“以公謀私”,建議清庭將鎮江七浩口米市遷至蕪湖,此地繁華可想而知。這個內部訊息掌握在李鴻章手裡,所以當時李經方帶領整個家族在蕪湖置辦了大量黃金地段房產。這就好比前兩年的雄安新區,等普通人知道訊息後,很難買到好地段的房子。

    (蕪湖中山路)

    這些房產中,自住的則配套設施奢侈,公館、戲園子、亭臺水系一應俱全,也有一大部分房產是用於出租的,近代學者研究說“蕪湖的老市區,包括沿河南路、長街、二街、三街、渡春路、新蕪路、中山路、吉和街、華盛街等地區的地皮房屋,全部或絕大部分都是屬李府所有。”這些房產的價值已經無法估算了,如《李鴻章家族》一書記載的,李鴻章在北京一衚衕裡的四合院隨手一賣就是2萬兩銀子。那麼李鴻章廣佈於合肥、安慶、揚州、桐城、蕪湖、北京、上海等地的房產定然價值不菲,且難以估算。

    (招商局)

    “昨聞有北歸之志,自因七家灣小口不利,前屬並歸試館又不願。北方窮鄉,焉得有合式房屋可購,且股息在南,取攜不便,家用何出。”——《李鴻章家書》

    以上都是李鴻章不動產的分割內容,而李鴻章一生叱吒風雲,除了不動產之外,銀票、股份這些東西就很難查證了。如李鴻章家書中記載過關於“股息”的內容,說明李鴻章老家的親人會透過洋務企業的股份分紅中獲利。梁啟超在《李鴻章傳》中也說“招商局、電報局、開平煤礦、中國通商銀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當鋪銀號,多屬其管業雲”。倘若再算上李中堂的北洋經費,門生故吏孝敬、外國使節賄賂的錢財,說李鴻章富可敵國並不過分。

    可是錢多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兒,李鴻章的孫子裡就出了敗家子,李經芳的兒子李厚甫就是典型的一位。他與盛宣懷的四兒子盛恩頤堪稱民國時期最會敗家兩公子,二人都繼承了家族的鉅額財富,可都因揮霍無度,最終落得買不起襄陽公園一張門票的境地。所以說李鴻章是否真的富可敵國並不重要,他拿了俄國人的五十萬盧布,賣掉了旅順大連中長鐵路,這種賣國得來的財富是可恥的,他的孫子敗家也算是因果報應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作為領導,需要看什麼書提高領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