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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日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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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咕嚕咕嚕小喵喵
為了孩子。
曼楨被親姐姐為了抓住男人而設計送進渣男祝鴻才的懷裡。善良單純的曼楨徹底被毀了。最初的歇斯底里,瘋了一樣的反抗,心裡對生活還是抱有希望的。可是姐姐把她狠心關了一年。母親弟弟們也被姐姐安排的去了外地。
直到生下孩子曼楨才僥倖逃出祝家。可是世界已經大變。心愛的男人已經消失在自己的生活。孤身一人,過的確實也辛苦。可是比這辛苦更不能忍受的是對孩子的思念和放不下。
曼楨在偶遇丫鬟得知姐姐已死,孩子狀況不好後更加放不下孩子。竟能不知不覺走到祝家門口悄悄看孩子。在祝鴻才大老婆的女兒死去而自己的兒子病重的時候,曼楨不顧一切去照顧孩子。這個時候祝鴻才破產,姐姐的死對祝鴻才和曼楨觸動很大。特別大姐姐死前去找曼楨讓她回祝家照顧孩子。這個時候曼楨看顧著骨肉,想這當初牴觸的姐姐的安排,竟然有了認命的想法。
這個時候,回祝家,照顧孩子,看起來是一條不錯的路。可是走了這條路,曼楨更加活的沒有生氣。沒有愛情的婚姻,特別是發生過那樣的鉅變,祝鴻才跟顧曼楨明顯不是一個世界的人,組合到一起肯定只有痛苦。看到孩子每天活在戰戰兢兢中,每頓飯吃飯都是就這眼淚嚥下,曼楨才知道自己又錯了。
逃出魔窟再回來就是錯誤,這個錯誤的受害者不只是自己,還有無辜的孩子。曼楨知道不能這樣了。雖然很艱難,曼楨還是帶著孩子離開了祝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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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塵上的雲
顧曼楨經歷萬般屈辱,又經過艱難逃離,最後又自投魔窟,回到祝鴻才身邊。為什麼?主要是為了兒子。千錯萬錯,孩子沒有錯。哪一個母親,不對孩子牽腸掛肚?
一、屈辱懷胎
曼楨姐姐曼璐,為了一家人的生活,去做了舞女。待到青春已逝,容顏漸老,她想透過婚姻,為自己的下半生找個依靠。
她找的這個依靠名叫祝鴻才,仗著自己會一些歪門邪道,賺了一些錢,花天酒地,不把曼璐放在眼裡。倒是對曼璐妹妹曼楨,一位清新脫俗的女大學畢業生垂涎三尺。
曼璐知道丈夫的歪心思,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曼璐竟然對自己的親妹妹曼楨,起了歹心。她原打算自己生個孩子,拴住祝鴻才,鞏固自己的地位。無奈自己因為多次流產,已不能生育。
她與祝鴻才合謀,設計關禁了曼楨,並讓祝鴻才強暴了曼楨。
在驚恐、絕望、心如死灰的日子裡,顧曼楨懷孕了。她沒有喜悅,滿懷屈辱,她壓根沒想過做母親。
二、產後逃離,獲得自由後想孩子
十月懷胎,分娩的日子,曼楨被姐姐姐夫送去醫院生產。生了一個男嬰後,幸得同室一對好心夫妻的幫助,經過周密計劃,曼楨成功逃離姐姐姐夫的魔爪。
曼楨逃離後,去一所學校當了老師。後來姐姐知道了她的住址,抱著一個可愛的孩子尋來。那孩子就是曼楨生的那個兒子。
姐姐十分疼愛孩子,本想有了兒子,曼璐以為祝鴻才會對自己好,奈何祝鴻才依然如從前,看曼璐身體衰老殘弱,越發不把她放在眼裡。
見過兒子後,曼楨不可遏制地想兒子。後來姐姐離世,曼楨想兒子,就偷偷去祝鴻才處看望兒子。
三、為了兒子不缺母愛,她與祝鴻才結婚
女人有了孩子,母愛會遍佈全身。曼楨的兒子很可愛,很帥氣。儘管這個兒子不是以她的意願而生的,可是母子連心,畢竟血緣在那,她愛兒子沒夠。
