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宋史還是稗官野史,只要與辛棄疾有關的文言記錄都可以,最好標明出處,當代對辛棄疾的考證也可以,但是傳記就算了,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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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棄疾,字幼安,齊之歷城人。時虞允文當國,帝銳意恢復,棄疾因論南北形勢及三國、晉、漢人才,持論勁直。以講和方定,議不行。
留守葉衡雅重之,衡入相,力薦棄疾慷慨有大略。召見,尋知潭州兼湖南巡撫。盜連起湖湘,棄疾悉討平之。又以湖南控帶二廣,與溪峒蠻獠接連,草竊間作。乃度馬殷營壘故基,起蓋砦柵,招步兵二千人,馬軍五百人。先以緡錢五萬於廣西買馬五百匹,詔廣西安撫司歲帶買三十匹。時樞府有不樂之者,數沮撓之,棄疾行愈力,卒不能奪。經度費鉅萬計,棄疾善斡旋,事皆立辦。議者以聚斂聞降御前金字牌俾日下住罷棄疾受而藏之出責監辦者期一月飛虎營柵成,違坐軍制。如期落成,開陳本末,繪圖繳進,上遂釋然。時秋霖幾月,所司言造瓦不易,問:“需瓦幾何?”曰:“二十萬。”棄疾曰:“勿憂。”令廂官自官舍、神祠外,應居民家取溝簷瓦二,不二日皆具,僚屬嘆伏。軍成,雄鎮一方,為江上諸君之冠。
時江右大飢,詔任責荒政,始至,榜通衢曰:“閒糴者配,強糴者斬。”次令盡出公家官錢、銀器,召吏民各舉有幹實者,量借錢物,逮其責領運糴,不取子錢,期終月至城下發糶,於是連檣而至。其直自減,民賴以濟。時信守謝源明乞米救助,幕屬不從,棄疾曰:“均為赤子,皆王民也。”即以米舟十之三予信。帝嘉之,進一秩,以言者落職。
棄疾雅善長短句,悲壯激烈,有《稼軒集》行世。成淳間,史館校勘謝枋得過棄疾墓旁僧舍,有疾聲大呼於堂上,若鳴其不平,自昏暮至三鼓不絕聲。枋得秉燭作文,旦且祭之,文成而聲始息。德祐初,枋得請於期,加贈少師,諡忠敏。
文言文出處:《宋史·辛棄疾列傳》
辛棄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南宋豪放派詞人、將領,有“詞中之龍”之稱。與蘇軾合稱“蘇辛”,與李清照並稱“濟南二安”。
宋史,辛棄疾列傳,列傳一百六十
辛棄疾,字幼安,齊之歷城人。少師蔡伯堅,與黨懷英同學,號“辛黨”。始筮仕,決以蓍,懷英遇《坎》,因留事金,棄疾得《離》,遂決意南歸。
棄疾嘗同朱熹遊武夷山,賦《九曲棹歌》,熹書“克己復禮”、“夙興夜寐”,題其二齋室。熹歿,偽學禁方嚴,門生故舊至無送葬者。棄疾為文往哭之曰:“所不朽者,垂萬世名。孰謂公死,凜凜猶生!”棄疾雅善長短句,悲壯激烈,有《稼軒集》行世。紹定六年,贈光祿大夫。鹹淳閒,史館校勘謝枋得過棄疾墓旁僧舍,有疾聲大呼於堂上,若嗚其不平,自昏暮至三鼓不絕聲。枋得秉燭作文,旦且祭之,文成而聲始息。德佑初,枋得請於朝,加贈少師,諡忠敏。
《宋會要輯稿·黜降》記載,辛棄疾的罪名是:"奸貪兇暴,帥湖南日虐害田裡",就是說他奸猾貪婪兇橫殘暴,在當湖南安撫使期間,殘酷迫害老百姓。
《西垣類稿》書,收錄了當時以皇帝名義簽發的處分辛棄疾的檔案,名字叫做《辛棄疾落職罷新任制》,其中說辛棄疾的主要罪行是:肆厥貪求,指公財為囊橐;敢於誅艾,視赤子猶草菅。憑陵上司,締結同類。憤形中外之士,怨積江湖之民。方廣賂遺,庶消譏議。
《宋會要·兵》記載,茶商軍在平定後,宋孝宗雖然表揚辛棄疾"捕寇有方",但也說他"不無過當",就是有些措施超過了適當程度。
宋周煇《清波別志》卷下雲:“辛稼軒在上饒,屬其室病,呼醫對脈,吹笛婢整整者侍側,乃指以謂醫曰:‘老妻病安,以此人為贈。’不數日果勿藥,乃踐前約。”辛棄疾將侍婢整整送給了治好妻子病的醫生。
鉛山地方誌可能會有記載部分事蹟,但是沒找到,不到之處,請補充[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