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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御賤飛行

    當然是有很大可能性勝訴的,因為劉鑫對於江歌的死,有著很大的責任。

    先來帶大家回顧一下“江歌案!,也叫“11.3留日女生遇害案”。

    這是一起典型的被自己的閨蜜給坑了的案情。主人公有三人,分別是江歌,閨蜜劉鑫,還有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劉鑫和陳世峰分手了將近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在那之後,因為沒有地方居住,她便和江歌住在一起。2017年11月3號的時候,陳世峰要求劉鑫與其複合,遭到了劉鑫的拒絕,陳世峰本人似乎沒有死心,於是便一路跟隨她。這劉鑫內心感到很害怕,於是她便叫江歌下班之後和她一起回家。

    然後,就是江歌遇害了,然而劉鑫卻因為在屋裡面沒有遇害。這就是本案最值得懷疑,最有爭議的地方。劉鑫自己聲稱,自己因為是來了例假,所以自己先回房間換了衣服,在聽到門外的喊叫聲的時候,一開始試圖開門,沒有成功,隨後因為膽子小不敢開門,而報了警。而江歌的母親則聲稱,劉鑫因為知道陳世峰心理不健康,所以回到家後搶先進屋,然後將門給反鎖,讓江歌獨自面對陳世峰,這才導致江歌的遇害。雙方是各執一詞啊。

    本案的罪犯,陳世峰,被日本法院判了有期徒刑20年。對於劉鑫,此人似乎沒有展現出任何對江歌的愧疚與抱歉,反而為了消除自己的影響,改名了,以前叫劉鑫,現在改名叫了劉暖曦。劉鑫此人在江歌遇害之後,既沒有去祭奠給江歌,也沒有對江歌母親進行安慰,反對拉黑抨擊江歌的母親,此人一直在躲避,這也是江歌母親起訴她的原因。

    在2019年10月份的時候,江歌母親起訴劉鑫案被正式立案。2020年6月5號上午9點的的時候,在青島市的一家法院召開庭前會議,然而被告劉鑫方根本沒有一人出席,包括劉鑫的代理律師。江歌母親索賠劉鑫203多萬元人民幣。

    劉鑫一方都不敢出庭了,某非是自知理虧,所以採取根本就不出現的方式。江歌母親的代理律師也說了,根據相關法律,劉鑫在江歌的死亡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可見,此人的把握還是挺大的。

  • 2 # 木蓮媽媽

    很多人說200萬是一個天文數字,江歌媽媽未免有些獅子大開口,但是當媽的都知道,此事江歌媽媽本意不在此,如果能換回江歌的命,哪怕是用她的命去換她都會毫不猶豫,再多的錢都彌補不了中年喪女之痛。

    對一個單親媽媽來說,女兒就是她的命是她的一切,是她餘生的意義。不論是兇手陳世峰與劉鑫的關係,還是劉鑫不開門的行為,對江歌的死,劉鑫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回顧江歌遇害案,距今已經三年了。

    時間:2019年11月3日

    地點:日本東京中野區

    事件經過:江歌與劉鑫同在日本留學,陳世峰為劉鑫前男友。陳世峰為求複合,多次糾纏跟蹤劉鑫。當天劉鑫以害怕為由,讓江歌等她一起回家。陳世峰確實已經守在樓下,糾纏中劉鑫跑進室內並反鎖房門,把江歌獨自留在門外與陳世峰對峙。

    事件結果:陳世峰在日本被判20年,劉鑫未受懲罰,江歌母親赴日本為女兒討回公道,賣掉房子花掉所有積蓄,要求陳世峰重刑的同時,對劉鑫進行譴責。2019年10月,青島某法院受理江歌母親對劉鑫的起訴,但劉新及其代理律師一直未露面。

    不是法律專業不好說明江歌母親提出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但是個人覺得,估計就算勝訴,賠償款也不會這麼多。對於這一點,江歌媽媽應該也是心知肚明。但是中國人有句老話,不蒸饅頭爭口氣,對於江歌的離去,劉鑫一直未有道歉,江歌媽媽始終咽不下這口氣。

    在江歌媽媽奔赴日本處理女兒後事時,劉鑫新燙了髮型換了頭像,在江歌入殮期間,劉鑫一句道歉都沒有,一朵花都沒有送。在江歌媽媽譴責劉鑫時,甚至在萬家團圓的新年給江歌媽媽發惡毒簡訊。在回國後,劉鑫改名劉暖曦,想要開始新的生活。她的人生可以翻頁,江歌的人生卻被永遠定格在2017年。

