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是一部值得影迷一看的作品,即使是在各種大片轟炸的2020年,當越來越多的罪案劇樂於以奇觀和喜劇的方式增加吸引力,《罪夜之奔》卻堅定地投向了另一端。它沉重、黑暗,用豐沛的細節和對於現實的敬重把自己置身於那些經典同類劇集的陣列,它讓人想起《真探》第一季的穩固與囂張,以及《謀殺》中滲透出的冷峻和絕望,它也更偏向於社會學說,而並非《心靈獵人》的理性歸納。
納西爾-可汗作為出生於美國的穆斯林移民二代,一直是個謹小慎微的大學生,他偷偷開著父親賴以謀生的計程車去往一個party,卻意外在街上邂逅了一個女孩。藥物、酒精和性,他們度過了瘋狂的一夜,醒來之後,納西爾卻發現姑娘被殺死在床上,自己成為了唯一的嫌犯……這個原本可以高度戲劇化的設定卻被巧妙又審慎地冷處理,案件變成了催化劑和觸發器,它本身甚至被後置,每個被捲入者的生活和心思卻被意外地晾曬。與其說,這是一場偵破遊戲,不如說是一次逃亡和越獄——不只從真實的案件與實體監獄中脫身,更是從人們的懷疑和偏見之中救贖自己。
《罪夜之奔》保留了原作《司法正義》的故事框架、人物性格、細節設定,乃至出場模式,但輕輕地轉換就不動聲色地把那個殘忍的兇殺案植入了更加複雜的背景——嗑藥亂交的穆斯林男孩兒殺害了一個白人女孩。無論案情多麼複雜,無論這其中的真相與地緣政治和恐怖主義到底有無關係,但兇嫌的種族出身和文化背景仍然會迅速吞噬掉其他所有細節,像癌細胞一樣凸顯自己。這場兇殺案瞬間激發了“後911”時代的一切想象。某種程度上說,《罪夜之奔》敏銳地用一個刑事案件切入了這個時代的病灶,抵達了人們恐慌、不解又不便言明的心理部位。
《罪夜之奔》決絕地拉暗了色調,它從夜幕開場,並有意識地將所有故事納入黑夜。此後的段落,絕少出現陽光與天空,所有情節幾乎都發生在暗夜或者封閉空間——氣氛壓抑的住宅、凋敗破舊,散發著毒蟲和妓女氣息的警察局以及危險環伺的監獄。
優秀的影視作品無法被徹底還原成文字,正如同真正的文學無法被有效地改編,《罪夜之奔》就是如此,它遍佈細節——那種只能用視覺呈現的細節——骯髒的水窪倒影出戴著手銬腳鐐的囚犯佇列,破損牆壁的特寫以及值班警察呆滯、冷漠又充滿敵意的臉。這些細節讓隱喻與象徵並存。這是大多數商業化美劇的反面,一個更切近現實的美國和紐約,人們疲倦求生,有些東西在淪喪,有些東西在滋長。
所有人,包括主角在內,都近乎醜陋,他們肥碩或者枯乾,穿著不合身的衣服。警長博克斯低垂著肩膀,散亂著半禿的頭髮,律師John Stone穿著大兩號的風衣,搭配著涼鞋,用一根筷子撓著長期不愈的腳癬……他們親切又真實,如同大多數普通人,都是和生活負隅頑抗的同類。
這一切都讓人想起勞倫斯-布洛克筆下的紐約,那位律師就如同馬修-斯卡德附體,落魄又執著,是旁人眼中的寄生蟲和垃圾,但有著自己的道德觀,他最初把為納西爾辯護當做意外撈到的一樁合適的生意,但不久之後,這卻激發了他內心的正義。他比那些日後出現的,佈置了各種“魚餌”搶生意的同行金牌律師都要正義,後者看似為正義而戰,但總有著秘而不宣的目的。而他本人卻愈發剝落掉所有勢利,淬鍊出一些真誠。影影焯焯地,John Stone會讓人想到《絕命律師》中的索爾。他身上混雜著一切經典角色的影子,標準的硬漢派偵探故事的變型,不堪的外表,隱秘的過去,被冷漠包裹的熾熱的心臟。這一切都被戛納影帝約翰·特託羅啟用。他的腳患是底層生活的見證,成為了這個原本應該體面的職業最微妙的反諷,他是一個被主流鄙夷的人,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和兇嫌納西爾同病相憐,都被社會排斥。他對於後者的幫助,成為了對自己的救贖。只是,他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罷了。
如果說英劇《司法正義》所做的是聚焦,那麼《罪夜之奔》所做的就是發散。英劇從第三集開始就聚焦於法庭的質證,而美劇則不急不緩地展覽每一個人背後的生活——嫌疑人的父母,從母文化的桎梏和政治動盪中逃亡到多元化的美國,卻意外成為了“後911”時代的可疑物件,他們用全部經驗處理這個突如其來的災禍,卻仍然不知所措,其實他們只是掌握了英語,根本沒有進入文化。冰冷的法律系統、巧舌如簧的律師乃至同族人的逼問,他們兩人只能沉默以對。與此同時,律師和警察的生活也因為這個案子被縱深剖開,強裝的堅強和幽默,都在這個棘手的案件面前,一敗塗地。
像所有優異的罪案故事一樣,那個神秘又殘忍的案件成為了一面鏡子,它能映射出人們心中深藏的很多面向,人們在探究真相的時候,也在探究自我,有人被它傷害,有人卻也因它獲救。就如同主演之一約翰·特託羅所說,“這裡沒有英雄,也沒有反派。你能看到每個人的精神分析。”
