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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湯粑的小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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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作家粟漁
離婚後,前夫一直表示想跟我復婚。他甚至為此等了6年!家人也都勸我為了孩子復婚,但,我沒做那個選擇!
之所以不復婚,正是為了孩子。
孩子父親脾氣不好,他對教導孩子沒有耐心。還經常為孩子的錯誤又打又罵。孩子出生到離開,父子倆在一起的時間不足八年。他倆相處模式,總能給孩子帶來恐慌。有一次孩子調皮,他氣不過又動手了,加上孩子不大,一腳就給踢飛,又重重地摔在地上。索性只是擦破點皮,沒受太大傷害。
事情過後,他也表示後悔,但下次孩子犯錯,他依然如此。
至於我們倆的感情,就在他一次次對我兒子動粗的表達下,一點一點消失殆盡。
我相信很多夫妻是為了孩子在做維繫。但可能大多數跟我的家庭狀況都不同。有幾個父親會這樣對待自己親生兒子?
如今兒子已經19歲的大小夥子,我說起往事來也已經波瀾不驚。但回顧十年婚姻過往,竟然對離婚沒有一絲後悔。
至於樓主的問題,看情況吧!如果你的家中有愛,哪怕TA只愛孩子,那婚姻肯定值得維繫。如果你們為了孩子演戲,早晚有一天曲終人散,孩子作為這場鬧劇的唯一觀眾,TA無力指責爛片,也無力改變現狀,只會發出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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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輕捻塵香
你們為什麼離婚?如果是因為誤解或者一些小事,雙方都願意在以後的生活中,學會寬容謙讓,可以考慮為了孩子,再給自己的婚姻一次救贖的機會
如果是因為一些觸碰了一些原則性的底線問題而離婚,那麼就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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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枚銅仁
首先,要搞清楚這個問題:為了孩子,你會和前夫再婚嗎?
那就是說,你們在離婚之前就已經有了孩子了,而當時你們也確定要離婚了,那你們已經深深傷害到孩子了。
隔了一段時間,你冷靜下來了,然後你又在想要不要為了孩子而和前夫復婚????你不覺得這本來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嗎。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要再犯傻了,你們能離婚就證明肯定有很大不能生活在一起的因素,假如再復婚,彼此都知道珍惜和體諒對方還好說,要是再離婚的話,那對孩子的二次傷害該誰負責,該怪誰?
所以既然能離婚肯定是經過仔細的考慮了(離婚會有個冷靜期,一般來說離婚除非法院去上訴,不然民政局都能給你拖上五六個月,有些甚至大半年,所以這些時間完全讓你可以冷靜下來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而負責,不要在糾結要不要為了孩子而復婚,這樣只會重蹈覆轍,讓孩子受到第二次傷害,你應該想著多陪陪孩子,然後多支援和鼓勵他,因為小孩子需要的是認可和鼓勵,叛逆期的我們不也是為了證明自己而叛逆的嘛。
我很喜歡的一句話贈送給你:幸福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你品,你細品。
我只是個旁觀者,我只能以我的角度給岀建議,至於你的選擇,誰也掌控不了,無論你選擇如何,我都支援你,但是希望你知道你要為你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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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有天下
都說自作多情的下場是自取其辱,舊情復燃的結果是重蹈覆轍。家暴只會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分別。因為這是性格和習慣決定的,如果性格和習慣這麼容易改掉的話我想應該早就改掉了吧。人應該向前看,回不去的叫回憶。我在這裡並不是指責誰對誰錯,還是覺得性格和習慣不存在什麼對錯,只有適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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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隻皮皮象
首先表明我個人的態度:如果僅僅是為了孩子而復婚我堅決不會。
首先婚姻的基礎是愛情而不是孩子。一些人可能會為了孩子的成長而委曲求全,選擇湊活著和自己的前夫復婚,想要為孩子營造一個美好的家庭氛圍。其實這種想法太天真了。兩人沒有愛情,美好的家庭氛圍也終將會被打破。遷就的婚姻往往不會長久,反而會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加糟糕,沒有了迎接新的更合適的愛人的機會。看似為孩子付出,確實十分愚蠢的做法,也是不為自己負責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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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義哥剪輯
為了孩子再婚,那麼再次結婚了估計也不會幸福.反而讓孩子背了個鍋,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當初就不會離婚.以為了孩子和前夫再婚的話,這個或許對兩人有點牽強.還不如建立在感情上覆婚這樣或許會好一點,更重要的是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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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玉空虛
這樣的想法,會讓孩子背上沉重的“道德綁架”,讓孩子覺得多麼虧欠你。而實際上如果你們不離婚你也就不會有這樣的苦惱(所以你沒有道理讓無辜的孩子背上這樣的心理負擔),而你要不要再婚卻是你選擇生活道路的合法權益。所以嘛,我給題主的建議是,在做好法律義務(按時給孩子撫養費)的基礎上,盡一切可能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物色新伴侶與之再婚),行使自己合法的權益(一是再婚後自己有權利再要孩子;二是按照與前夫的約定定期探視與前夫的孩子,這是你的合法權益,前夫、後夫都無權阻撓、干涉與反對),活好自己的人生……這才是題主實實在在的“生活財富”!