姐姐已不在,曼楨對鴻才依舊沒有愛,但那天大的仇恨,好像也被時間沖淡了。
在兒子需要媽媽的時候,顧曼楨決定和祝鴻才結婚。她厭惡祝鴻才,但她愛兒子。她在婚姻裡關心的是兒子的衣食住行,喜怒哀樂。愛情已遠去,甜蜜的感覺是很久以前的事,如今也不奢望了。
沒有愛的婚姻終究不能長久,顧曼楨最後還是離婚。她與祝鴻才的婚姻純粹是為了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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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騎白馬的貝瑪
《半生緣》是張愛玲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原名《十八春》,寫於1950年代初的上海。那時候張愛玲一反常態想寫一些現實主義的文學作品,於是有了《十八春》。
也許是對於自己的初次嘗試沒什麼信心,也許是覺得這樣的作品不符合自己的調性,所以《十八春》發表的時候,張愛玲用了一個全新的筆名——梁京。
後來張愛玲輾轉到了美國,她深為曾經放棄自己的寫作風格而後悔,於是著手改寫《十八春》。細心修改兩年之後,“梁京”的《十八春》變為了張愛玲的《半生緣》。巧合的是,從1950年代開始寫《十八春》到1968年《半生緣》完成定稿,正好歷經了十八個春秋。
不過,據說張愛玲並不是很鐘意《半生緣》這個名字,她更想為改寫後的書稿命名為《惘然記》,大約是取“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這句詩詞的意思,但最後為了受眾更廣還是接受出版社的意見定了《半生緣》。
《半生緣》主要講述了舊上海幾個年輕人之間愛恨情仇的故事。世鈞、曼楨、叔惠、翠芝、曼璐、豫錦,他們曾經真心相愛過,但後來又都陰差陽錯的錯過了。
女主角曼楨在姐姐曼璐和姐夫祝鴻才的合謀,以及母親的推波助瀾之下被姐夫強暴後拘禁,直至生下兒子後才想法設法逃出牢籠。
在這期間她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失去了貞潔、戀人和對愛情的憧憬,甚至失去了最在意的親情,所以她對祝鴻才的恨無以言表。估計當時的她自己也沒想到有一天會主動回到祝鴻才身邊。
迫使曼楨回到祝鴻才身邊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一個:完全是為了孩子。如果沒有孩子的牽絆,我想曼楨一輩子都不想再和祝鴻才有什麼關聯。
走出祝家大門時,關於曼楨的心情原文中有這樣的描述:
她終於出來了。死也要死在外面。她恨透了那所房子,這次出去是再也不會回去了,除非是在噩夢中。
可能很多人會問:如果只是為了孩子,她難道不可以把孩子帶走嗎?幾乎不可能。一是因為她生的是兒子,祝鴻才雖然沒什麼親情觀念,但有著極重的傳宗接代的觀念;二是當時的社會環境曼楨幾乎不可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所以她不得不回到了祝鴻才身邊。
祝鴻才和鄉下的原配生有一個女兒,名叫招弟。原配去世後來上海投奔祝鴻才,祝鴻才基本不管她,曼璐因為性格的原因,也讓她吃了一些苦頭。後來曼璐去世了,祝鴻才又生意虧空,招弟和曼楨的兒子榮寶過得很艱辛。
招弟患了猩紅熱,因為疏於照顧小小年紀就死了,並且把猩紅熱傳染給了榮寶,曼楨於心不忍,親自到祝家去照顧他,看著奄奄一息的孩子,曼楨被刻意深埋內心的母愛被喚醒了,她想:“只要他好了,我永生永世也不離開他了。”
在曼楨心裡她自己是無足輕重的,隨便怎樣處置都沒有關係,因為愛情的錯失、親情的欺騙和傷害,她覺得這世界上無一不是渺茫的,但是孩子卻是唯一真實的東西,她無論如何要守護這點真實。
忘記從哪裡看到過這樣一段話:女子變得被動、狼狽,很多時候是從“愛”開始的。因為愛,她會變得低。因為愛,她會變得辛勞。因為愛,她會經歷一叢又一叢的苦難。