    網上抨擊江歌媽媽,支援劉鑫的大有人在,總不外乎兩種觀點。一是江歌媽媽死咬著劉鑫不放,還把她個人資訊披露出來,引導大批網友人肉譴責劉鑫,二是懷疑江歌媽媽藉機斂財,目的不純。

    對於江歌媽媽始終不放棄對劉鑫的追責,有些舉動比如對質疑者發出反駁,罵人等等,我覺得這是一個正常人的反應,雖然確實有些過激,但是我不信你的親生女兒枉死,你也能冷靜得如同法律機器,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至於斂財,江歌媽媽原本生活條件並不差,要不也不能送女兒去日本留學,但是在日本滯留期間,她是變賣家產散盡家財去打官司,徵集簽名活動,如果說江歌媽媽在此過程中存在利用他人同情心獲取利益的話,那是我們看不過去,我們願意給,我們同情並支援這樣一位堅強又柔弱的母親。

    江歌媽媽從始至終又是簽名又是訴訟,又是提出200萬賠償,無非是想給自己和江歌一個交代。如果法律能判劉鑫的刑事責任,我想那才是江歌媽媽想要的。但是目前只能追究民事責任,而且就目前來看,江歌媽媽勝訴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她才想最大限度對劉鑫進行懲罰。

  • 3 # 楓葉文史陣地

    200萬不能抵一條人命,因為再多的錢都換不回江歌的生命,希望江歌母親能勝訴。

    江歌不在了,江媽媽忍受著巨大的悲痛,數年之間,奔波在日本與中國。她是一位堅強的母親,希望在江媽媽的堅持下,能夠為江歌沉冤昭雪,使江歌的魂靈得以安息!

    三年來,劉鑫多次改名字,試圖逃脫世人的譴責,改了名字,就真的可以瞞天過海嗎?江歌因為劉鑫而丟了性命,劉鑫不但沒有感恩,還數次羞辱江媽媽,甚至編造出江歌和她是同性戀的謊言,這招可謂狠毒,卻欺騙不了世人的眼睛。

    江歌替劉鑫擋刀,被陳世峰殘忍殺害,且刀刀斃命。

    從種種跡象來看,劉鑫是為了保住自己,故意把江歌推給陳世鋒的。如果劉鑫在面對陳世鋒的威脅時,肯站出來和陳世鋒說清楚,江歌就不會命殞惡魔陳世鋒的刀下了。

    劉鑫知道陳世鋒跟蹤她,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卻讓江歌陪同她一起回去,在和陳世峰的對峙中,劉鑫僥倖逃脫回到屋內,而江歌想進屋,門卻被劉鑫反鎖了,江歌最後慘死在陳世鋒的刀下。

    江歌生活在單親家庭,從小由她的母親撫養長大,學習成績優異的江歌,當時已是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的學生,有著大好的前途,卻因交友不慎,落入虎口,最終命殞異國他鄉。

    如果能重新選擇一回,江歌,世人寧願你做一回惡人,也不要你充當那個假好人的閨蜜,劉鑫與陳世峰之間的恩怨,不該由江歌你來承擔啊!

    身在異國他鄉,遇到老鄉如遇知音,江歌天真的把劉鑫當成了自己的閨蜜,而且數次容忍劉鑫的種種不良行為。

    在她們共同租住的出租屋,劉鑫不交房租,江歌墊上、劉鑫不打掃衛生,不倒垃圾,江歌通通包攬。可是時間久了,江歌也會抱怨,而江歌的抱怨,也只是和媽媽隨便說說,當時江媽媽也給了女兒參考意見,可以考慮讓劉鑫搬出去。

    可是後來,江歌卻沒有讓劉鑫搬出去。江歌可能想到,在異國他鄉,如果把劉鑫攆出去,她一時半會兒也沒有住的地方,於是,才選擇了繼續容忍。

    但是江歌卻不知道,把這樣一個人留在身邊,就相當於給自己安了一個定時炸彈。

    劉鑫與陳世鋒的愛恨糾葛,自己處理不了,卻要拉上江歌為她墊背。江歌實在太冤了,美好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卻被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殘忍殺害。

    劉鑫沒有直接殺人,但她的行為對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希望江媽媽能夠勝訴,為女兒昭雪。如果江歌泉下有知,希望她能幫幫她的媽媽!