女人離婚後孩子判給了前夫。如果離異後再婚前夫就不讓看孩子嗎?那前夫再婚嗎?如果兩人都不再婚就說明兩人的離婚是錯誤的,都為了孩子不再婚,就乾脆為了孩子不離婚嘛!或者是離婚後復婚呀!
如果是男人擁有了孩子的撫養權,自己再婚再娶,卻只限制女人再婚就不讓看孩子。這男人也未免太自私了。哪有以孩子來要挾前妻的道理。雖然已經離婚了,可也有一日夫妻百日恩呀!為什麼要把曾經的枕邊人往死裡整呢?
其實,法律上也沒有規定,離婚後再婚的女人就會取消對孩子的探視權的。在法院的判決書上會清楚的規定,孩子歸一方撫養,另一方可定期探視,任何人都篡改不了,也無權干涉。所以,離異後的女人,不用孤老終身的,可以大膽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再婚自由,前夫干涉不了。如果他以你再婚為由拒絕你探視孩子,你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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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山東老張生活記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看當時是因為什麼離婚的。如果是些雞毛蒜皮的,無關緊要的事,一時衝動離婚的。現在,為了孩子,為了給孩子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學習環境,可以考慮復婚。
其次,如果離婚,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底線問題,那麼一定不能復婚。
最後,只要兩個分歧不大,還能想在一起,走在一起,為了孩子,為了給孩子有完整的一個家,還是復婚比較好,畢竟婚姻還是原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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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如果愛忘了0521
不會!
我和前夫折騰了幾年才辦的手續。我們異地分居幾年,我一直以為就可以自動離婚了,後來才知道,自己法盲了。他一直拖著不離,我家人都勸我,就是這句“為了孩子,也沒什麼原則性錯誤,就接著過吧!”我都堅決拒絕了。我覺得我連聽他說話心裡都堵得喘不過氣來,怎麼能將就過呢?孩子還那麼小,難道要每天看著我們吵架過日子麼?
離婚以後的日子雖然有時候覺得很難,尤其在節假日都回老人家裡的時候,別人家都是兩口子兩口子的,只有我,還有我女兒,那個時候我會很難過,但是我從沒後悔過。我女兒也會很懂事的安慰我。現在已經離婚很久了,期間前夫提出複合,提出要撫養孩子,都被我拒絕了。回頭看看,我不後悔。
只是希望看到我這些文字的你們,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要孩子的,一定要慎重,因為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請心疼你們的父母家人,心疼你未來的孩子,不要輕易決定在一起,也不要輕易決定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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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偉玲13
不會,我就是跟前夫離婚後自己帶著孩子過了四年,後來認識了現任老公,跟前夫離婚到現在15年了,前夫說沒有錢撫養費一分錢沒拿給,孩子也一眼沒看,到是現任丈夫對我領的孩子視如己出,十里八鄉的沒有一個不誇的,所以說如果你前夫能改的話還行,如果單純為了孩子的話還是不要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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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愛講故事的婆娘
為了前夫,我才得好好帶著我的孩子,離他遠遠的。
前夫沒有幾個值得回頭的。
好馬不吃回頭草。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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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榴蓮書房
復婚,應當是男女雙方基於自身對彼此感情的考慮,而不應當為了孩子。如果雙方根本沒有感情了還硬湊在一起,對孩子更是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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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花香盈袖
孩子又不是離婚後生的,離婚時都沒有想為了孩子不離,為什麼還要想為了孩子再和一個拋棄過的人結婚?若真為了孩子,就不會離,既然離了肯定不會再回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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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我叫吉祥哥
其實在離婚的時候就想到孩子了吧,但是想到孩子的時候都決定離婚了,那現在又以孩子為藉口來複婚,我個人感覺是不大恰當。
其實從結婚的時候就不能過於草率,必須考慮好後再結婚,結婚過後就不能因為一些小事吵離婚,特別是有小孩之後,離婚就更加慎重考慮,其實小孩才是最無辜的,他本來是兩個愛情的結晶,結果離婚後成了你們的犧牲品,從小就是單親家庭長大,甚至一生都會有影響。
所以為了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有時候大人做些犧牲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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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項大大
如果都還有感情,會。
但如果是沒感情了,我會和對方好好商量,假裝跟孩子說我們感情很好,也不會在孩子面前和任何異性有親密接觸,等孩子懂事以後才會告訴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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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蘇峰情感詩
一足失成千古恨,再回頭己百年身。恐怕只有親身經歷過,才最有感受,愛是一種責任和擔當,為了心愛的人,可以改變,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是包容,理解,也是寬恕,為了愛,為了孩子,試著去改變他,如果不可救藥,所有的努力都失敗,也沒必要再維繫,免強在一起也是痛苦和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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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因為什麼事情離異的呢?如果是他的問題,我建議不要再婚,如果是雙方的問題就好好談談,如果是你的問題就改改再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