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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逆流的魚L

    公侯伯子男是中國古代最基礎的爵位制度,西方也有爵位制度,只不過在翻譯過來的,為了便於敘述用了中國的公侯伯子男名稱。

  • 2 # 辛仔侃歷史

    嚴格來講,這五等爵位都是中國的爵位,只不過西方的爵位體系恰好也是五個,所以為了便於管理,就直接理解為公侯伯子男。

    而實際上,西方的爵位和中國差別還是挺大的。

    西周的爵位僅僅是用來劃分親疏和表明地位的,而有的國家雖然貴為公爵,地位很高,但實力卻弱得可笑。到秦國的時候,為了獎勵軍功制,大肆封爵。後來的朝代又多有變化,但是有一點是確定的。皇族的爵位不論你多高都只能在京城待著,沒有什麼實權。對於大臣來講,爵位基本上代表了一種榮譽,給予自身的表彰。而至於權力,還得看你當什麼官。

    而西方的爵位則是實打實的有實權的,在法蘭克王國的時候,他們的等級劃分嚴格,多大的爵位就代表有多大的封地。但是後來就被攪亂了,公侯基本不多,但是有實力強大的伯爵,可以和公爵抗衡,其他的伯爵依然只能混日子。

    和中國不相同的是,西方的伯爵都是很值錢的,都是世襲的,而西方沒有科舉,官員大部分都是貴族擔任,一般公爵就是省長,侯爵就是市長,伯爵就是個縣長。

  • 3 # 穿越再現彼岸

    西周和西方都是公侯伯子男五級爵位這事不靠譜。

    事情就怕較真,一較真真相就出來了,五級爵位制度實際上是一個模糊籠統的的概念。

    這種認知錯誤和模糊概念的形成主要有兩種原因,第一是中西方的翻譯者對中西方歷史上的爵位並不是非常熟悉,造成翻譯上的失誤;第二,還是翻譯者為了圖方便,翻譯造成中西方歷史上都曾經有五級爵位一樣。

    其實中國歷史上西周的五級爵位概念並不完善,並非只有這五種爵位等級;而歐洲西方各個國家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爵位也是不盡相同,絕對不止是五級爵位,也不是所謂的“公侯伯子男”。

    從根本上出現錯誤,傳播起來自然也是錯誤的,屬於以訛傳訛。

    西周是否只有五級爵位?

    西周周王朝分封諸侯為五級:公、侯、伯、子、男,世襲罔替,可以建立封國,其實這事是不完整的,諸侯國內部又在進行爵位分級,歷史上有如下記載: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孟子.萬章篇》)

    這裡十分明確周天子分封了五級爵位,可以建立封國;而封國的諸侯下面仍然可以分封爵位,但不能建立封國,有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五級。

    其實孟子記載的也不完全,有的諸侯把士這一級別統稱為一個級別的“士”;而楚國則在自己下面設定過執圭、執帛等爵位。楚國位於中原之外,楚國分封的爵位也與中原地區不同。

    如此看來,西周的五級爵位制度是十分不全面的,只是一個籠統的概念而已。

    此後歷朝歷代設定的爵位等級都比西周時期龐雜,級別也很多,譬如秦朝、兩漢、曹魏的爵位有20級、西晉有18級等,到了明清時期的爵位分級更為龐雜,皇親國戚、功臣的爵位也是分列的,級別更加多了。(秦國及秦朝的20級軍功爵等級待遇圖,除此之外,還有良田、美宅、附屬人員)

    歐洲歷史和現在的爵位只有五級嗎?

