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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車被撞了,對方是無牌無證黑車賠償我以後晚上叫人來家裡找麻煩後來動手了被我打到鼻樑骨折,請問這樣我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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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愛笑驛站

    剛開始直接報警,後面可以說是正當防衛!應該沒太大的關係,只要我們有理就不用怕他們!也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

  • 2 # A零下37度的心溫

    能把別人打骨折說明你沒受傷 沒受傷怎麼還叫人家陪錢呢 對方來鬧事你可以報警 打架就是不對 真要追究你責任你也沒辦法

  • 3 # 開始聊

    非法侵入民宅特別是私人住宅本身就是犯罪行為。如果主人口頭警告無效,則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所以這是對的。無須恐懼。

  • 4 # 鹿龜酒1

    什麼事到你家找麻煩,沒說清楚。比喻欠了人家的錢,還是偷了人家的老婆!不管什麼情況打贏的進牢房,打輸的進病房。

  • 5 # 妳比從前快樂3

    鼻樑骨折了是輕微傷不用負刑事責任,鼻樑骨粉粹性骨折就構成輕傷就要負刑事責任了。傷者上門找麻煩應該報警。一般處理就是無傷付有傷,輕傷付重傷。輕微傷是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的範疇。

  • 6 # 夆YinQingFeng

    第一非法闖入你家,屬於犯法。第二他先動手打你,你反擊造成對方傷害,屬於正當防衛。第三嚴格說你可以無限防衛,如果對你生命造成威脅,可以反殺。不知道你還怕什麼!!!

  • 7 # 鐵馬秋風勁漠北月光寒

    個人家裡屬於私產,不經主人允許,衝入家裡,已屬違法。他們是來尋釁滋事的,不是來燒香磕頭的,發生不可預料的衝突,責任在他。鼻樑骨骨折屬於輕微傷,算他活該,長長記性

    如果有下一次,先報警,再控制局面,比較合適

  • 8 # 不是來自長沙的路人甲

    2015年一個外單位吸毒人員(我們辦公室同事的親戚)在我辦公室找事,多次推搡我,還從我背後鎖我脖子,結果我一個過肩摔把他摔到地上,他右膝蓋粉碎性骨折。他也是某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又吸毒多年,最後連案都沒敢報,只是叫了些社會上的人來找我私了。呵呵,要錢我是肯定不會給的,不服你可以走司法途徑,現在五年過去了,也沒見他敢把我怎麼滴。

  • 9 # 大境地

    現今社會的遊戲規則變了!!!

    放到二十年前,別人到你家他又先動手,被你制服或制殘過程中對於對方的傷害可以極小化甚至是無罪。那時的社會是講一個“理”字,他到你家又主動先動手,是失理在先。

    現今社會“理義道德”已經無法約束人們的行為,於是法律便成為了唯一的也是最後的一道制約!所以談“傷害”就是體表的“傷害”重於思想心裡的“傷害”!即誰的“傷害”重誰有“理”!這雖然制約了行為上衝突的發生與發展,但對於傳統意義上的“理”造成了衝擊甚至是摧毀!這是“法治”與“理性”的衝突!所以人們往往放棄了“理”而求“法”。

    簡單說從一般角度而言是“誰傷輕誰無理”。他闖入你家先動手但最終他的傷重,你的違法行為就更重,相反亦是如此。“他闖入先動手”將被輕視化,帶來的是你的“違法”造成的嚴重性被最大化,相應的處罰也遠大於對方?

  • 10 # 風雨中80484731

    衝動是魔鬼,遇事太沖動很容易造成很嚴重的後果,現在是法制社會,人家來上門找麻煩你可以第一時間報警就說私闖民宅處理,你所說的人家先動手打你再還手把對方打鼻樑骨折,只能是在責任劃分上你會輕一點,完全不能做為正當防衛,而是防衛過當了,這種事一般警察會以調解為主,至於刑事責任要看對方的過錯情況,現在你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看看對方想怎麼樣,能調解下來最好,自己吃一點虧算教訓吧

  • 11 # 使用者鍾吉鋒

    一個潑皮拿著刀到一人民家裡威脅要他家裡人血流當場。最後那家主人和他搏鬥,當場一鐵棍把他打死,最後主人沒判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闆不提拔我做經理,說沒有MBA學位,缺乏大局觀,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