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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史遇春之塵境心影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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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煮茶道史
在清朝,戶部是主管全國財政的最高行政機關,戶部的銀庫就相當於國庫。全國約有四分之一的財政收入會匯解入庫,以供中央政府直接支配使用。由此可見,戶部銀庫對於大清財政的重要。
然而,清道光二十三年春,京師戶部銀庫卻爆發了歷史上最大的庫銀虧空案,涉案金額達九百多萬之巨,佔到了所存庫銀七成以上。道光為之震怒,且心生懼意。
讓道光感到害怕的是,戶部銀庫的管理有著非常縝密嚴格的制度,並且專門設立機構負責,還有管庫大臣、查庫御史監督,可案子卻不是他們查出來的。案子的爆發竟然是因為"庫吏分銀不均,內自攻訐",才得於暴露了真相。
當時戶部銀庫的庫兵張誠保的侄兒捐官,所捐銀兩上交國庫,張誠保負責過稱收錢。在過稱收錢的中間,由於監管不力,收據開出,但實際上交的銀兩少了數千兩之多。
出現這樣的事情,通常是瞞得了上,瞞不了下,有些知情者當然打起了這幾千兩銀子的主意。由於在利益分配上出現了較大的分岐,事情越鬧越大,最後被告發到了官府。由此,大清戶部銀庫的黑幕被撕了開來。
道光皇帝一向以節儉出名,聽說國庫虧空了這麼多銀子,心痛之餘,又豈能善罷干休。很快,他就下旨嚴令刑部、吏部、步軍統領衙門三堂會審,一查到底。
究其原因,戶部銀庫出現如此巨大的虧空,顯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造就的。歐陽昱所著《見聞瑣錄》中說得明白:
戶部庫銀,自乾隆時和珅當國後,即未清理。庫內侵蝕,子而孫,孫而子,據為家資六十餘年矣。
作案者雖是庫吏,倘若沒有主管銀庫的各級官員的貪墨縱容,上下串通一氣,虧空斷然不致於如此嚴重。這六十餘年間,朝廷並非沒有派出御史前來清查,可是隻要御史一到,庫吏不僅奉銀三千,便是御史的隨從也都贈銀三百,使得每一次清查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最終不了了之。
而作為國庫的戶部銀庫,不僅自有一套嚴格的審查出入制度,而且更有重兵把守,這些庫吏要想將如此之巨的白銀從眾目暌暌之下偷出,簡直難如登天,他們又是如何做到的呢?
表面上看,銀庫的管理十分嚴格,庫吏入庫,無論寒暑冬夏,都只能赤身出入,以備檢查,似乎難有盜竊挾帶的可能。但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久而久之,他們練就了讓人瞠目結舌的藏銀絕技。
這首先便是肛門藏銀。這庫吏大多為世襲,由己傳子,由子傳孫,所以每一個庫吏從少年始,就要接受父輩的嚴格指導,訓練肛門藏物之法。先從雞蛋開始,再到鵝蛋,鐵丸,塞入十個鐵丸還能行走自如,才算大功告成。
其次是京城風沙大,銀庫中時常需要灑水滅塵。每到隆冬季節,這灑水的水壺便成了他們最好的作案工具。他們在水壺裡留下少量的水,將銀兩置入其中,結冰之後,一旦出庫,倒懸不會掉出,搖晃又發不出聲響,檢查的官兵自然難於察覺。
就憑著這兩樁絕技,秉持著愚公移山的精神,戶部銀庫這數十名庫吏花費六十餘年的時間,終於將大清國庫搬走了三分之二。
不過,此案雖然巨大,道光皇帝查處的態度亦十分堅決。無奈涉案人員實在太多,涉案時間又非常漫長,要想一一嚴懲幾乎沒有可能,最後只能從寬處理。除了查庫御史和一些庫吏革職之外,其它人等也就只是罰銀了事。
偌大一個案子,終究成了一個屁,清風徐來,濁氣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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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從外部無法攻克的堡壘,往往因為內部的敗壞,最終垮掉。
這,就實物而言,應該無人否認。
這,作為隱喻,也適用於歷史與現實中的很多情況。
不同體制的國家、形形色色的政黨、大大小小的集團、各式各樣的組織……都曾是以上隱喻的歷史證實者;或者,未來遲早有一天,也會證實這一隱喻。
這裡,不說別的,就說一說清朝戶部虧空事發的過程,來看一看以上隱喻在歷史中的一個簡單實證。
話說,清廷戶部庫藏的官銀,自從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乾隆帝時期(公元1736年~公元1796年)和珅當國之後,就再也沒有進行過清算整理。
滿清戶部庫內官銀的侵蝕,由子而至於孫,由孫再至於子,被庫吏們據為自家的私產,為時持續竟至六十餘年。
說來,也是一大奇事啊!
