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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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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愛我家214230147
商品進入市場的目的,是實現自身價值與社會價值,透過交易由商品實體進入消費領域。成交後,賣方得到的是售出商品的價款,買方得到的是商品實體,擁有了這個商品實體的所有權,這個商品實體的所有權與賣方再無關係。
農民把自己種出來的糧食拿到市場出售,也是要使自己種出來的糧食變成商品,透過交易來實現自身價值與社會價值,不然放到家裡就是“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等而已。
農民把種出來的糧食作為商品出售給他人(國家、企業或個人),這些賣出的糧食的所有權就是買入方的了,這些糧食的所有權從此與賣糧的農民再無關係。
比如你買了這些糧食,過後你還會說這些糧食是那位賣給你糧食的農民的嗎?但是有一點,如果你買到的這些糧食品質好,你會介紹給親朋好友去買他的糧食,如果品質差你肯會告訴親朋好友先萬別買他的糧食。
再打個比方,你花錢在某商場買了一臺某某牌的電冰箱,這臺電冰箱所有權就是你的了。充其量你會對外人說,你在某商場買了一臺某某牌電冰箱,你關注的是某商場的售後服務,至於生產廠家在哪裡,目前和今後經營狀況如何,你還會關注嗎?
所有商品賣出後確實和賣家沒關係,但糧食是國家控制了價格,農民辛苦付出與收穫不成比例,所以說雖然出錢買了糧食,但還是虧欠農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