    歐洲國家的爵位更加複雜,每一個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的爵位是不同的,每一個國家與其他國的的同時期的爵位也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論。只能從一個國家的不同時期來考量這個國家的爵位制度,況且歐洲一些曾經的大國早就分崩離析成為幾個甚至幾十個國家了。

    舉幾個國家爵位發展的案列就可以說明問題:

    一、英國爵位制度。

    我們通常所說的五級爵位同西周時期差不多是按照英國的爵位來說的,十分籠統。

    西周的五級分封爵位制度和所謂英國五級爵位不是一回事,西周是建國後就按照這五個等級分封,而英國的五級爵位制度形成卻經歷了將近200年時間才逐步形成(公元13-15世紀形成),只是相近而已,不能說等級一樣。

    我們看一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到伊麗莎白女王時期(1876-1947年)的一些稱謂如下圖:

    看一看也不是簡單的五級爵位制度吧,只是一個籠統的概念而已。

    二、法國曆史上的爵位

    法國曆史上的爵位和英國也有差別,有正式的稱謂,也有習慣上的稱謂,習慣上的稱謂如下圖:

    切記,這只是法國習慣上的稱謂而已,不同歷史時期的爵位稱呼有時有很大區別。

    這裡不再列舉歐洲其他國家的爵位等級,如荷蘭、比利時、丹麥、西班牙、瑞典、挪威、芬蘭這些國家的爵位等級也是不盡相同的,各有各的等級名稱標準。

    我們通常認知的西方五級爵位制度應該是比對的英國爵位,其實西方國家也不是一個整體,是分列的眾多國家組成,不能一概而論。

  • 4 # 歷史看生活

    周朝的爵位是分封制,而歐洲的爵位而是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周朝時主要實行分封制,即公元前1046年。

    《孟子》就有相關的記載: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周禮·地官·大司徒》)

    2、歐洲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英國貴族制度共分5種爵位,按等級從高到低排列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的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①公爵(Duke)。

    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階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duchy;大公國,Archdu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階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

    ②伯爵(Earl)。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

    到了15世紀,侯爵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④子爵(Viscount)。

    子爵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⑤男爵(Baron)。

    英國的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階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係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 5 # 元二使安西

    這種看似巧合的東西,仔細分析下來,其實有人為因素在裡面,所以才能“無巧不成書”。

    一、西周確有五等爵制,但並非嚴格整齊劃一

    中國古代的確有五等爵制的存在,但具體如何,不同典籍的記載略有差別。

    《禮記王制》中記載:“王者之制爵補祿,公侯伯子男等。”

    即是說,天子也就是王,是不在五等爵之內的。不過,這顯然與孟子的說法不同。

    《孟子萬章下》記載:“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這種劃分之下,天子又位五等爵之中,子爵男爵則為同一序位。

    根據《春秋會要》的統計,當時除周外尚有147個國家,其中4位公爵,25位侯爵,21位伯爵,37位子爵,3位男爵,以及6位附庸,另外還有爵位不明的78國。

    從這裡來看,西周時實行公侯伯子男的封爵是確信無疑的,但在此之外,還有其他不在列的準爵位,以便封賞各國國君,或者說是部落首領、奴隸主等。

    比如秦國的先祖就是周王的附庸,主要負責養馬的工作,後來因為戰功才一步步升遷等級,成為伯爵。

    論等級秦國不高,但論實力就稱雄列國,最終統一六國。

    如果熟悉春秋戰國歷史,我們會發現春秋五霸、戰國七雄都是什麼人物?不是稱王,就是稱公,比如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宋襄公等,這是他們的爵位嗎?

    顯然不是,只是僭稱而已,孔子所說的禮崩樂壞也源於此,各國都憑實力,沒人把周王訂的制度放在眼裡。

    所以,後世才有學者認為,西周時期我國雖有五等爵制,實際並未嚴格遵行,等級並非嚴格劃一。

    二、軍功賜爵替代五等爵製成為主流

    相比典籍裡被美化的五等爵制,隨著各國爭霸活動的展開,軍功爵制才是真正的主流

    以秦為代表,“以爵賞戰功,故曰軍爵”,總體來說,秦為設定了二十等爵制,漢代同樣繼承了這些制度,繼續推而廣之。

    當然,二十等爵是個相對概念,不同時期,爵位等級有所不同,比如商鞅變法初期,設定的是18級,而在秦之前,齊、晉等國早已建立賜爵制,對有功之臣賞賜爵祿田宅。

    當然,這些國家沒有秦國那般喪心病狂,搞出全民皆兵的瘋狂戰鬥力,賜爵也不僅以軍功為限,主要是針對有功之臣的獎賞。

    那麼,二十等爵到底包括哪些呢?