清仁宗(愛新覺羅·顒琰)嘉慶帝時期(公元1796年~公元1820年),雖然也對戶部庫藏的官銀進行過盤點清查,但是,其真實過程,也只是走走過場、擺擺形式、做做樣子、糊弄主上而已。其間,庫吏們利用侵蝕的銀兩,賄賂請託,各處打點。最後,負責盤點清查的官員,在暗收錢財、私囊中飽之後,也僅僅是模糊其詞,交差式地覆奏,便算了事。結果,這一時期,這一次的盤點清查,清廷戶部虧空的事實,並沒有能夠徹底的澄清。
從此以後,每逢皇帝命令御史清查戶部庫銀時,庫吏們就會給御派的清查主事者白銀三千兩,給主事者的僕從門包(原指賄賂守門人的財物。)白銀三百兩。日積月久之後,這種情況就成了慣例,官場之上、相關人等,也就習以為常了。
後來,京師之中,比較窮的京官、參加會試的舉子中,有知道戶部庫銀虧空弊端的,會耍些心眼,去向庫吏勒索敲詐。當然,庫吏也不傻,有人來索詐時,他們一定會想方設法打探來人的家世背景、弄清來人的才幹能力等,然後,他們就根據打探到的情況,再確定送給來人白銀數量的多少。這種情況下,庫吏所送銀兩的數量,從數兩、數十兩到數百兩、數千兩不等。
清宣宗(愛新覺羅·旻寧)道光十年(公元1830年)之後,御史周春祺曾打算將戶部銀庫虧空的弊端一一羅列,向清廷參奏。
當週春祺的姻親湯文端(即湯金釗)知道此事之後,他極力阻止,認為此事萬萬不可。他的原因是:
如果戶部庫銀虧空案件查實,肯定會籍沒數十百家、會殺數十百人。
湯金釗還勸說周春祺道:
“為了贏取您一個人正直的名聲,而引發這樣大的災難,究竟是為些什麼呢?”
於是,周春祺打算參劾戶部庫銀虧空一事便作罷。
到了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管理戶部銀庫的庫吏因為分贓不均,開始在內部互相攻訐,最後,事情鬧到無法收場、外間議論紛紛揚揚。
至此,戶部庫銀虧空一事再也無法隱匿,以至於傳到了皇帝跟前。
道光帝聞知此事之後,震怒異常。他下旨捉拿相關人等,並親自鞠訊。
結果,戶部銀庫虧空事件才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查知戶部庫銀虧空的實情之後,就連道光皇帝自己都非常吃驚,他問庫吏道:
“難道就沒有一位盤點清查庫銀的官員不曾接受那三千兩賄賂囑託的白銀嗎?”
庫吏回答道:
“近一時期,只有御史駱秉章不但自己沒有接受賄賂囑託的銀兩,而且他的僕隸也絲毫沒有接受相關錢財。”
“此外,還有御史周春祺。他雖然拒絕了賄賂請託的白銀,但是,他的僕役卻私下收取了相關的錢財。”
據說,就是因為這件事情,道光帝對駱秉章深深讚賞,非常肯定他的清廉。
當然,對於周春祺的自愛,道光帝也多有讚許。
可惜的是,沒過多久,周春祺就去世了。所以,周春祺沒有得到朝廷的提升任用。
後來,駱秉章能夠簡拔擢升至封疆大吏,他被清廷看重並任用,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戶部庫銀虧空案件經審理坐實之後,凡是獲得贓銀的人,按照律例,都是應該被正法的。
道光帝出於種種考慮與衡量,有人認為是他出於仁慈,無論如何,結果,還是沒有興起大獄。
經盤點清查,戶部庫銀,前後虧空,合計九百多萬兩。
雖然道光帝沒有興起大獄,但是,戶部庫銀虧空的九百多萬兩不可能不了了之。
清廷下令:
自乾隆以後,在戶部為官者,按照核定的情況進行分攤賠付;
原官故去的,則追問其子孫,由子孫負責清償;
貪贓官員的後人,監督追討罪所應得;
其中牽連進此案的清廉官員的後人,無力償還應當賠付朝廷的虧空追責銀兩,甚至被拖累至數十年。
不說別人,就連駱秉章、周春祺二位,在追責戶部虧空案件中,各自也分攤賠付銀五千多兩。
本文內容,依據清人歐陽昱《見聞瑣錄》中的《戶部虧空》一節而成。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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