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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五味談

    你的這個問題怎麼說呢?只能說不嚴謹了,因為吏部這個部門是東漢始置吏曹,改自尚書常侍曹,魏以後稱吏部。隋、唐、五代,列為尚書省六部之首,長官稱為吏部尚書。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勳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勳封、調動等事務。

    所以說在兩晉時期,管理官員升遷的部門就是吏部。

    三國時魏始置,晉沿其制。《晉書·職官志》:“及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部事……及晉置吏部、三公。”自此以後,除北周和遼兩代不置吏部外,其餘各朝均置吏部。起初權勢不太重,後來權勢漸重。唐置六部,吏部為首,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

    自魏、晉至南北朝,居尚書列曹之首,其職極重,其官品秩常比他曹為高,宋孝武帝大明二年(458),因不欲威權在下,增尚書為二員以削弱其權任,尋復置一員。北魏前期或稱選部,孝文帝改制後定置為尚書省六曹之一,或說領吏部、考功、南北主客四曹。北齊領吏部、考功、主爵三郎曹,掌文武官吏任免考選封爵之政,法制改歸都官曹。麴氏高昌國置為八部之首,設長史、司馬為正副長官。歷朝又每以大臣參掌選事分其權任,重大任命須與眾執政大臣參議,由皇帝、宰相裁定。

  • 2 # 南嶺說史

    兩晉時期,已經有吏部。

    吏部多數時候,是朝廷各大部門之中的首要部門。

    東漢時期,已經設立了相關的官署,為吏曹,長官為吏曹尚書。

    後漢光武建武十二年詔。。。。。改前漢常侍曹尚書為吏曹尚書。

    到三國分天下,曹魏時期,不可能還把這個官職稱作“吏曹”,要知道,曹魏的皇帝那可是姓曹的。

    於是曹魏時期就改成了吏部,管理官員的選拔、考核和任免。

    吏部尚書,周之天官卿也。漢成帝置列曹尚書四人,其一曰常侍曹。光武改常侍曹為吏部曺,主選舉。靈帝改吏部為選部,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部事,右扵諸曹尚書。晉,吏部尚書一人。

    此後,兩晉時期,南北各朝均設有吏部一職。

    東晉名士謝安,即是吏部尚書。

    綜上,兩晉有吏部尚書。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

  • 3 # 史遇春之塵境心影錄

    1、東漢始於尚書檯置吏曹(一說名吏部曹),掌選舉祠祀事,後改名選部,專掌官吏的任免考選。

    2、三國魏改名吏部,職掌文職官吏任免考選,兼典法制,隸尚書檯(省),設尚書為長官,武官選舉歸中護軍; 或說領吏部、考功、定課、比部等郎曹。

    3、兩晉沿置,所領郎曹或有增減,兼掌武官選舉。

    4、南朝定製,置為尚書省六曹之一,設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郎曹。

    自魏、晉至南北朝,居尚書列曹之首,其職極重,其官品秩常比他曹為高。

    宋孝武帝(劉駿)大明二年(公元458年),因不欲威權在下,增尚書為二員以削弱其權任,尋復置一員。

    北魏前期或稱選部,孝文帝(拓跋宏)改制後,定置為尚書省六曹之一,或說領吏部、考功、南北主客四曹。

    北齊領吏部、考功、主爵三郎曹,掌文武官吏任免考選封爵之政,法制改歸都官曹。

    麴氏高昌國置為八部之首,設長史、司馬為正副長官。

    歷朝又每以大臣參掌選事分其權任,重大任命須與眾執政大臣參議,由皇帝、宰相裁定。

    西魏文帝(元寶炬)大統十二年(公元546年)置為尚書省十二部之一,設郎中。

    西魏末、北周仿《周禮》建六官府,改隸夏官府為諸司之一,設中大夫為長官,下大夫、上士各一員副之,或省中大夫,則以下大夫為長官。

    5、隋、唐、五代為尚書省六部之首,掌全國文職官員銓選、勳封、考課之政。

    隋初設尚書為長官,領吏部(選部)、司封(主爵)、司勳、考功等署;隋煬帝(楊廣)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增設侍郎一員為次官。

    唐增侍郎為二員,諸司各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員。

    唐高宗(李治)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名司列,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復舊;

