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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天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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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宏治123
可以的!
結婚前探望父母每年一次。
結婚後探望父母2—4年,一次,不過單位不同,工作性質不一樣,執行也有所不同。詳情請查一下百度應該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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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棠老師
帶薪年休假是勞動者連續工作滿一年後,每年依法享有的帶薪假期;勞動者能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條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帶薪年假並不是國企的特殊福利,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員工都可根據累計工作年限享受有薪年假天數。
特別提醒一下國企員工如父母、配偶在外地的,還可以享受探親假福利,這個才是國企特殊福利,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員工均不享受的。
雷哥先說結論:國企員工肯定可以享受年假,如果國企員工都不能正常享受年假,那估計就沒有人可以享受年假的福利了。
我們都知道,國企很正規,都會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和福利待遇,而年休假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種福利待遇。國企員工基本上都能享受到年假福利。
不過,在某些特殊情況之下,國企員工可能無法如常享受到年假福利。具體來說:
第一種情況:工齡不滿一年的國企員工。很多國企都規定,入職不滿一年的員工,是無法享受到年假福利的。因此,剛剛入職的國企應屆生,肯定在第一年是沒有年假的。
至於社會招聘的人員,雖然入職國企不足一年,但已經在其他單位工作滿一年了,也就是有一年以上的工齡了,大多數的國企也會給予這些員工相應的年休假。
第二種情況:假期天數過多的國企員工。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換句話說,國企職工所請的假或所享受的假期天數大過年休假時,職工當年的年休假就不能享受了。
這裡有必要說明一下,如果國企員工當年休了產假,哪怕產假的天數也大於年休假,但這個國企員工依舊可以申請當年的年休假。這一點不在上述範疇之內。
第三種情況:員工自願放棄或採取其他方式彌補的情況。有這樣一種情況,在特殊時期,有一些員工工作崗位非常重要,這些員工基本上在此期間很難獲得較長時間的離崗休假機會。
對於這一類員工,企業內部會與員工協商,在當年不讓其休假,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補償,例如:按照雙倍工資給予年休假的經濟補償,或者是將其年假挪到後續年份,不作廢。
還有一種情況,在某些國企內部也比較常見,那就是幹部無法正常享受到年休假。一些國企為了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強制要求中層幹部必須到崗上班,必須堅守崗位,不能休假,及時無法獲得休假,也沒有經濟補償。這就是幹部所需承擔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