這當然是一部值得影迷一看的作品,即使是在各種大片轟炸的2020年,當越來越多的罪案劇樂於以奇觀和喜劇的方式增加吸引力,《罪夜之奔》卻堅定地投向了另一端。它沉重、黑暗,用豐沛的細節和對於現實的敬重把自己置身於那些經典同類劇集的陣列,它讓人想起《真探》第一季的穩固與囂張,以及《謀殺》中滲透出的冷峻和絕望,它也更偏向於社會學說,而並非《心靈獵人》的理性歸納。
納西爾-可汗作為出生於美國的穆斯林移民二代,一直是個謹小慎微的大學生,他偷偷開著父親賴以謀生的計程車去往一個party,卻意外在街上邂逅了一個女孩。藥物、酒精和性,他們度過了瘋狂的一夜,醒來之後,納西爾卻發現姑娘被殺死在床上,自己成為了唯一的嫌犯……這個原本可以高度戲劇化的設定卻被巧妙又審慎地冷處理,案件變成了催化劑和觸發器,它本身甚至被後置,每個被捲入者的生活和心思卻被意外地晾曬。與其說,這是一場偵破遊戲,不如說是一次逃亡和越獄——不只從真實的案件與實體監獄中脫身,更是從人們的懷疑和偏見之中救贖自己。
《罪夜之奔》保留了原作《司法正義》的故事框架、人物性格、細節設定,乃至出場模式,但輕輕地轉換就不動聲色地把那個殘忍的兇殺案植入了更加複雜的背景——嗑藥亂交的穆斯林男孩兒殺害了一個白人女孩。無論案情多麼複雜,無論這其中的真相與地緣政治和恐怖主義到底有無關係,但兇嫌的種族出身和文化背景仍然會迅速吞噬掉其他所有細節,像癌細胞一樣凸顯自己。這場兇殺案瞬間激發了“後911”時代的一切想象。某種程度上說,《罪夜之奔》敏銳地用一個刑事案件切入了這個時代的病灶,抵達了人們恐慌、不解又不便言明的心理部位。
《罪夜之奔》決絕地拉暗了色調,它從夜幕開場,並有意識地將所有故事納入黑夜。此後的段落,絕少出現陽光與天空,所有情節幾乎都發生在暗夜或者封閉空間——氣氛壓抑的住宅、凋敗破舊,散發著毒蟲和妓女氣息的警察局以及危險環伺的監獄。
優秀的影視作品無法被徹底還原成文字,正如同真正的文學無法被有效地改編,《罪夜之奔》就是如此,它遍佈細節——那種只能用視覺呈現的細節——骯髒的水窪倒影出戴著手銬腳鐐的囚犯佇列,破損牆壁的特寫以及值班警察呆滯、冷漠又充滿敵意的臉。這些細節讓隱喻與象徵並存。這是大多數商業化美劇的反面,一個更切近現實的美國和紐約,人們疲倦求生,有些東西在淪喪,有些東西在滋長。
所有人,包括主角在內,都近乎醜陋,他們肥碩或者枯乾,穿著不合身的衣服。警長博克斯低垂著肩膀,散亂著半禿的頭髮,律師John Stone穿著大兩號的風衣,搭配著涼鞋,用一根筷子撓著長期不愈的腳癬……他們親切又真實,如同大多數普通人,都是和生活負隅頑抗的同類。
這一切都讓人想起勞倫斯-布洛克筆下的紐約,那位律師就如同馬修-斯卡德附體,落魄又執著,是旁人眼中的寄生蟲和垃圾,但有著自己的道德觀,他最初把為納西爾辯護當做意外撈到的一樁合適的生意,但不久之後,這卻激發了他內心的正義。他比那些日後出現的,佈置了各種“魚餌”搶生意的同行金牌律師都要正義,後者看似為正義而戰,但總有著秘而不宣的目的。而他本人卻愈發剝落掉所有勢利,淬鍊出一些真誠。影影焯焯地,John Stone會讓人想到《絕命律師》中的索爾。他身上混雜著一切經典角色的影子,標準的硬漢派偵探故事的變型,不堪的外表,隱秘的過去,被冷漠包裹的熾熱的心臟。這一切都被戛納影帝約翰·特託羅啟用。他的腳患是底層生活的見證,成為了這個原本應該體面的職業最微妙的反諷,他是一個被主流鄙夷的人,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和兇嫌納西爾同病相憐,都被社會排斥。他對於後者的幫助,成為了對自己的救贖。只是,他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罷了。
如果說英劇《司法正義》所做的是聚焦,那麼《罪夜之奔》所做的就是發散。英劇從第三集開始就聚焦於法庭的質證,而美劇則不急不緩地展覽每一個人背後的生活——嫌疑人的父母,從母文化的桎梏和政治動盪中逃亡到多元化的美國,卻意外成為了“後911”時代的可疑物件,他們用全部經驗處理這個突如其來的災禍,卻仍然不知所措,其實他們只是掌握了英語,根本沒有進入文化。冰冷的法律系統、巧舌如簧的律師乃至同族人的逼問,他們兩人只能沉默以對。與此同時,律師和警察的生活也因為這個案子被縱深剖開,強裝的堅強和幽默,都在這個棘手的案件面前,一敗塗地。
像所有優異的罪案故事一樣,那個神秘又殘忍的案件成為了一面鏡子,它能映射出人們心中深藏的很多面向,人們在探究真相的時候,也在探究自我,有人被它傷害,有人卻也因它獲救。就如同主演之一約翰·特託羅所說,“這裡沒有英雄,也沒有反派。你能看到每個人的精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