    從《商君書》中我們可以總結出一些,包括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客卿、正卿、大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

    以上共有17級,加上公士之下還有一級小爵,共18級爵。

    如此多的等級、名目,與其說是爵位,其實更像是職級,對應著各自的工資水平,也就是俸祿。

    三、西方五爵實為翻譯對應

    我們所熟悉的西方五等爵,分別是:

    公爵Duke(Duchess)

    侯爵Marquis(Marchioness)

    伯爵Earl(Countess)

    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

    男爵Baron(Baroness)

    事實上,這不過是翻譯人員結合中外文化自行匹配,恰好都有相似的等級劃分,當然就對照著西周的公侯伯子男詮釋了,簡單明瞭,還方便理解記憶,但這並不意味著準確。

    比如,西方的公爵是國王的兄弟,女王的丈夫,侯爵則是公爵的長子。

    而伯爵才是治理一郡的地方最高長官,同時接受國王的封賞,有臣屬關係,並對子爵、男爵有領導關係,相當於這些是他領地裡更小的領主。

    西周時期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則是在建國之初就分封的屬國,擁有各自的領地,而未必是周王的至親。

    比如齊國是侯爵,封賞的是姜子牙,宋國是公爵,封賞的則是商湯後代,他們都跟周王沒什麼親屬關係。

    當然,周公的封國魯國,因為他是周王親弟弟,爵位是公爵,但魯國後來勢力漸弱,根本沒能名列五霸七雄之名。

    而楚國爵位只子爵,卻有不俗的實力,成為角逐的大國之一;秦國從附庸到伯爵,最後成為六國惡夢,這樣的實力,區區封爵真阻攔不住。

    小結:

    西周公侯伯子男的封爵,與西方五等爵,看似巧合,實則是人文科學的人為劃分而已,我們雖然都曾有過五等爵位劃分,但實質內容不盡相同。

    正如西方的封建制度,硬是嫁接到我國古代社會,看上去差不多,實際卻總有各種彆扭和不貼合之處。

    究其根本,還是不同文明的差異性在作怪

    我們藉助西方概念理解中國的過往,但同樣也應保留自身歷史中那些原滋原味的東西,而不是一味西學東漸。

  • 6 # 深夜聊齋

    我們常說中國古代的爵位有“公、侯、伯、子、男”5種。無獨有偶,在古代西方,貴族爵位也基本上是“公、侯、伯、子、男”這5種。

    在爵位劃分方面,古代東西方的分類為何一模一樣,這難道是一種歷史的巧合嗎?它們之間又有何區別呢?

    一、西周的社會等級

    我們常說的“公、侯、伯、子、男”,其實是西周時期諸侯的五個類別。

    西周時期,周天子實行了宗法制與分封制,建立了一個嚴密的宗法社會。

    具體來說,西周社會分為周天子(王)、諸侯、卿大夫、士和庶民5個大的階層。

    周天子將天下的土地、子民以分封的方式賜予下面的諸侯。諸侯受周天子之命,各自分邦建國,他們所立之國是周朝的下一級行政單位。

    卿大夫位於諸侯之下,他們既可以服務於周天子,替他處理具體行政事務,也可以成為諸侯們的幕僚。

    卿大夫再往下是士分為兩類,一種“士”是指級別低一點的官員,另一種“士”則與“農、工、商”一起構成社會的“四民”。士不同於一般的庶人,其社會地位要更高一些,但這種地位又是不穩定的。