曼楨本已逃出了牢籠,但是為了兒子,出於女性本能的母愛她又甘願又無奈地回到了祝鴻才的身邊,和一個自己都厭惡的老公、守著一樁毫無愛情可言的婚姻,過著心如死灰的生活。雖說最後曼楨到底是與祝鴻才離了婚,但終究是白白耽誤了那麼多年。
曼楨和張愛玲絕大多數作品中性格複雜甚至陰鬱的女主角不同,遭遇侵害前的她是很積極正面的形象:她讀過書算是知識女性,有自己的工作能夠經濟獨立,此外三觀正、性格好,親情觀念也很重,可以說除卻家庭環境(姐姐做舞女養家)這一點,曼楨幾乎是一個完美的形象。但最後恰好也是家庭環境這一點害了她。
張愛玲似乎有意在講一個非常殘忍的故事:女性想要過得順遂、獲得幸福總是需要一些運氣和時勢的,否則無論你性格多麼好、三觀多麼正、人格多麼獨立都無濟於事。
多麼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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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性可畏
一是為了他們的兒子榮寶,畢竟曼楨再恨祝鴻才,也知道他們的孩子是無辜的,何況曼璐生前對她說的那番話“等我死了以後,這孩子指不定落在一個什麼女人手裡”也是起了作用的,歷經滄桑的曼楨實在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再一次失去母愛,而在那時的她看來,和孩子的父親結合,給這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對孩子是最好的。所以即便她不愛祝鴻才,也還是決定嫁他。
二是祝鴻才當時的態度多少也讓曼楨有了一點點感動,書裡說得很清楚,在曼璐去世、榮寶生病的那段時間,曼楨前來照顧兒子,祝鴻才一直表現得人五人六,不是對著曼璐的照片掉淚,就是向曼楨懺悔,一副打算痛改前非、洗心革面且對她難以忘情的架勢,矇蔽過了涉世未深的曼楨,以為比起山盟海誓卻輕易便迎娶了他人的世鈞,鴻才對她反倒還痴情熱烈一點,再說事情已經發生了,橫豎也如此了,反正她也認為自己很難再愛別人,何不如就乾脆和這個前姐夫湊合過呢?反正對她來說,愛情不愛情的已經沒那麼重要了,能有一個家才是最好的呀。
至於說曼楨的悲劇,很簡單,是內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啊,對外是她的親人和戀人雙雙辜負了她,對內則是她自己畢竟年輕,閱歷尚淺,不足以抗衡命運贈送的玩弄,當然我並不認為曼楨最後的結局是“悲劇性”的,好歹她還是和祝鴻才離了婚,還爭取到了兒子的撫養權,又有好友幫忙設法還債,她也真正的成熟起來了,何談悲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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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桃夭疏影
《半生緣》中,姐姐曼璐為了留住丈夫祝鴻才的心,自己裝病把一手呵護長大的妹妹曼楨騙到家裡,讓祝鴻才玷汙了曼楨,並且囚禁了一年之久,直到生下了孩子,曼楨才在別人的幫助下逃了出來。
可是沒想到後來,曼璐去世之後,那麼恨祝鴻才,看到祝鴻才都噁心,覺得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嫁給祝鴻才的曼楨,卻答應和祝鴻才結婚,兩人因此有了一段婚姻。
為什麼曼楨會做這樣的決定呢?
① 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是為了她的孩子榮寶:孩子是她的屈辱,但也是她的軟肋,有哪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呢?
