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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凌郭老師種花種菜

    如果愛,就好好商量,如果不愛了,膩了,就直接回絕了!這有什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裡底線,有的人是金錢,有的是道德.....都有內心一個不可逾越的底線存在,所以看你自己的決定了,別人不好下結論

  • 2 # 一切是世界共性的結果

    真愛真心想對一個女孩好,這個身外之物!不過現今流行AA制不是沒理由,是那些什麼愛情啊友情等抓不實虛擬的東西十分的不可靠。所以最明智的就是理智的抓住實在的東西AA制,男女平等既然愛就是雙方的她不給你公允是什麼原因呢!是不知道現實的理智前沿操作,還是知道在這基礎上她的比你優秀為了平等公平加的籌碼?你搞清吧…男多女少…你接受吧…倒也公平…

  • 3 # 卿聽我說

    如果你談了多年的物件準備結婚時候,對方要求房子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你還娶她嗎?

    答案:娶不娶稍後決定,我建議,在決定之前可以先這樣做。

    1、問她:為什麼談戀愛多年、臨近結婚,才突然提出這樣的要求?

    她可能確實是臨近結婚才突然有這樣的想法:把房子的所有權寫成她一個人的。她的想法出現的原因可能比較複雜。

    想法出現的原因,比如:自戀愛時起就打定主意了,但考慮平時提出可能男方有所防範且不答應她,選擇在臨近結婚時提出認為男方會急於結婚而不得不同意她的要求;臨時出現的一個想法,動機是判斷男方是否心裡有她、真心愛她,而她其實不是真要房子。

    房子是高價值物品,所以,當一個人突然提出關於房子歸屬的問題時,必須慎重對待。

    2、問她:如果我不答應給你房子,你是否就不跟我結婚?

    問她這個問題,是為了判斷她要房子的目的、動機,也能辯識出她對男方的感情、對婚姻的真實目的與想法。

    如果她真的是圖房子,那麼當男方拒絕她時,她會真的“扭頭就走”,但也可能她心機比較深,還會假意答應跟男方結婚,不拿到房子不罷休。

    如果她對男方是真心的,並且要房子只是想試探男方對她的感情,她可能會回答“你不給我房子我也跟你結婚”,或者她再進一步試探男方一直到婚後、即使男方真把房子給她、她也不要。只是怕男方堅持不到那時。

    3、男方如果真的不放心,那只有不同意女方要房子的結婚條件。

    假如男方真的對女方不放心,並且不想被要挾而結婚,也因女方的這一行為而對女方失去了好感,那只有放棄這段感情。

    其實,我不贊成在感情或婚姻中去試探對方,除非情況特殊、確實需要,那沒辦法。

    如果男方放不下女方,又真的害怕女方騙自己的房子,怎麼辦呢?我建議(但不一定真正可行)兩人做一個協議,協議中訂明:房子本來為男方所有,女方以取得房子為條件而答應跟男方結婚,婚後男方無過錯情況下如果女方無理取鬧、故意找茬離婚,視為女方根本不存在結婚的心思屬於行騙,男方收回房子。

    如上所述,如果你談了多年的物件準備結婚時候,對方要求房子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你還娶她嗎?我的看法是:首先要確定女方對男方的感情,其次要確定女方不是隻圖男方的房子,最後當確定女方心存不軌時果斷“分手”。

  • 4 # 曉天律師

    對方出錢了嗎?這是最關鍵的資訊。

    全都是對方出的錢

    只寫她一人名字,沒有毛病呀。

    雙方都出錢了

    那得看你這邊出了多少,是否存在以其他事情作為對價。

    我舉個例子吧,房子100萬,你這邊出了20萬,女方出了80萬。然後你這邊說沒錢辦結婚儀式了,沒錢蜜月了。我個人感覺,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女方不讓寫你的名字,還是有一點點道理的。

    但如果雙方出的錢基本相等,也不存在其他因素。那隻寫女方一人名字有點不太合理了。

    只有你出錢

    不合理,道理就不扯了。

    總之,如果是後兩項的情況,建議問問清楚。她是怎麼想的,為什麼想要這樣。

    再扯淡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你不說原因,光憑著對方的這個行為來提問,也有點不負責任。

    我是曉天,關注於提供上海地區的家事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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