    士再往下,就是處在社會金字塔最低端的庶民。庶民還與一個概念相對立,那就是貴族。

    在西周社會,士及士以上的各個階層,都可稱之為是貴族。

    以上5個階層中,諸侯較為特殊,它又有“公、侯、伯、子、男”5種爵位的劃分。

    雖然同為諸侯,由於爵位的不同,他們的社會地位也是不一樣的,所領的封地大小以及管轄的軍事力量也不同。

    比如說,在西周初期的各個諸侯國中,社會地位較高的是宋國,為公爵,因為他們是殷商人的後裔。齊國、魯國、衛國是侯爵,鄭國、秦國、曹國等是伯爵,楚國、吳國為子爵,許國為男爵。

    按照周朝的規矩,不是什麼人都能獲封公爵:“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這裡的“三公”分別指的是周公、召公和太公,這裡的“王者”指的就是夏朝、殷朝王室的後裔。

    然而在後來的春秋時代,隨著周王室的衰微,“公”就演變成了對諸侯的一種尊稱,許多地位較低的國君也被稱為某某公,如齊桓公可以稱公,而作為齊國附庸的小國莒國,其國君也可稱公,比如莒共公

    最早的公,是周王室的“貴客”。他們可以自己組建軍隊,具有較大的獨立性;

    侯與伯則是周天子的“爪牙”,是捍衛周王室的重要階層。一般侯分封在周王室的京畿之外,而伯可以封在京畿內外。

    侯是周天子的“斥候”,他們幫助周王室控制京畿之外地區。封在京畿之外的伯,與侯的權力接近,他們同樣代表周天子坐鎮一方,享有徵伐大權。封在京畿之內的伯,一般直接在周王朝做官,為周天子服務。

    從王或者公的家族中分化出來的後世子孫,一般獲封為子爵和男爵。

    值得一提的是,“公、侯、伯、子、男”僅僅是西周初年的劃分方式,完全根據與周王室的血緣關係以及功勞大小劃分,到了春秋時代,就變成了誰的胳膊粗誰的爵位高了。比如,最早只是子爵的楚國,後來竟然敢自稱為王,與周王室分庭抗禮,就是最好的例證。

    二、古代歐洲的爵位

    古代歐陸各國爵位大同小異,與西周時期的劃分方式也有許多相似之處。

    比如,英國的爵位分為7個等級,分別是“公、侯、伯、子、男、準男爵和騎士”。其中,公、侯、伯、子、男屬於貴族,而準男爵和騎士屬於平民,並不屬於貴族。這是與西周爵位的一個重要不同之處。

    有人會問,為何古代歐洲的爵位名稱會與我們西周時期的爵位名稱一模一樣呢?

    這是因為,歐洲的貴族爵位恰好也是5個等級,即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與我們西周時期諸侯的5個等級相同。

    所以,我們後來用中文翻譯的時候,就直接用西周的諸侯爵位名稱與其相對應,即Duke=公爵,Marquess=侯爵,Earl=伯爵,Viscount=子爵,Baron=男爵。

    比如,在英國的五級貴族爵位中,公爵最高,一般為王國下面某公國的領主,這一點與西周的公非常相似。

    伯爵位於侯爵之下,一般為統轄邊境地區的封疆大吏伯爵低於侯爵,他們同樣執掌一方,只不過轄區面積一般要小於侯爵,一般只掌握幾個郡。

    子爵是最後出現的爵位,其原意為“郡守”,即一郡之長官。他們本來是伯爵的副手,後來逐漸獨立,可以自建城堡,直接控制一塊領地。

    作為貴族金字塔的最下層,男爵的數量是最多的,此爵位後來逐漸發展成為純粹的頭銜,與封地性質沒有聯絡。

    西周時期有爵位必是貴族,但在古代西歐未必如此。比如在英國,男爵以下還有準男爵和騎士兩種爵位,他們都是平民,而不是貴族,所以不存在世襲的問題。

    2005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曾為比爾·蓋茨封爵——大英帝國司令勳章爵士,這就是一種騎士爵位

    可見,比爾·蓋茨再有錢,在英國皇室眼中,也就是個平民嘛!

