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莊銘傑律師

    會,這在農村和家庭婦女中比較常見,婚姻只是生活的附屬品,養兒育女才是生活,「熬過去將來會好的」是她們的人生信條。

  • 2 # 小巷芳香

    50後、60後、70後多些,現在越來越少了,因為現在大部分是爺爺奶奶帶孩子,女人一旦遭受家暴,不會再忍讓,惹不起躲得起。

  • 3 # 枕邊墨香

    親愛的,為了孩子就更不能忍受啊!

    要知道,在充滿暴力的家庭環境中長大,孩子是一定一定會有很嚴重的心靈創傷的!

    你想一下,大人身處這種環境,都會整天提心吊膽,戰戰兢兢吧?對孩子來說,本應該是帶給他溫暖和安全感的家,本應該是讓他依賴給他愛的父母,卻充斥著暴力和傷害,對他來說是一種什麼感覺?

    千萬別以為孩子小,不懂。其實孩子天生就對父母的情緒有著很強的敏感度。

    心理學家曾做過一個實驗,讓一位母親面對她不到一歲的寶寶,要求不論孩子做什麼,她臉上不能有任何表情,表現出冷淡的態度。

    剛開始寶寶不停地對著媽媽做出各種表情、動作,發出各種聲音,試圖引起媽媽注意,但多次嘗試後得不到媽媽的反饋,寶寶就開始大哭起來。

    這位媽媽只是表現得冷淡、漠不關心,已經讓寶寶那麼害怕和傷心了,試想每天目睹父母大戰,或者一方欺負另一方,寶寶能不受到驚嚇和傷害嗎?

    對待家暴,只有零容忍,否則就是無止盡的傷害!

    為了自己,也為了孩子,一定要用盡全力遠離他!

    請你現在立刻就找尋生活中可以幫助到你們的一切條件,任何可以信任的人、機構,目的只有一個,離開他,能多遠就多遠!

    有個電話你記一下:12338 全國婦女權益公益熱線。必要的時候可以用上。

    祝你儘快遠離傷害,迴歸正常、安全的生活中。加油!

  • 4 # 生活智慧助力島

    婚姻中的家暴有些類似於<書生遇到兵有理說不清>的危難情景,所不同所幸的是家暴雙方有一個共同的利益體~孩子。

    如果孩子成為雙方的真情所在,那麼家暴問題是有可能處理得好,延續這個家庭的世界。

    如果有一方為家暴而無視孩子的存在,那麼這種勢態發展最終以三方負傷的悲劇而出現。所以一旦有此情景,還是果斷各奔東西為佳,能使三方的傷害降至最低。

    為了孩子,也為了家庭,建議遠離家暴,一旦遇上:

    可救者忍辱負重挽救家庭於危難;

    不可救者果斷處之,長痛不如短痛。

  • 5 # 司法小妹

    會有,而且有很多。

    但其實,生活在長期家暴的家庭中,對孩子的心理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創傷。

    我們國家的法律明確規定,家暴是違法行為。可在這樣的環境中,孩子會以為家暴是正常的、合理的。

    所以,為了孩子,與其一味啞忍,不如蒐集好家暴的證據準備離婚。

    問題實在嚴重的話,還可以報警,請公權力介入。

    法律明確規定,有家暴行為的一方是過錯方,在離婚的時候是要給對方一定的補償的。

    所以,想離婚的人也不用太擔心經濟問題。只要自己有收入,再加上對方給的經濟補償,養活自己和孩子還是問題不大的。

    當然,離婚的時候一定要找個靠譜的法律人士幫忙,才能把離婚時受到的損失降到最低。

  • 6 # 向麗華zqs

    鞋子合腳不合腳,不管鞋子是否精美,或是普通,腳知道!

    婚姻中的家暴會因為孩子而忍受嗎?

    不會!婚姻存在家暴,因孩子而忍受,那麼,家暴會形成習慣,那你得忍受這個習慣,太可怕了

    孩子,不能是藉口!

    適合在一起,就可以忍受,不適合在一起的,就分開,沒有藉口,現在社會誰離開誰都可以活!

  • 7 # 愛生活愛美食的小丫姐

    女人心軟,也會為孩子考慮更多,怕單親家庭對孩子不利,可能忍耐的要多點。個人認為要是家暴,應該是零容忍。這個世界誰離開誰也能活,自己一定要陽光自信,給孩子傳遞更多正能量的東西。

  • 8 # 小花擺渡

    我之前一個來訪者,男人一直家暴,說了無數次改,可是男的卻總是說了等於不說,繼續家暴,每次女人想離婚男的就用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來祈求原諒,所以女方一直忍受,指導她找到我做諮詢,她說對方的暴力從來沒停止,擔心自己某天會死,所以這個時候其實女方對男的沒有了感情有的全是恐懼,

  • 9 # 童媽日常VLOG

    有,我盆友家就是這樣,她的爸爸一直會家暴她的媽媽,一出手就是不見血不停,我盆友小時候害怕,長大了就開始幫助她的媽媽,他媽媽也曾離家出走回孃家很多次,最後又因為兩個孩子又回這個家!

    我覺得其實很多為人媽媽以後都會為了孩子忍氣吞聲,因為怕以後爸爸把這個怒氣轉加給孩子,或者爸爸以後找個後媽虐待自己的孩子,所以不如放棄自己的自由去換孩子一個相對圓滿的家庭氛圍!

    當然我是不主張這樣的人生觀的,家暴這個事情有一就有二,而且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很大的威脅,我們首先都是作為自己活著,其次才是母親,妻子這樣的身份,前幾天新聞上那個因為家暴而提離婚最後被老公捅死的難道不可悲嗎?

    惡人一旦被原諒第一次。還是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的!所以我們從一開始就應該表明自己的立場!

  • 10 # 吉偉

    一,為了錢。如果忍受不了離婚,那自己帶著孩子未必有足夠的經濟能力。這樣的話,為了自己、為了孩子忍受家暴那是不得已的退讓。

    二,為了感情。不不不,不是為了夫妻之間的感情。而是,做父親的和做孩子之間的感情。再怎樣,這個還是孩子他爸。自己與老公相處再不好,也不要影響父子(女)之間的感情。

    可這樣的忍讓有什麼意思?你慘遭家暴的時候,孩子看在眼裡會怎麼想?你忍受家暴,也換不來真正幸福的婚姻啊。不過,甘願忍受家暴——女人,真的要清醒一些啊。

  • 11 # 愛撕肉刺的王小落

    會,而且大有人在。

    在孩子小的時候,爸爸和媽媽都不可或缺,雖然他非常害怕,但是一想到會失去父母親的一個,他就會非常難過,從而痛哭。。。

    大多是女性,在這個時候,就會選擇繼續婚姻,心裡大多數想的是:只要自己能注意小心,不要惹怒丈夫、避免戰爭,包住婚姻,孩子就不會傷心。

    當孩子長大了,很多人可能會因為經濟原因,而選擇繼續存續在婚姻中,即使家暴,但想到孩子的學費和生活開支、自己承擔到底是不及兩人承擔。

    個人宣告:我反對這樣的行為。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所以理想中的生活是不存在的,生活的摩擦處處可見。。。這樣的婚姻對孩子有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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