    武則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名天官;

    唐中宗(李顯)神龍元年(公元705年)復舊;;

    唐玄宗(李隆基)天寶十一載(公元752年)改名文部;

    唐肅宗(李亨)至德二載(公元757年)復舊。

    唐前期兼管貢舉,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始移其事歸禮部。因尚書常由宰相兼任,部務實際上由侍郎主持。中唐以後,尚書省諸部職權為宰相、諸使職侵奪,本部銓選之權日輕。

    6、北宋初文武官銓選分屬中書、審官院、樞密院、三班院,稍後文選屬審官東院、流內銓,武選屬審官西院、三班院,本部唯掌注擬州縣、幕職官,京朝官敘服章、申請攝官訃吊祠祭、拔萃舉人等事,兼管南曹、甲庫,置判吏部事二人,以帶職京朝官或無職事朝官充任,又有格式司,尚書、侍郎皆為寄祿官。

    宋神宗(趙頊)元豐(公元1078年~公元1085年)改制後,始掌管全國文武官吏銓選爵勳考課之政令,置尚書一員、侍郎二員;改審官東、西院為尚書左、右選,由尚書主持,管理較高階的文武官吏;改流內銓、三班院為侍郎左、右選,由侍郎主持,管理較低階的文武官吏,合稱吏部四選,各置郎中、員外郎,分掌銓選之政。高階文官須由中書省敕授,高階武官須由樞密院宣授。領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各置郎中、員外郎,分掌爵勳考課之政,吏部司兼佐部務; 官告院掌官吏任命文書,置主管官等員。

    7、遼朝為南面官署,無實際職掌。

    8、金朝職掌與宋略同,然不分四選,不設諸司,置尚書、侍郎各一員為長貳,郎中、員外郎各二至四員,掌擬注從七品以下職事官,正七品以上,將名單上報尚書省,聽制授。領架閣庫、官誥院。

    金初與尚書省左、右司通署,金熙宗(完顏亶)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始分治。

    9、元朝隸中書省,掌文官銓選,武官歸樞密院。

    元世祖(孛兒只斤·忽必烈)中統元年(公元1260年)與戶、禮併為左三部,後或自為一部,或與禮部合為吏禮部;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始定製自為一部,置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員額不等,亦不設諸司。後定員尚書三員,侍郎、郎中、員外郎各二員。

    元惠宗(孛兒只斤·妥懽帖睦爾)至元三年(公元1373年)增置考功郎中、員外郎各一員;至正元年(公元1341年),又置司績一員,掌百官行止。

    10、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罷中書省後,六部直隸皇帝,分掌政務,吏部掌全國文官銓選、考課、爵勳之政,武官歸兵部。除內閣大學士、吏部尚書由廷推或奉特旨外,內外百官皆由吏部會同其他高階官員推選或自行推選。設尚書一員,左、右侍郎各一員。初領總部、司勳、考功三屬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司封部;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總部為選部;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定置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清吏司及司務廳。

    明惠宗(朱允炆)建文(公元1399年~公元1402年)中,一度增置左、右侍中居尚書下、侍郎上,去諸司清吏字,明成祖(朱棣)即位後復舊;永樂(公元1403年~公元1424年)中,六部遷北京。

    11、清朝(後金愛新覺羅·皇太極)天聰五年(公元1631年)始置,以貝勒管理部務,設滿、蒙、漢承政、參政、啟心郎等官;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分參政為左、右,增理事官、副理事官、額哲庫等官。

    清世祖(愛新覺羅·福臨)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停貝勒掌部務,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復以親王、郡王兼攝部務;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罷。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以大學士領部務。

    清仁宗(愛新覺羅·顒琰)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改以親王領;嘉慶六年(公元1801年)復以大學士領,遂為定製。置尚書滿、漢各一員,左右侍郎滿漢各一員。屬官有堂主事,清檔房滿二員,漢本房滿二員,漢軍一員,掌文案章奏。所領諸司沿明制,又置當月處、督促所等機構,各置滿、漢、蒙古、漢軍等郎官,員額不等。

    清遜帝(愛新覺羅·溥儀)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成立責任內閣,設銓敘、制誥等局,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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