  • 7 # 尼古拉斯憶心

    我們常說中國古代的爵位有“公、侯、伯、子、男”5種。無獨有偶,在古代西方,貴族爵位也基本上是“公、侯、伯、子、男”這5種。 在爵位劃分方面,古代東西方的分類為何一模一樣,這難道是一種歷史的巧合嗎?它們之間又有何區別呢?

    一、西周的社會等級 我們常說的“公、侯、伯、子、男”,其實是西周時期諸侯的五個類別。 西周時期,周天子實行了宗法制與分封制,建立了一個嚴密的宗法社會。

    具體來說,西周社會分為周天子(王)、諸侯、卿大夫、士和庶民5個大的階層。 周天子將天下的土地、子民以分封的方式賜予下面的諸侯。諸侯受周天子之命,各自分邦建國,他們所立之國是周朝的下一級行政單位。

    卿大夫位於諸侯之下,他們既可以服務於周天子,替他處理具體行政事務,也可以成為諸侯們的幕僚。 卿大夫再往下是士。

    士分為兩類,一種“士”是指級別低一點的官員,另一種“士”則與“農、工、商”一起構成社會的“四民”。士不同於一般的庶人,其社會地位要更高一些,但這種地位又是不穩定的。 士再往下,就是處在社會金字塔最低端的庶民。庶民還與一個概念相對立,那就是貴族。

    在西周社會,士及士以上的各個階層,都可稱之為是貴族。 以上5個階層中,諸侯較為特殊,它又有“公、侯、伯、子、男”5種爵位的劃分。 雖然同為諸侯,由於爵位的不同,他們的社會地位也是不一樣的,所領的封地大小以及管轄的軍事力量也不同。

    比如說,在西周初期的各個諸侯國中,社會地位較高的是宋國,為公爵,因為他們是殷商人的後裔。齊國、魯國、衛國是侯爵,鄭國、秦國、曹國等是伯爵,楚國、吳國為子爵,許國為男爵。

    按照周朝的規矩,不是什麼人都能獲封公爵:“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這裡的“三公”分別指的是周公、召公和太公,這裡的“王者”指的就是夏朝、殷朝王室的後裔。

    然而在後來的春秋時代,隨著周王室的衰微,“公”就演變成了對諸侯的一種尊稱,許多地位較低的國君也被稱為某某公,如齊桓公可以稱公,而作為齊國附庸的小國莒國,其國君也可稱公,比如莒共公。

    最早的公,是周王室的“貴客”。他們可以自己組建軍隊,具有較大的獨立性; 侯與伯則是周天子的“爪牙”,是捍衛周王室的重要階層。一般侯分封在周王室的京畿之外,而伯可以封在京畿內外。 侯是周天子的“斥候”,他們幫助周王室控制京畿之外地區。

    封在京畿之外的伯,與侯的權力接近,他們同樣代表周天子坐鎮一方,享有徵伐大權。封在京畿之內的伯,一般直接在周王朝做官,為周天子服務。 從王或者公的家族中分化出來的後世子孫,一般獲封為子爵和男爵。

    值得一提的是,“公、侯、伯、子、男”僅僅是西周初年的劃分方式,完全根據與周王室的血緣關係以及功勞大小劃分,到了春秋時代,就變成了誰的胳膊粗誰的爵位高了。

    比如,最早只是子爵的楚國,後來竟然敢自稱為王,與周王室分庭抗禮,就是最好的例證。 二、古代歐洲的爵位 古代歐陸各國爵位大同小異,與西周時期的劃分方式也有許多相似之處。 比如,英國的爵位分為7個等級,分別是“公、侯、伯、子、男、準男爵和騎士”。

    其中,公、侯、伯、子、男屬於貴族,而準男爵和騎士屬於平民,並不屬於貴族。這是與西周爵位的一個重要不同之處。 有人會問,為何古代歐洲的爵位名稱會與我們西周時期的爵位名稱一模一樣呢? 這是因為,歐洲的貴族爵位恰好也是5個等級,即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與我們西周時期諸侯的5個等級相同。