  • 4 # 人魚薇沫談成長

    【人魚薇沫】江歌母親討還的不是錢,是一個正義,一個公道,一個對得起女兒在天之靈的審判,也是對一個無恥之徒的懲戒。

    一、這不是錢的問題

    錢不是這個事件的主要問題,試問,一個失去女兒的母親要再多的錢有什麼用處?還能夠快快樂樂的去消費去用這筆錢嗎?

    她要做的是給對方一個嚴重的懲罰,用200萬來買一句道歉,這件事做的如此之費力,為什麼啊?為什麼對方能夠一直很理直氣狀、心安理得、恬不知恥、沒心沒肺活得比誰都好?

    這不公平,這沒有天理,這不正常,這簡直讓人髮指!

    二、到底是什麼讓江歌失去生命的?

    江歌母親要的是這樣一個答案。

    如果在道德的法庭上,任對方猖狂,那麼我們就應該把行動落到實處,讓應受到懲罰的人付出沉重代價,這才能打掉她囂張的氣焰,讓對方知道痛,知道錯,知道改!

    否則正義被抹黑,道德被泯滅,信任被砍殺,這個世界還有黑與白嗎?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還有真誠嗎?愛,這個字眼還如何發揮其應有的溫馨嗎?

    看啊,還有許多人在默默支援著劉鑫,否則她的微博不會一次又一次上了熱搜,她也不會沾著人血饅頭沾沾自喜。

    奉勸這些支援她的人,早晚有那麼一天,當你們身陷危難的時候,不會有人伸手幫助,孤立無援將是你們將面對的困境。

    可就因為一個幫助別人的念頭,她的生命被剝奪了,按理說劉鑫應該代替她活下去,幫助她安慰江母,甚至盡孝。

    可她是怎樣做的?落井下石、忘恩負義,對於自已的救命恩人說了什麼?

    在中國,這樣的人就應該遭雷劈,看來老天是暫時遺忘了她,還讓她活得逍遙自在,但請相信惡人自有惡報!早晚會有人收!

    我希望江母能夠勝利,打贏這場名譽之戰,這是人心的交戰,這是信念的堅持,這是對女兒最大的追思,也請大家支援江母,支援正義,支援一個母親!

    對於作惡之人,若無重罰,將會冷了多少人的心啊!

  • 5 # 討厭我自己

    必須勝訴 203萬買條命劉鑫賺大了 別忘了 前男友是去要劉鑫的命 被劉鑫殘忍的利用為其擋刀 砸鍋賣鐵 跪地要錢都該給的 如果劉鑫不給 那麼我問你 我給203萬買你的命 你同意嗎 將心比心 快點把事情了了吧 不然劉鑫也不好過 江歌媽媽也不會放過誰的

  • 6 # 小青峰曰史

    憤怒!無奈!痛心的情緒一直壓在胸中無法釋懷。近日,江歌母親提出了200萬餘元的賠償費,很多人覺得太多了,200萬是一個天大數字。但是在我看來,200萬對於劉鑫來說算是輕得了,我也一直希望江歌母親能夠勝訴。

    從江歌因劉鑫遇害到如今,多少個日日夜夜過去了,單就精神損失費,江歌母親要200萬都不多!

    因閨蜜而死,閨蜜卻毫無愧疚之心如果江歌還活著,那麼她一輩子做的最後悔的一件事,一定是當初一念之差救了劉鑫,最終斷送了自己的性命。都說為朋友兩肋插刀,可當江歌真的做到了這件事的時候,她卻在天堂之上驚愕的發現,自己曾經視若己出的閨蜜,不僅沒有給她開門,更是對她母親惡語相向。

    回顧整起江歌案件,縱深長達多年,殺人犯在日本只被判了20年,無法引渡回國,而事情的始作俑者劉鑫。從事情發生後,先是在警察面前撒謊,之後因謊言被戳破,徹底黑化成了一個人渣。不僅將自己的閨蜜、救命恩人形容的一文不值。更是帶動自己全家對江歌母親進行各種辱罵,更可怕的是,她甚至還藉此機會,給自己的微博號開啟了營銷模式。找了一票水軍和恰黑錢的爛筆頭子寫手,在網路上對江歌母親口誅筆伐。

    劉鑫開啟新生活,江歌母親索賠200萬太良心這幾日,隨著江歌母親向劉鑫索賠200萬的事情被曝出,除了網友們的鼎力支援之外。劉鑫重新開啟了網路營銷模式,水軍、營銷號齊上陣,抹黑江歌母親,稱其從一開始就只是想訛詐。