特別是曼楨看到招娣得病死了之後,自己的孩子榮寶也危在旦夕,在照顧榮寶的幾個日夜裡,她看到了孩子對她的依戀。
這讓曼楨有了想照顧孩子的想法,她已經無法擁有幸福了,所以想讓榮寶能夠有一個完整的家,可以當一個幸福的孩子。
②最本質的原因是曼楨已經對愛情絕望,心灰意冷了。
還記得當時曼楨那麼努力的逃出來,第一件事情就是想要聯絡沈世鈞。
她寫了信讓沈世鈞來找自己可是被攔截住,等她養好身體,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問沈世鈞的訊息,可是等待她的卻是沈世鈞已經結婚了。
這讓曼楨特別痛苦和茫然,覺得愛情是特別渺茫的不真切的東西,而孩子卻是真是存在,她唯一能夠抓得住的東西。
所以,曼楨明知道她與祝鴻才的結合是一種將錯就錯,她心裡覺得這樣的自己很丟臉,可還是嫁了。
事實證明,她這樣的選擇確實錯了,所以後來曼楨還是選擇了結束這段錯誤的婚姻,獨自帶著孩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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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夕露霑衿
《半生緣》裡處處是可憐人,這半生的緣分不只是曼楨和世鈞,還有叔慧和翠之,其實也有祝鴻才和曼露。每一段緣分都曾經是美好的,而每一段愛戀都沒有一個好的結果。而這裡的情與愛的悲劇,曼楨的愛情與婚姻又當是悲劇中的悲劇。
日子過得真快,尤其對於中年以後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縫間的事。可是對於年輕人,三年五載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楨從認識到分手,不過幾年的工夫,這幾年裡面卻經過這麼許多事情,彷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樂都經歷到了。
少女時對婚姻愛情的憧憬,在現實裡化作一潭死水
剛畢業入職的曼楨單純美好的似一股清泉,對叔慧的友誼,對世鈞的愛戀。願意用自己微弱的肩膀扛起家庭的重擔,接過姐姐負擔的家庭拖累,一個人又上班,又做兼職,只為了掙一點光明正大的小錢來養家。
曼楨是懂事的,她懂得生活的艱難,明白姐姐為家庭拖累才做了舞女,她信任和她最親近的姐姐,而正是這份信任才讓曼露不費吹灰之力便將妹妹拉入泥潭。
世鈞看到曼楨的胳膊上有隻小蟲慢慢爬著,Sunny照射在曼楨的胳膊上,好像她的面板會發光,他看看曼楨的胳膊,看看曼楨的臉,似乎很想起身輕輕為她拂去胳膊上的小蟲子。曼楨的面板並不白,金色的Sunny照在胳膊上,細細的絨毛也泛著暖暖的光。
這是曾經相愛的時光描寫,愛情就在一個眼神裡,一個動作裡,那麼不經意,又那麼必然。
曾經和世鈞的海誓山盟,在自己失去了少女的貞潔之後,在自己被辱生下了姐夫的兒子之後,她漸漸忘記了。然而她忘不了世鈞這個人,她定要逃出牢籠去尋找曾經的愛人。當她終於擺脫了囚禁,得知的卻是沈世鈞已經結婚的訊息,她只能遠走他鄉,用時間去撫平情感上的雙重傷痛。
從此生活裡不再有光明,只有揮之不去的灰暗。
當愛情落幕,孩子成為她生活裡的新希望
當曼露去世,曼楨回來照顧生病的榮寶時,面對顧鴻才洗心革面痛徹心扉的言語,曼楨以為顧鴻才已經洗心革面了。而他無論再不堪,也是榮寶的親生父親,面對這個曾讓自己屈辱,現在卻成了她最深的牽掛的孩子,她暫時忘卻了曾經受過的傷,只想給榮寶一個家。甚至為此願意和祝鴻才結婚。因為婚姻裡的幸福美滿早她已經不再期待,如果能讓榮寶有一個完整的家,讓孩子幸福的成長,成了她的新希望。
當愛情退卻,孩子變成生活裡的重心;當心中希望已滅,一切都波瀾不驚。這才是曼楨答應嫁給祝鴻才的原因吧。
愛而不得,緣起緣落,一輩子只留下一場無盡的回憶。叔慧因為自尊捨棄愛情遠走他鄉,翠芝想守護的愛情無從守護。世鈞服從了家裡的安排,做一個盡職盡責的父親與夫君。而曼楨屈從了命運,做一個孩子的娘。這半生的緣分,留下的是一生的遺憾,而每個人的人生又何嘗不是如此!
回覆列表
大部分是出於對生活的妥協。也有一部分是性格的原因。
反抗祝鴻才的時候有多麼激烈,被關起來的曼貞是多麼地決絕,但是最後生下孩子之後人就變了。
時間消磨了她的意志,愛情的悲觀失望甚至絕望讓她的生活也看不到什麼希望。孩子是血緣的牽絆,而她本性又是一個善良的人,怎麼可能拋下不管。再者還有,從對於世鈞的感情來看,她是個不那麼決絕的人。所以最終在獲得自由之後,沒有隻身一人去尋找世鈞,找回愛情。
也許,從這裡我們能夠看出來,人是複雜的。在面對生活的時候,人能夠做出各種各樣的選擇。大多數人,還是對生活妥協了。這還不僅僅是文學作品這樣寫。生活中相似的場景也在每天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