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案被查後,往往是處分幕後操縱者,頂替者失去文憑和工作。但是,文憑和工作本來也不屬於他。而受害人的損失應該如何賠償?若不給頂替者實實在在的懲罰,完全不能體現公平正義。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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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冰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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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渝山裡娃
我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處理。一是由教育部門登出其學藉;二是由政府或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三是由司法部門追交冒名頂替所帶來的收入;四是終身納入失信人名單;五是由受害人起訴刑事民事賠償;六是嚴懲背後的操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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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誠143859311
不是應該如何處罰頂替者,這是避重就輕。頂替者高中剛畢業他有什麼能力操縱頂替別人?要處罰的是頂替者背後操作黑幕,要嚴懲不貸。為首者要凌遲處死,才能以警效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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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焰07
大學入學資格就是個人無形資產,冒名頂替上大學者完全適用盜竊罪詐騙罪。背後的操盤手,具體觸犯什麼法律,要等查明他們做了什麼事情才能判斷。另外冒名頂替上大學期間屬於犯罪持續期間,她完全可以隨時中斷自己冒名頂替行為。所以年齡不是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藉口。當然民事賠償更加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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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山662.6
一、開除頂替者,這個人道德品質太壞,自己做了壞事還往死者頭上推。
二、讓受害者上班,進入公職人員序列,安排力所能力的工作,撫慰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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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沈高橫店行
除了開除公職,追究共謀人以外,應將頂替者除基本工資外的一切收入,歸受害者,或充公。
否則對頂替者不會有多大影響。
大學冒名頂替必須立法!重判嚴判!賠償大學夢損失費+大學戀愛損失費+同學關係損失費+青春損失費+理想損失費+工作損失費+精神損失費+人生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