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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險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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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理財師吳強
你說的大病險是指重大疾病保險吧。首先,你問這個問題的前提,我看你是保險公司的,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問。因為我認為一個專業的代理人都應該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但是看你這個問題的語言又是一個純外行問出來的。
當然,我沒有指責你的意思,可能你也是剛剛入職有這種疑惑吧。我就再回答一下,這個問題的根源,是終身壽險附加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這類產品帶來的。什麼是終身壽險我需要再多說了,就是死亡了賠一個保額,保障期跟他的生命期等長,人終究會死,所以,換句話說這個保額一定會賠出來。所以這一類保險本身就比保定期的貴,因為定期的不一定會需要賠錢。比如保到70歲,那中國現在的人均壽命都是77以上了,那麼70歲死亡的人肯定沒有77歲以上的多,所以這就是定期壽險便宜過終身壽險的原因,而且保費相差很多,就是人均壽命的原因。
為什麼先回答什麼是終身壽險,因為跟他的附加險有關。注意“提前給付”這幾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並不是說得了重疾提前給一筆錢去看病的意思,當然在某些疾病時是符合這樣的意思。但是在保險產品的設計裡面,這個“提前給付”是——把本來是死亡時才需要賠付的保額,在發生重大疾病時提前賠出來,這個提前的意思。
搞清楚了這一點,我們再來看它是不是所謂的捆綁銷售,會有這樣的疑問的前提是,合同上通常會寫:終身壽險5000保費,附加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3000保費。看到這個就以為是收了兩個產品的錢,但是保額又是共用一個。
回過頭看終身壽險的定義,是死亡賠錢,人均壽命是77歲,那麼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如果只承保壽險,那麼平均的賠付年齡就是77歲,基於這個數字,核算了一個保費出來,假設是5000元,保額30萬。那麼,我們國家現在的重疾發病平均年齡大概是40多歲,看到這裡就要注意細節了,如果附加提前給付的重疾,那麼對於保險公司來講,賠30萬多保額的時間就平均要在40多歲,比賠壽險的死亡賠償需要提前了30年多時間,越早的賠付,就需要越高的保費,所以,如果附加了重疾,就需要在壽險5000元保費的基礎上再多收3000元。
這就導致了看起來是兩個價錢,但是同用了一個保額,是因為重疾的保費是在壽險保費的基礎上加收的,而並不是分開的,也有一些公司為了避免這類的解釋,直接收一個重大疾病保險8000元30萬保額。那這樣就會看到沒有壽險在裡面,也沒有出現兩個價格在那裡,但其實是一樣的。他在重大疾病裡面有明確寫出身故賠保額。但是這種就不會寫“提前給付”這個字眼,當然他和分開寫的是一樣的重疾保障。如果是惡性腫瘤這些那麼也是馬上賠錢出來去治病。
上面的說明是針對終身壽險附加終身重大疾病保險而言。現在市場上有很多不含身故責任的重大疾病保險,這種就很便宜了,然後他們會搭配一個定期壽險去實現有身故的保額,以實現給同業的產品去競爭,打造所謂的“價效比”,而對客戶隱藏關鍵點。我前面講過,定期壽險是大大便宜過終身壽險的,因為終身壽險的保額一定要賠出來,100歲,150歲,人總有一天。但是定期的就不一定需要賠了,保到50、60、70歲責任終止了。都沒有保到平均年齡,而如果搭配保到80歲的定期,那麼就會貴好多,因為已經超出了平均壽命年齡,賠付的機率大大增加,保費也會大大增加,就失去了所謂的“價效比”,達不到跟同業競爭的目的。
那麼,不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對比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有什麼不足的地方呢?對於重疾險,都有合同條款約定什麼樣的標準為重疾。100種,150種,或者說以後可能會出現的200種,300種,都是有具體約定的。舉個淺顯的例子,植物人狀態,這是一個重疾的名字,條款約定需要持續30天才可以理賠這一個。那麼,如果這個人在25天的時候死亡了,怎麼辦呢?顯然是達不到這個條款的理賠條件的,而如果買的是不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那麼不好意思,不理賠,含身故責任的,那就直接理賠身故金就可以了。這就是區別,當然不是說就是植物人這一種特例,很多是要求達到一定時間或者是身體指標的,那如果這個人沒有來得及去驗這些指標就身故了呢?比如說腦溢血,沒送到醫院就沒了,怎麼辦?車禍沒了,怎麼辦?比如今年的新冠,以前買的保險裡面可沒有這種病,那就算現在籤的合同保了1000種重疾,誰又能預測多少年以後會不會出現一個不在重疾條款裡面的大病導致了身故呢?那麼,這個時候,只保重疾的保險,還能不能起到轉移風險的作用?當然,如果是經濟不允許,用單純只保重疾的險種搭配定期壽險這種便宜一點的做法也是不錯的選擇。
而一個完整的風險規劃,是要求儘量全面的,因為誰也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風險,而如果規劃不全面,就如同木桶原理,其他的木板再高再結實,也會因為最短最薄弱的那一個環節導致整個規劃作廢。
希望上面的長篇大論可以帶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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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說險途
首先說說營銷策略的問題:
如果是單獨的重疾險:現在的客戶還好說,大家相對能夠理解保險的策略和意義。所以什麼樣的保險都有人買。但是在過去的時候,有些人說,我買了你的這份重疾險,如果我沒有生病,最後死了,你們保險公司給我賠錢嗎?保險公司一看問題,不行呀,這個事情不解決,不好銷售呀。
如果是單獨的壽險:壽險理解的人都知道,是被保險人去世了保險公司才會賠的。這時候產生一個問題,客戶說:我買了你的保險,人雖然沒有死,但是也跟死了差不多的情況,比防說植物人了,這時候你們賠不賠?保險公司說:我們只賠身故,這種情況不能賠呀。客戶說:什麼玩意,人都馬上要死了你們還不賠。算了不買了。
所以綜合以上,很多保險公司就開發了具有身故責任的重疾保險。也有的開發的是終身壽險+重疾險責任的保險。這時候,客戶發現,生病也能賠,死了也能賠,還不錯哈。於是保險公司賣的還不錯。
