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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如果以得失看問題,容易失去信任。如果以是非看問題,容易贏得別人的尊重,為啥呢?難道不許多考慮其他因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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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宋香蘭

    人不能只計較財物的得失,人生除了財物還有七情六慾,還有品德秉性,更主要的還有身心健康等等。人為自己得失斤斤計較,甚至不擇手段,不但會失去人們的信任,自己本身也失德。當然也不會得到眾人尊重。

    人觀察事物,處理事物也不能單從得失這方面考慮。也不能以一個人得到的多少去評價一個人,去信任一個人,去尊重一個人。有矛盾出現也不能以得失分辨是非,要分清正義與邪惡,明辨是非曲直。處理矛盾也不能以個人得失去處理。比如,有一對夫妻因家暴鬧離婚。我雖然看到了,對我有何干?我是旁觀者,我去勸和又能得到什麼?那麼這事就越鬧越大,非離不可。在勸解過程中也要為雙方各自利益著想,為雙方的孩子這個共同利益著想就十有八九勸解成功。老師教育犯錯的學生,也要以學生利益著想,學生才會心服口服。才會受到人們的信任。如果你看事,處理事物處處以個人得失著想便會失去信任。你為他人利益著想,為眾人利益著想,就會受到眾人信任,同時也會受到眾人尊重。

  • 2 # 淡淡又平

    信任和 尊重都是相互的。信任與被信任,尊重與被尊重,在一個人的人際圈中能夠起到很大的正作用或者反作用。信任和 尊重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相互聯絡的最重要的兩個概念。

    信任是一種有生命的感覺,也是一種高尚的情感,更是一種連線人與人之間的紐帶。信任的意義就是在一起能快樂。

    人的本性是無我的,無私的,繼而生命的存續帶來了自我與自私。而生命的存續必然需要信任,信任與自我、自私又是矛盾的。因此,人與人之間並不是人性的自然的信任,它需要建立人與人之間的紐帶。

    而每個人的存在,需要意識層面的信任而得到快樂,信任是由我們所追求的被認同和被尊重的人生價值所決定的,因而人的存續過程也就是不斷追求被認同被尊重的過程。人也就因為信任而得到快樂。同時,人的存續需要感情和物質。只要情感無需物資至少是對生命的不負責,只要物資不需情感至少是對人性的侮辱。信任度就取決於情感的深淺與物資的多少。

    如果情感用事,去信任一個討你歡心的人,那是毫無意義的,至少會影響你的發展;如果只看物質去信任一個能暫時讓你舒適的人,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那個人的背棄,至少接踵而來的是猜忌和矛盾。如果遲遲不敢去信任一個值得你信任的人,那麼你永遠不能獲得愛的甘甜和人間的溫暖,至少你的一生將會黯淡無光。

    尊重指敬重、重視。尊重存在於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人的內心裡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尊重他人是一種高尚的美德,是個人內在修養的外在表現;尊重他人是一個人的政治思想修養好的表現,是一種文明的社交方式,是順利開展工作、建立良好的社交關係的基石。生活中只有互相尊重才能和別人建立良好的友情。

    人生來就是平等的,無論年齡大小,是何身份和社會地位,每個人的人格都是平等的,沒有人生來比別人低賤,也沒有人生來就比別人高貴。人人都有自尊心,人人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尊重別人的方式儘管有多種多樣,但信任是對他人最好的尊重。這是因為,信任是發自內心的對他人人品人格和能力素質的認可和肯定,這是對一個人從根本上的尊重。只有對他人報以充分信任,才能換來真誠的交流,達到心與心的相通,從而也贏得他人的尊重。因此,在生活中我們要內斂情感,Octavia理智,在信任與被信任、尊重與被尊重同時提升的情況下,我們才能獲得人生的快樂,才能更好的生存和良性的發展下去,才能更高更快的實現我們人生的價值。

  • 3 # 汴水之畔的一生何求

    謝謝你的信任,提出這個問題讓我回答,我尊重你的提問,但是我的回答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因此,根據哲學辯證法的觀點,信任與尊重是客觀事實存在的意識形態,它們之間是既統一又對立的關係。所謂統一,當一個人完全信任另外一個人的時候,也會全部接受他的任何建議和意見,最簡單的事例莫過於戀人之間的關係,男女二者相愛的基礎就是信任,所以,才會有一方對另一方無限的百依百順聽從,聽從是尊重的一個重要意識內容。所謂對立,有時信任一個,人不代表完全尊重對方的觀點,比如,我的一位同事的兒子對父親很崇拜,當然也很信任,畢竟父子情深,父親是一位轉業軍官,他要求兒子考大學,如果夠錄入軍校的分數,一定報考軍校,但是,兒子卻說,我從小就相信你說的一切都對,我也完全有理由信任你為我安排的軍旅之路,但是,兒子不孝了,這一次人生之路的轉折點,我不能尊重你的建議,我想從醫,像我母親一樣治病救人,同時,未來不管如何,至少,我當一名醫生會更好的照顧你和母親的餘生。最後,父子依然信任如故,但各自尊重自己的想法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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