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找了個親戚幫我看店,因為關係很好,很信任他,他兒子結婚買房時,從我店裡私自挪用了很多錢,因為帳本都在他手上,去他家來來回回算了很多次帳跟我扯皮,最後沒辦法,都按他要求對的帳,少了好幾萬,我也只能認了,最終還欠我十三萬。當時,他說,錢他認,也會還,但是,欠條死活不願寫,後來我又出去在外地做生意,但是,這兩三年他把我微信電話全部拉黑,根本聯絡不著,這次我回來去他家,他剛好開車出去了,我讓另外一個親戚打電話給他,也接了,告訴了他我在他家門口,他就把電話掛了,一直十來天不回家,也找不到人,所有熟人陌生電話他都不接。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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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聖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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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代鑫律師
你好。
按照你的說法是你完全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他欠你13萬塊錢,而且現在對方已經擺明了要賴賬。
一個辦法供你參考:
首先,找到以前為什麼他欠你13萬元的材料,賬本也好,你拿的現金給他也好,原始材料要有。
然後,到派出所去找一個熟人,不熟就想辦法變得熟,事先溝通好。
最後,到派出所報案,要派出所傳喚對方過來,做筆錄,把對方欠你13萬元的錢的事情寫進去,對方簽字。
然後你再去法院起訴。
這麼去操作可能行不通,因為會有其他因素影響,對方警惕的話甚至不會認賬,還是沒有證據。
所以,不管做什麼事,證據真的很重要。
債務人“老賴”欠債,不寫欠條,玩失蹤,該怎麼辦呢?
一、首先歸納一下,題主的意思:親戚給自己幫忙,然後親戚私自挪用店裡資金,在自己的追問下,親戚雖然承承認用了不少於13萬的資金,但是無論如何就起不願意寫欠條。而且後面把題主拉黑,不接電話,人更是見不著。那麼如何維權呢?
二、題主遇到的問題是鄉村中國人可能遇到的一個普遍的問題。因為是熟人,顧及面子,所以經濟來往就沒有書面憑據。給日後維權帶來困難和障礙。
三、像題主這樣的問題,發現對方有賴賬的可能,就應該在語言交流時候錄個音,或者找其他鄰里鄉親協調,都會留下一些證據包括人證。證明對方承認這欠款。然後給日後起訴提供最基本的證據。否則沒有證據,起訴受理都是困難。
四、如果案子可能進了法院,在開庭審計階段,在法官面前,當事人一般會如實陳述事實的。那麼欠款能夠在法律層面被支援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強了。
總之,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樹立證據意識,法律意識。社會生活在發生巨大變化,人心非古,一些以前我們認為非常美好的傳統也需要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