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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向日葵7O89

    男人沒出事,別人的事就會胸圃拍得山響,指天堵咒,真輪到自己,就一溜煙,影子都沒有,抓不著,女人有些會留,有些不留。

  • 2 # 光頭強287079476

    即然成為夫妻,一方有難,另一方就得與其風雨同舟,生死與共,艱難險阻,不離不棄,這就是夫妻,否則就不配做人。

  • 3 # 使用者公平合理

    自己的夫妻有病有了困難,應該不昔一切帶價,風雨同舟把夫妻病治好,如果自己夫妻有病有難都不管,就不配做入,這樣的人不能交。

  • 4 # JIAL-jiali

    共患難?我就是例子,說來也怪自從結了婚身體一直不好,所以3年了一直沒有孩子,不是生不了,是愛流產,第三年,全身疼痛,到幾家醫院都看不了,又查不出原因,在醫治的過程中他對我確實也好的,但身體不爭氣,最後癱瘓了,當時才29歲,有天他突然提出要和我離婚,為什麼說突然,因為平時沒有任何要離婚的表象,當時我接受不了,對他說,我還有醫好的希望,等我到省醫檢查,如果真的醫不了,我不會拖累你,會主動提出離婚,他不但不答應,還天天來逼我,說要從精神上打垮我。說真的當時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每天在病痛和麵臨婚姻破裂的痛苦中生活著。好在家人沒有放棄我,在母親和哥、姐的幫助下,送我到了省醫治療。臨走母親找到他對他說準備送我去省醫,目的只是通知他一聲,並不是對他抱有任何希望。他沒有任何反應。到了省醫後診斷為甲狀腺癌。當時的我聽說是癌症。竟然沒有懼怕,心裡只有一個信念,我要爭取多活五年,不和他離婚,拖他五年。另外家人以為我活不了多久,哥哥回去告訴他,求他看我最後一眼,(當時我們還沒離婚),但他拒絕了。慶幸的是我患的這種癌在癌症中稱為懶癌。在醫生的治療和家人的護理中,我竟然可以走路了,最後痊癒了,身體恢復以後,我主動提出了離婚。最可笑的是當不明真相的人問他,你們感情這麼好,為什麼要離婚,他竟然說是因為我生不了孩子。現在的我生活得很好。我的經歷,讓我明白一個道理,夫妻平時感情再好,當面臨災難時,才能體驗出感情是否牢不可破。堅不可摧。任何一方變心了,萬頭牛都拉不回。所以一旦到了某一方變心了,強求都是徒勞的。在這裡我要感謝我的家人,當時沒有放棄我,是他們對我的關愛和照顧,使我在病痛和離婚的陰影中走了出來,可以說是家人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謝謝我的家人!

  • 5 # 二級黑

    這種情況因人而異,結婚沒多久就有一方生重病,我覺得夫妻共患難的可能性不大。

    讓一個跟自己在一起沒多久的人,因為自己的原因與自己同生死共患難,這本身就不合理也不合適。

    結婚的目的首先是為了締造幸福而不是為了同歸於盡,即使婚前有過很長時間的戀愛並且有一定基礎的感情,在這種情形下也很難保證對方不會離去,同時也可以肯定的說,當一方患了重病另一方必然會思考是否該離去、怎麼離去比較妥當,因為生活不是影視劇而是現實。

    如果生重病的人生的這個病有很大希望可以完全治癒,那麼另一方與你共同面對困難的機率還是比較大的,但如果這種病無法治癒或者說需要付出相當大的經濟條件的話,那基本上另一方是很難這決心與你生死與共的,有句老話說的好“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當一方有難,另一方經過深思熟慮認為靠彼此無法順利渡過難關的時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離開,而有難的一方通常內心是希望對方與自己共患難的,但是迫於困難的壓力很多時候也會勸說對方選擇離開。

    下面說說我的選擇,本人是男性,如果我生了重病且很難治癒,或者說治癒需要的資金是個天文數字無法滿足,那我寧願讓自己的另一半離開我去選擇其他的生路,因為跟著自己不但以後沒有幸福可言,而且還會面臨重重的困難,主動放棄總比被遺棄有尊嚴,因為一旦到了對方經不起壓力的時候自然會順理成章的選擇放手,這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懸念的,誰不想讓自己活的輕鬆些呢?

    雖然遇到這樣的困難我也會渴望有人幫我分擔,但是自私終歸只是個人一方的權利,而另一方的選擇你是無法決定的,所以我的回答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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