    可是朋友們,好好想想吧,從一開始,江歌的母親都只是想讓那個殺人犯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她最開始找劉鑫,也不過是希望她能說真話,能夠讓江歌不白白去世,能夠讓行走在人間的惡魔重回地獄。

    可劉鑫呢?因為怕牽連自己,她撒謊、做偽證、抹黑江歌,甚至還出言侮辱。連電視劇都不敢寫的橋段,被她真實的上演給了每一個關注這件事的人。她劉鑫成為了21世紀最會演戲的女人,她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告訴了全世界的女人,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你的閨蜜,因為很可能她笑容背後,就潛藏著一顆豬狗不如的心。

    江歌母親索賠200萬,這筆錢或許是她今後生活的依靠,江歌案發生後,她花掉了所有的積蓄,往返日本和國內無數次,只為了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如果真的能夠讓劉鑫賠償江歌母親。那我希望這個錢不是200萬,而是2000萬,是劉鑫後半生掙到的所有的錢。因為她讓一個本該和諧美滿的家庭失去了摯愛的女兒,讓一個本該安享晚年的母親遭受了人世間所有最險惡的經歷。

  • 7 # 錦鯉媽咪

    就在2020年6月5日上午9點,江歌母親江秋蓮將劉暖曦一紙訴狀送到了法庭,你或許會疑惑誰是劉暖曦,其實劉暖曦就是去年江歌案的另一個當事人,江歌的好友劉鑫。

    劉鑫在江歌死後因為承受不住巨大的道德和輿論的譴責,改頭換姓,這個劉暖曦就是她的新名字,看上去一切似乎都已經結束了。

    但是自從江歌母親在微博開撕劉鑫,更是在揚言要告劉鑫,就在前幾天這場“生命權糾紛一案”在青島的法院開審了。

    在當天開審,江歌的母親發文說“這是她女兒離開的第1310天,也是女兒與劉鑫對簿公堂的第一天。”並配圖,江歌的墓碑,在圖中的墓碑前擺放著鮮花、水果還有江歌死前穿的衣服和過去常用的水杯。

    百萬的賠償費

    這次開庭雖然劉鑫方一直拒絕出席,但是也依舊照常召開了,江秋蓮的代表律師說這次起訴劉鑫的因為他方認為劉鑫對江歌的死有重大的過錯,這高達203萬元的索賠費除了是對江歌因劉鑫過錯而死亡而起訴索賠的,還包含了江秋蓮女士在這次起訴中的訴訟成本。

    其實隨著江歌案的兇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的審判後,這件事情其實已經落下帷幕,許多人也紛紛只是道一句惋惜,但是江歌母親的不能放下和劉鑫表現的人性本惡,讓雙發的矛盾日益激烈。

    為了賠償還是為了公道

    江歌已經死去了3年多,但是事情的雙發並沒有因為時間而就此揭過,反而愈演愈劣。其實江歌母親也知道這200多萬的賠償其實不一定能成功拿到,但是她依舊選擇起訴劉鑫。

    這其實都是因為劉鑫的“囂張”,劉鑫的道歉都是在表面,身為一個母親我也可以理解江歌媽媽的心理。

    為什麼我女兒替你死了,你卻活的活色生香,沒有一絲歉意甚至還常常威脅被你害死朋友的媽媽,就像影片中所說的,一個躺在冰冷冷的地下,一個改頭換姓之後利用這件事搖身一變成了一個網紅。

    我想是誰心裡都會不平,與其是江歌的媽媽是為了要賠償,不如是她在為自己的女兒在鳴不平。關於善良關於幫忙,我想告訴父母們善良的前提是保護好自己。

  • 8 # 高芮律師

    江歌媽媽訴請賠償金203.8萬餘元,即使劉鑫缺席,正義不會缺席

    江歌媽媽訴劉鑫案在6月5號召開了庭前會議,江歌媽媽訴請賠償金203.8萬餘元。但是當日,劉鑫並沒有出現。

    大家知道嗎?這個案子的起訴狀及傳票,法院是以公告形式向劉鑫送達的;

    公告送達,也就是用公開宣告的方式送達,這通常是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才採用的。

    但庭前會議,畢竟不是正式的開庭,所以即便劉鑫本次沒有出現,她開庭時仍有答辯的權利。

    6月30日正式開庭,如果屆時劉鑫仍不出現,法院就會缺席審理。被告可能缺席,但正義不會缺席。

    從庭前會議,到正式庭審,到生效判決再到案件執行。我會持續跟進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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