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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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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魚磊衛靜
一、這個辦法很好,但是,牽扯費用問題
1、測定DNA的費用誰出?一是一些人不願意自掏腰包。
二是醫保應該也不願意出,因為不堪重負。
三是如果國家補助,在財政上也是一個巨大的支出。
2、如果國家硬性規定了,價格必須降一半或三分之二了。因為這等於國家團購。
如果有這麼一個規定,DNA鑑定中心就只管分幾班檢測了,不用龐大的營銷費用了。
二、我國的身份證建設亟待完善(一)、現在的狀況
1、十年前換二代身份證時,才理順了號碼,自報了血型。必須清楚,自報血型是有誤的。
2、誰一旦涉及法律,包括治安處罰等等就留下了指紋。
3、五年前換髮社保卡時,藉機普遍採集了指紋。須知社會上還有未入社保體系的人。
(二)、應該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逐漸完善身份證
1、從兒童做起,如果強行全部納入。
(1)、可以防止販賣兒童供別人養的行為。其實,這個行為對社會危害不大,對個人危害很大。這方面國家應該理順渠道,滿足需收養孩子的,允許自願放棄孩子的,打擊偷搶別人孩子的。
防不了為販賣人體器官而偷搶孩子的,這就是重刑罪犯。
(2)、也可能讓父母及時知曉孩子抱錯,讓父親及時知道孩子是否親生。杜絕有的母親的不負責任。
(3)、之後國家執法部門辦案就方便的多了。可以防止一些逃販改名換姓,改頭換面。
就現在一個指紋比對和攝像頭,對辦案的作用就是很大的。
2、也可以先採取自願,自費給身份證代入DNA。對自己的孩子安全作用是很大的。
自願的當然是財富狀況好的,當然更注重孩子的安全了。
3、之後隨財政狀況逐漸完善。
三、個人DNA資訊是否屬於個人的高度絕密資料。1、美國等一些國家利用各種渠道獲得其他國家的這方面的資料,目的是什麼?
現在的生物技術越來越發達,尤其是美國。他們會不會用此危害我們的民族?
2、個人DNA資訊洩露會不會對個人構成危害?值得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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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星辰若雪
這個問題嗎?我個人的觀點是,醫院已經夠忙了,大家能不能省省心。做DNA檢測不需要時間嗎?再說了,萬一醫術疏忽把檢測結果弄錯了,這個責任誰來負呢?還有警察局不忙嗎?他們的時間要用來巡邏,查案,抓罪犯。最重點的是,一般在生活中也用不到DNA檢測,所以辦身份證前測DNA就是多此一舉。
眾所周知,我國每年都有很多失蹤兒童。給各自家庭帶來了毀滅性影響。為什麼不提倡在小孩辦身份證前去測個DNA呢?然後誰丟失了小孩也去測一個建立資料庫,這樣不就可以發現親生父母了嗎?為什麼不這樣做呢?畢竟誰都離不開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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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辦身份證。會提取指紋存檔。
提取DNA過程。相對複雜些。也不能。
立馬得出結果。要到醫院才能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