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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農事小棉襖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指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的情況下,農民以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為股份投資入股到公司裡,以公司化的方式對土地進行規模化的管理和運作,這樣做的目的是可以最大化的發揮土地的增值效益,而不是農民辛辛苦苦種一年的地獲得的效益,土地經營權入股之後農民的收益會有所提高。

    土地經營權入股能給農民帶來這些好處:

    1.依法維護農民集體對承包地的權能

    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落實“三權分置”,嚴守政策底線。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依法維護農民集體對承包地的各項權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取代農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2.實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紅”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經營權入股風險防範制度。鼓勵實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紅”,讓農民特別是貧困戶在土地經營權入股中有穩定收益。

    3.引導貧困地區土地經營權入股專業合作社

    鼓勵地方創新土地經營權入股的實現形式,以列舉法指明瞭創新方式,如農戶的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直接對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還可以先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再由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土地經營權出資設立(入股)公司。

  • 2 # 默默無聞看天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國家針對農業農村增加農民收入一項政策舉措。社會資本入股土地經營,能夠提高土地產出效率,最佳化農作物生產,促進農民收入。有利於土地集約化、機械化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土地經營權的入股也會促進中國傳統農業的變革,農民將會以股東的身份參與農業企業的發展,受益變得穩定和最大化。

  • 3 # 農家米酒143

    土地經營權人用自己的土地入股加入公司或企業,自己也可以在公司上班做事,也可以只出讓土地租給公司,自己去外地打工,如果你在公司上班,由公司統一按排調整農作,你只按公司要求做就是了,不會承擔種田的風險,風險公司負責了,這樣你在公司種植就只是拿工資可以了,所以說這就是給農民帶來的好處。

  • 4 # 石國榮

    土地入股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吸收社員的一種方式,沒有資金投入可以用自己承包土地入股,合作社到年終給入股社員分紅

  • 5 # 窮苦人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指我有地,但是沒有好的農業專案或別的其它好的專案。別的人有好的專案你出地,然後給按股分紅。

  • 6 # 笑對人生161367619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把自己承包耕地使用權,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前提下以自己承包田為資本參與到村委會牽頭實現土地集約化生產模式中參股入股經營,以先進裝置武裝農業,高科技經營,種植養殖多元化,以種養優勢互補提高產品產出率,目標是提高效益。增加農民收入和入股紅利。

    為確保農民土地入股經營不受損失,要建立風險保底制度,對入股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實行農民承包田價值評估,保本基數金額為底線,然後根據集體收益參與股份分紅執行機制,保證參股人收入不受損失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必然結果,目的是解決分散經營,農業產品產量停滯不前,效益低的問題,這是農業發展的系統工程,各級領導要科學施策,制定切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科學運作,總結經驗,以問題為導向,解決執行中的難題,隨時進行風險評估,保證農業集約化順利進行,提高各級領導執政能力,解決疑難複雜問題的本領,把農業現代化向前推進。

  • 7 # 忠華一席談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什麼意思?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好處?

    土地經營權入股,就是有承包權的農戶把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了農村專業合作社。原來你是做為土地承包戶包給個人收地租,現在你是把你家這地交給了村裡的農村專業合作社,這個合作社一年給你分一次紅。這是公司+農戶的合作經營方式。

    這個農業專業合作社的畝/年收益必須等同或者高於流轉給個人的畝/年收益。

    整個村形成規模化了,國家會大力支援這個農村專業合作社,補貼資源多了農民分的紅就相對多,農村專業合作社有國家的貸款支援,就不會出現經營上的困難,整體收益高了,農民分紅分的就多。

    而且農民生產生活相對靈活,你既可以在村裡給農村專業合作社打工掙錢,你還可以去國內發達省份去打工或創業 ,你什麼心也不用操,一個這你出外打工掙的錢,一個是村裡的農村專業合作社的分紅,你到時只管把錢收到手就贏了。

  • 8 # 種菜小哥

    耕地是農民最重要的財富,也是一家數代人生存的基礎。為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土地資源,減少資源浪費,國家在不斷進行土地改革,同時也賦予農民更多的土地權益。現在部分農村土地閒置情況比較普遍,國家鼓勵農民進行土地經營權入股,從而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

    2019年釋出的《關於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出,農民以土地為註冊資本實行登記入股公司或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直接做“股東”,公司或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民的利益直接結合,以規模化的形式開展農業生產。這樣不僅能夠擴充套件就業,還能帶動地方共同致富。

    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基本做法是:

    (1)土地折股 就是將農民所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透過評估作價等方法折算為一定單位的股份。其一般做法是:成立土地評估小組,對土地進行評估,為折股量化提供依據,然後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土地作價;或是按照政府對不同土地的徵地價計算,如在土地大量被徵用、價格已明朗化的地方往往以政府規定的徵地補償費為依據;或是按照不同土地的年純收入計算,如在一般地區,土地價格不容易折算,由農民自發地與農業企業談判確定,實際上是以農業純收入為基礎的;或是綜合各種因素折算,如在土地少量被徵用、土地價格已初步明朗化的地方,以政府規定的徵地補償費和當地土地純收益為依據,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

    (2)股份設定 可以設定不同型別的股份以及各型別股份在股份總額中的比例分配。股份型別一般設集體股與個人股。集體股指原集體資產作價入股後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股份,持有者為股份合作企業或經濟聯合社。個人股又分為土地股、基礎股和貢獻股等幾種形式。土地股是指農民原來承包的土地作價折成的股份;基礎股是集體股的一部分按人平均分配給個人的股份;貢獻股是集體股的一部分按勞動貢獻大小量化給個人的股份。

    (3)建立股份合作企業 在土地折股及股份設定的基礎上,組建股份合作經營企業。股份合作經營企業是獨立的法人主體,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和運作。

    土地經營權入股能為農民帶來以下幾點好處;把集體土地統一經營有利於促進農戶、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之間構建優勢互補、利益共享。農民可以按股獲得保底收益+按股分紅,而且農戶以土地入股後,不再被土地的耕種與經營問題所困,可以放手外出打工或者就業,減少了農民對土地的依賴。

  • 9 # 水都逐夢人

    我們知道農民承包國家的土地分為三種許可權:第一、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是歸國家的;第二、土地承包權,土地承包權是歸農民的,也就是當初跟集體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農民;第三、土地經營權、土地經營權是指農民可以把從集體承包的土地從事農業生產自己經營或者轉讓給他人和公司經營。

    當某個公司想經營你承包的土地進行農業生產,那麼他就可以選擇以買斷你承包期限內的經營年限或者買斷多少年的經營年限再或者把你的土地經營權以入股的方式轉讓給公司進行農業生產。

    這樣的好處是:農民可以根據和公司達成的協議以土地經營權在公司的股份制內所佔的比例拿到公司的利益分紅,農民既解放了勞動力又可以得到公司穩定的收入兩全其美。

  • 10 # 豐裕生態家庭農莊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指:農民將從集體承包的土地的經營權入股企業或公司,拿取企業或公司分紅的一種土地流轉方式。

    土地經營權入股,一是可以讓農民從土地租賃租金低廉的困境中擺脫出來;二是土地經營權入股便於企業或公司長期管理產生效能,給入股農民更大收益與回報;三、降低了企業或者公司投入過大的風險;四、增強了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民的參與意識。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現階段發展新型農業最好的一種土地流轉實現雙贏的方式,企業或者公司能夠放手大刀闊斧的進行改造,讓土地發揮最大效能,實現企業或公司、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農民效益最大化。

    過去,由於大量土地閒置、荒廢,一些企業或公司為了發展新型農業,與農民簽訂土地轉包、租賃、流轉等協議,因為租金低,租金一次性付清,農民朋友不滿意,企業或者公司投入過大,風險係數增高。同時因為租金低,農民朋友配合程度低,中途毀約終止協議的大有人在,大家抱著扯皮、看大戲、甚至幸災樂禍的心理,沒人能真心為企業或者公司著想,最終因為法不責眾,企業或公司不得不不了了之,而留給企業或者公司的是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

    如今,土地經營權入股,公司或者企業就是自己家的啦,大家都希望公司或者企業能有個好收成,大家才能有好的回報。所以大家的參與意識就強,凝聚力就增強了。即是個別人為了私利出難題給公司或企業,大家都會出來管一管。因為大家知道:如果公司或企業一旦完蛋,大家的分紅就泡湯了,所以大家都不會允許此類事件發生。

    不知道是哪個偉人說過一句話:只有結成利益共同體,我們才能戰無不勝!

  • 11 # 山寨農夫2020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什麼意思?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好處?

    1、土地入股是未來農民發財致富的重途徑和方式。

    我國農村土地實行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的基本制度,土地是農民最為重要的財產,農村集體享有土地所有權,農民享有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2019年釋出的《關於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出,農民以土地為註冊資本實行登記入股公司或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直接做“股東”,公司或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民的利益直接結合,以規模化的形式開展農業生產。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產業的興旺,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土地收益權會更多地透過土地入股以股權收益形式體現,這是一個必然趨勢。

    2、土地入股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好處?