    所以,我們後來用中文翻譯的時候,就直接用西周的諸侯爵位名稱與其相對應,即Duke=公爵,Marquess=侯爵,Earl=伯爵,Viscount=子爵,Baron=男爵。 比如,在英國的五級貴族爵位中,公爵最高,一般為王國下面某公國的領主,這一點與西周的公非常相似。

    侯爵位於伯爵之下,一般為統轄邊境地區的封疆大吏;伯爵低於侯爵,他們同樣執掌一方,只不過轄區面積一般要小於侯爵,一般只掌握幾個郡。 子爵是最後出現的爵位,其原意為“郡守”,即一郡之長官。他們本來是伯爵的副手,後來逐漸獨立,可以自建城堡,直接控制一塊領地。

    作為貴族金字塔的最下層,男爵的數量是最多的,此爵位後來逐漸發展成為純粹的頭銜,與封地性質沒有聯絡。 西周時期有爵位必是貴族,但在古代西歐未必如此。比如在英國,男爵以下還有準男爵和騎士兩種爵位,他們都是平民,而不是貴族,所以不存在世襲的問題。 2005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曾為比爾·蓋茨封爵——大英帝國司令勳章爵士,這就是一種騎士爵位。

  • 8 # 李厚何

    這只是一種翻譯上的比附。

    歐洲並非只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在男爵之下有爵士、騎士等更低級別或不能世襲的爵位(一些國家的高階騎士是可以世襲的),男爵和子爵不少國家分為幾等(如把男爵分為男爵和準男爵),公爵則普遍分為“公”和“大公”,此外在不少國家“公爵”並非爵位,而只是一個稱號,比如義大利的威尼斯等許多城邦制共和國。

    而在中國,西周“封建”時並沒有那麼明確的五等爵制度,而是較明確地分為“畿內諸侯”、“同姓諸侯”和“異姓諸侯”,以及看上去像諸侯、實際上代表王室的“監”,“五等爵”的概念差不多要到春秋時代才隨著“監”也演變成普通諸侯,和王室的衰敗而被追認,且在所謂五等爵中,公爵在畿內以外其實只有一位,而侯爵和伯爵實際上主要是同姓和異姓之分(侯爵基本上都是同姓,伯爵都是異姓或不被認為是同族的同姓,周天子也例稱同姓諸侯為叔父,異姓諸侯為伯父),子爵基本上封給“四夷”和邊遠諸侯,男爵則幾乎都是原本為“監”的諸侯,這顯然更多帶有職能劃分的屬性,而非爵位屬性。

    在西周,五等爵一定是諸侯,而朝臣或諸侯的陪臣則一定沒有五等爵,這和歐洲是完全不同的,歐洲不論哪個王國、帝國,其國家元首是皇帝、國王、大公或別的什麼,他的高階朝臣絕大多數會帶有公爵、侯爵、伯爵……直至爵士的爵位,爵位既代表封地,也代表其社會地位,後者的屬性更為明確——因為有些爵位並不一定有封地。

    西周其實有另一套和歐洲五等爵相似的、體現社會地位的爵位系統,就是公卿大夫士系統,在周王室和諸侯國任職、甚至不任職的貴族,都可以世襲公卿大夫士的身份,並享有和身份相稱的服飾、儀仗、待遇和任職標準,這和歐洲的爵位是幾乎一模一樣的。鄭國、虢國的國君都曾出任周王室的“卿士”(相當於公或者卿的地位),這也是世襲的,但即便不做“卿士”(如鄭莊公),也可以繼續當他的諸侯國主。

    五等爵真正體現類似西方爵位的含義,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很少見,比較突出的是王莽新朝、北周和清朝等。其中清朝的“民爵”五等爵體系比較完備(雖然沒有封地),而西方的爵位體系恰是在清代被介紹到中國來,很容易產生這種比附。