第二,說一說公司盈利目標的問題
保險公司把客戶的重疾理賠和身故理賠的責任做到了一起,一般是重疾賠了不賠身故,身故賠了直接重疾也沒啥事了。這種方式有點類似於捆綁銷促銷,我們一般購買的捆綁銷售促銷的產品往往價格比較便宜,算是以量取勝。這樣的保險業應該是相對比較便宜的。
但是實際上很多保險公司不這樣,給客戶來一個:雖然你交的保費是終身壽險的保費+終身重疾的保費之和,但是我們且只賠其中的一種責任。這樣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就會產生巨大的盈利點了,因為交兩份保費只需要賠一個責任就行了呀,所以這種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往往也不低。過去比較有名的就是PA保險的PA福,現在TPY的JF人生。
某終身壽+重疾險組合產品,30歲男性,50萬保額,20年交,保終身,年保費15050元,重疾和身故只能二擇一賠付。
某公司重疾險,30歲男性,50萬保額,20年交,保終生,年保費6573元。只保重疾。
某公司終身壽險,30歲男性,50萬保額,20年交,年保費7900元。只保身故。
重疾和身故分開的兩個產品的年交保費相加14473元,比重疾身故綜合到一起,只賠一次的保險年保費15050元,還要少幾百塊。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所以,大病險要和終身壽險並不一定必然要捆綁銷售,只是公司的策略,並且自己公司能夠掌控的保險代理人也多,這樣總有能賣出去的人,為什麼要把保險設計的那麼的多樣呢?
對於很多公司來說:保費賣的多點,公司多賺點,才是正道。
所以,我也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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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亞王琴
傳統的重疾保險產品幾乎都是重疾責任和終身壽險責任是捆綁銷售的,
這類產品唯一的優勢就是,在保險期間內不管被保人確診重疾,還是因意外身故和高殘都可以獲得保險金的理賠,所以傳統的重疾保險產品保費會比較貴一些。這樣的產品形態對於業務員來說比較好講,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增加了保費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隨著時代的發展,保險產品的設計越來越細化,很多的保險責任都可以單獨購買,保險產品設計細化以後,消費者選擇的權利越來越大,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隨意組合產品的保險責任,
如果你不喜歡捆綁終身壽險的重疾產品,完全可以購買純重疾+定期壽險的組合,近幾年純重疾+定期壽險的產品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喜愛,他們不在乎返本金,不在乎保險期間比較短,他們更在乎家庭責任期有更高的保障就好,至於退休以後的保障,他們可以忽略。
這些產品都沒有好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需求,按照自己的需求購買適合的保險產品就好。 -
5 # 馬軍sp
為啥捆綁?還不是實際理賠中血淋淋的教訓!客戶突然掛了,有壽險的100%賠了,沒有壽險的就開始扯皮了。
這是因腦出血死的!
對不起,腦中風後遺症要180天后才賠……
類似案例可以舉出一大把來。
不人性化?
抱歉,真沒收壽險那錢,不信看合同!
我不看!保險是騙人的!
……
你看看,誰是受害者?
還不都是現實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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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宇宙裡的恆星
大病險要和終身壽險捆綁銷售,1、說明大病險沒有身故責任,和終身險捆綁在一起多一份保障責任。2、說明大病險是附加險,不能單獨銷售,必須附加在壽險下才可以銷售。3、保障組合,相互補充保障責任,擴充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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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碌碌想為
防止萬一發生的不是合同約定的疾病但是身故了卻不能理賠的問題。
凡是不捆綁的客戶就會自己選擇不買,到時候發生風險吃虧的還是客戶。
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的主打產品都是終身壽險加終身重疾險,這裡的重點是終身,
很多網紅都會拿定期的壽險和重疾險價格便宜和這個相比,其實各有優勢,不用相互詆譭,定期內如果不發生大問題,小問題也可能導致後期也買不了終身續保不了定期,最後裸了沒保險,最後也就是60歲以後,正是發生身故和重疾高發的時候,所以便宜有便宜的確定,貴也有貴有優點,保險老人歡迎關注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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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去捆綁銷售,一定是出於銷售考慮。
光賣大病,使用者會問,那要是不生病,錢呢?銷售人員得花很大力氣去解釋風險保費和產品定價,解釋完,使用者還不一定買。
捆綁銷售,銷售人員就可以用話術去包裝,有病看病,沒病傳承,使用者感覺錢還是自己的,沒有花,還有保障。
當然,他並不知道捆綁以後每年繳費可能是不捆綁的一倍以上,但確實很多使用者一開始是不接受保費是消費掉,什麼都沒看到就沒有了。
只有等到自己持續繳費壓力的時候,才會說保險是騙子,銷售誤導,其實很多誤導就是抓住了使用者的消費心理。
一直說,保險是個違返人性的產品,買了就不是希望他用的,如果買了保險就是衝著確定的理賠去的,八成是騙保。
所以,捆綁了終身壽險的重疾險,原則上並不適合一般家庭,比較適合一般家庭的是消費型的保險。
即使對於預算比較足的家庭,捆綁的產品也是不合算的,不如分開買重疾和終身壽險,當然,有錢人未必這麼想,人圖個花錢的感覺。
當然如果捆綁銷售的產品比單獨銷售的同類重疾險還便宜,也是不錯的,加量不加價挺好,不過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這種好人好事一定要多廣而告之,大家一定要去捧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