    一是農民土地入股公司後能夠擴充套件就業,增加收入,帶動地方共同致富。二是把農民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不用再為那“一畝三分地”分心,轉向其他非農產業。三是透過土地入股實現農民土地資產增值,實現資產收益。

    3、土地入股的幾種主要形式。

    土地入股主要有兩種形式。從農村集體內部看,農民可以以自己承包的土地入股合作社等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從村集體之外來看,農民、村集體可以以其集體土地或農民承包土地與外部產業投資的企業共同組建合資股份公司,村集體和農民成為公司的股東。

    4、土地入股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是依法履行相關程式,充分運用法律保護農民權利。二是產業要發揮地方特色,可持續發展能力強,以不斷提高土地資產價值和資產收益。三是最好選擇國有企業或者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投資的專案,或者是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專案,降低入股風險。四是農民最好以村集體名義集體入股。

  • 12 # 醉井觀商

    你好,土地經營權入股是指依法將可流動的土地經營權入股,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2019年,農業農村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

    可見,多部門聯合發文代表這種土地經營權入股模式舉世矚目,值得探索。

    其實早在2017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明確了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等相關事宜,我國農村土地改革進一步深化。

    一、我們要先搞懂:什麼是農村土地的“三權分置”

    我們經常聽到的“三權”,就是指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承辦權和經營權。

    三權分置並行,對於能夠深化農村土地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在目前的這種框架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農戶享有的承包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又派生了經營權,三者形成了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

    二、接下來說說:土地經營權入股要如何來實現?

    對於農戶而言,只要具有入股資格的主體遞交相關的材料即可實現土地經營權入股哦,一般包括如下的材料:

    1、土地流轉申請書。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材料。

    3、土地情況介紹書,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利用現狀、預期價格、流轉方式、流轉用途等內容。

    4、土地流轉交易雙方的身份證明。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的土地經營權流轉,還需要有三分之二成員或村民簽署同意流轉土地的書面證明。

    6、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很多村民都不懂,如何來防控由此產生的經營風險呢?

    其實,如果按照目前的指導意見,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經營權入股風險防範制度。

    目前政策更加偏向於鼓勵“保底收益+按股分紅”,就是要讓農民特別是貧困戶在土地經營權入股中有穩定的收益。

    有業內人士建議村民委員會或集體經濟組織做好書面備案,對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承包地進行監督。

    主要方向是探索“優先股”,讓農民讓度經營決策權同時享受優先分紅權。探索先租後股,讓農民先租出土地,在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穩定的良好經濟效益之後再入股。

    另外,還要探索“入股履約保證保險”等多種土地經營權的入股風險,保障讓農民有保底收益和土地經營的回購權。

    四、最後說說:土地經營權入股都能帶來哪些好處?

    其實,土地經營權入股最有效的好處,也可以說是出發點,那就是作用於脫貧攻堅。

    一般在貧困地區可以引導農民把土地經營權入股到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既可以結合扶貧基金來發展農村農業產業化,還能幫助部分農民就地就業,幫助農民脫貧致富,帶動農業產業化。

    1、從微觀上來說,讓農民做土地的股東,於公共利益而言,透過規模化生產提升農村土地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如果是對於農民的私人利益來說,就是可以像投資者一樣做股東,讓農民和城裡人一樣能獲得財產性收入,這是一件兩全其美的好事。

    2、從宏觀上看,透過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促進土地的不斷流轉,避免土地閒置,激發土地作為生產要素的價值,比如種植養殖等產生效益和收入等。

  • 13 # 三農範

    土地經營權入股是什麼意思?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好處?

    農民的土地經營權,也就是指農民承包到責任田之後,所擁有的責任田的使用權。由於現在已經沒有農業稅,現在的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是零成本。農民得到土地使用權之後,本來是自己可以經營的,但是現在的農民多是外出務工。因為農業的收入遠遠低於務工收入,大大降低了農民種植的積極性。以至於出現撂荒土地的現象。

    農民不願意種地,但土地的經營權又在農民手中。總不能都把土地荒了,不然糧食安全又成了了問題。為了增加農民的收入,為了不讓土地荒蕪,為了綜合利用開發土地,政府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服到各種農業種植組織,也就是以土地入股,進行合作利用土地。這樣以來,農民手中的土地被盤活,不至於荒蕪,也讓農民充分放開去工作,而不為土地的問題擔心。同時,土地的入股,又給農民增加了一部分收入。

    這部分收入可能不大,但是已經成為雞肋的土地所產生的新價值,對農民來說等於又增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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