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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腫瘤用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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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mdjzhangzhen
如果醫院已經宣佈晚期,就不治了,各種痛苦與折磨,不如在醫院開杜冷丁止痛為最好的選擇,人也不遭罪錢也不會浪費,不如心態好點有那錢吃喝玩樂呢?反正我是這麼認為的,你們自已想想是這道理不,不捨得誰都有這心裡,但是看看最後人財兩失以後的人怎麼過活呢?換個說法如果你是富豪可以任意治吧聽醫生的吧以後的我不用多說了
癌症晚期不治療會不會比化療帶來的痛苦更多?
我覺得這個題目不是很好回答,原因如下:一、癌症晚期不同病種晚期定義不同,有的癌症晚期治療意義很大,積極的科學的規範的合理的治療後,獲益很大,預後也很好!所以,積極治療肯定比不治療痛苦少!
二、如果您的問題是指已經失去治療意義的癌症晚期,強加化療確實意義不大,尤其已經明確不會產生獲益的治療,那化療比不治療要痛苦!但注意前提,必須是明確沒有獲益的化療,有些晚期患者,以前的化療方案已經沒有獲益,但一些正在進行的研究有潛在獲益可能,則要醫患雙方一起為患者衡量利弊再行定奪!
三、我想說的是,“癌症晚期不治療”與“化療”這是兩個問題,可以沒有相關性也可以沒有任何矛盾之處。因為癌症晚期的治療不代表就是化療,這不是等號關係,有些腫瘤晚期患者會非常痛苦,這個時候身體已經不能耐受化療,但還可以積極的對症治療,比如止痛、營養支援,比如呼吸困難的吸氧……等等,這些都是治療,並且可以很大程度改善患者的狀態,提高生活質量。這種情況肯定需要積極的對症治療,而不是放任不管,放任不管才是真的痛苦難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