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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被時間追趕的人群

    殺父之仇在當今得罪中國還是鮮有的,但是婚姻背叛婚內出軌的事情可以說大千世界裡每天都在上演。女人是男系社會地位的象徵,女人的忠貞就是男人的尊嚴和社會地位的體現。

  • 2 # 無法超越的足跡

    殺父之仇奪妻之恨,現在在古代可是最大的仇恨了,古人最重的是孝道,最重的是血脈傳承,所以殺父就等於傷己是一樣的,對於古人來說有仇不報非君子,特別是殺父不報那基本上就是非人子,其實真正會做到的並不多,畢竟封建社會也是有法度的,也並不是說可以胡來。

    當然殺父就等於斷根,在古人眼中就是一種極限侮辱,如果殺父之仇不報,那就是不忠不孝,古人最害怕的就是不忠不孝的名譽,臉面其實在古人來說也是非常看重的,被別人騎到頭上殺你長輩,這可以說是一種最大的恥辱都不為過,如果沒有一點表示,那自己將會一輩子活在痛苦和自責當中,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就是這個道理。

    奪妻之恨,自古姦情出人命,情感上面的事情是最要命的,就算是現在,也會經常發生因為情感糾紛而導致傷人死人的事情發生,在古代打別人妻子的主意,就是等於跟對方結下生死大仇,因為這是男人的臉面尊嚴的問題,很多時候這些甚至比命都重要,自己的妻子被別人奪走,代表著你的無能和對方不把你當回事。

    這種可是一種恥辱,佔有慾是一個原因,婚姻結合後就是當做私有的,所以不允許別人打主意,一旦別人知道你妻子是名花有主的,還要來打主意搶奪,那絕對是不把這個丈夫當回事,完全不放在眼裡,就是當面搶奪,這不是對一個男人一個丈夫尊嚴的踐踏是什麼呢,這不是一種侮辱是什麼,所以出人命是常有的,古代是這樣,現在也一樣。

    臉面和尊嚴的事情,旁人會說一個男人,連自己的妻子都守不住被別人搶走,還算什麼男人,旁人的閒言碎語和你自己內心的自責會使得自己沒辦法正常生活,尊嚴和臉面其實很多時候被人非常的看重,甚至超過對生命的把握,所以奪妻之恨其實是嚴重程度超過殺父之仇,法制社會下基本上殺父之仇和奪妻之恨中,奪妻之恨更容易讓人失去理智,從現在看來殺父之仇最終報復的很少,奪妻之恨犯罪的更多,古代一樣現在也一樣,其實兩種都是對自己的一種心理和精神上的摧殘。

  • 3 # 介尼

    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只所以在民間廣為流傳,主要是因為二者都是刻骨銘心的仇恨。是必報之仇,心中永恆的恨。不報此仇,是人終生之憾。

  • 4 # 吉祥如意

    封建社會的文化精神講究的是俠客義膽,有仇必報。民間至所以流傳“殺父之仇,奪妻之恨”是有其深刻的歷史文化背景。也就是說,人活在世上,最大的仇莫過於殺父之仇,而最大的恨就是奪妻之恨。

    民國時期,在天津就發生過一起為父報仇的經典案例。直隸軍閥孫傳芳,在軍閥混戰中俘虜了一位名叫施從濱的敵方軍官,未經審判直接命人將其梟首,並曝屍三天。

    施從濱有一女兒名叫施劍翹,時年僅20歲,聽到父親被害以後,立志為父報仇。先給堂兄打通關節,封官許願,未成。繼而委身嫁人,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父報仇。待為夫連生兩個孩子以後,發現又遇到了一個只顧個人升官發財膽小鬼以後,立馬帶著孩子回到孃家住。

    施劍翹利用十時間,直到在天津查清楚孫傳芳的生活規律之後,將其擊毖在佛堂之中。並且施劍翹投案自首,後被當局判十年有期徒刑,入獄不到一年,在民意的壓力之下被當局釋放出獄。這就是發生在上世紀三十年代轟動津門的奇案。

    現代社會已經進入到二十一世紀,法律規定不允許私人報仇雪恨,必須經過國家審判機關運用法律武器懲治犯罪。這方面的例子就是前兩年的張扣扣案,張扣扣也是為了給母親報仇,將仇人一家三人殺害。最終結果是將個人的小命也給搭了進去,實在是一種人生悲哀。

    不管怎麼說,殺父之仇與奪妻之恨都要報,問題的關鍵還是要走正常的法律途徑。這方面失敗的人與事可以說比比皆是,都是由當事人的不冷靜所造成的嚴重後果。(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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