    不僅如此,1868年日本明治維新後推行“廢藩”,將前朝貴族、幕府重臣、維新功臣等都封為五等爵,換取他們放棄舊的藩政特權,這個新的貴族制糅合了中國的五等爵(“王道復古”)和歐洲的爵位體系,並且用公侯伯子男來命名,而這種日本式的翻譯又和其他許多同時期的類似翻譯一樣被傳入中國,於是兩個原本並“不搭”的“五等爵”,就這麼聯絡到了一起。順便說,日本明治維新後的五等爵,倒是刻意兩頭比附的。

    這種為了便於理解、用中國名詞念比附歐洲概念的做法,在19-20世紀前半葉的日本司空見慣,比如最著名的“提督”,被日本人用於翻譯西方的“海軍司令”、“艦隊司令”,這實際上是比附清朝(清朝水師最高官職是提督)當時的制度。

  • 9 # 桃之夭夭老牛

    中國周朝天子分封諸侯分為五等,分別稱為公,侯,伯,子,男。封為公爵的有虢國、虞國等8個;侯爵有魯國,齊國等;伯爵有魏國、滕國等;子爵有吳國、楚國等;男爵只有許國一個。其中侯爵伯爵子爵國都有十幾個或幾十個。

    西方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也分五等分別是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Duke的原意是戰鬥,Marquess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演變而來,earl本意是勇士,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由於歐洲爵位也是五等,所以中國人翻譯的時候,就按中國古代的爵位對應翻譯了。這不是巧合,只是翻譯的需要。

  • 10 # 大冬瓜2017

    其實不一樣,中世紀歐洲只有領主和王這兩種真正的爵位,是真正有領地有軍隊的,其他爵位都是這兩個爵位再分封的,領主裡兵強馬壯地盤大的就算大領主,王是大領主裡最強的那個帶頭大哥,由教皇冊封,在翻譯他們爵位的時候找不到合適的參照物,所以就簡單的拿我們五等爵位去套,領主約等於伯爵,大領主是侯爵,公爵通常是王的同胞兄弟或者女王的丈夫,拔高一個等級以示尊貴,領地不一定比大領主大,或者乾脆就是把被吞併的大領主土地轉個手,男爵和子爵是由王重新冊封的貴族子弟,算是制衡廣大實權領主的手段之一,他們領地來源於領主或王再分出來的,但主權還是歸屬於領主和王,他們本身就是完全依附於某個領主或者王的

  • 11 # 懸崖上的花

    我國古籍中如《國語》、《禮記》等書中,確有公、侯、伯、子、男這些爵位的記載,應該說凡是封為這一級別爵位的人,都是上層統治者。

    但是,他們到底是何種地位,屬於哪一階層的統治者,能夠享受何種待遇以及能夠佔有管理多少土地的權力等,則沒有明確地說明,不象我們今天這樣如軍隊中的軍銜軍、師、旅、團等和政府級中的部、廳、局等這樣使人一目瞭然。

    不過,從有關史料我們知道,周朝官階制度一共分為九等即九命。侯爵和伯爵屬七命,子爵和男爵為第四命和第五命,如此,官階就不止公侯伯子男五等了,應該是九等。其餘是哪幾種,本人才疏,閱歷有限,不敢憑口耳之學,自作解人。

    這些問題,還是留給專業人士去研究探討吧。

    至於西方的這五種級別,如《基度山伯爵》裡的伯爵,它對應的是不是中國的伯爵,或者是其它爵位,很難確切地定位,是巧合還是靈犀相通,只能是難解或不解的方程式了。

  • 12 # 三折醫

    當然不是巧合啦!

    現代企業管理,也簡化為五級。

    因為,超過五級,上下之間的乖難,已經沒有辦法控制了。

  • 13 # 貴在有一

    可能同樣是五個級別會算是巧合。也可能這本身才算是最合理的,所以都是五個。

    至於公侯伯子男那就不是巧合了。而是一種必然,因為翻譯。哪怕他們取的名字是狗屎馬尿牛糞之類的名字,只要是為這個級別取的名字,我們翻譯過來,它就是公侯伯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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