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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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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詩與遠方my
不要再維護了!男人心裡沒有你,且決絕地要離婚了!就是留住了,你願意過這種沒有溫暖的日子嗎?人生苦短,何苦委屈自己?難道男方家裡有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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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從未ait曾知曉
應該不能,已經有過一次強制的開始。這個男的應該原本個性都不是那麼強勢,才會被逼結婚。但這種個性的再次下決心離婚,沒什麼意外的話肯定是有非常堅定的意志,才會提出這個要求!
而且強扭的瓜不甜。你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任,而不是浪費在一個決意離開你可能另有所愛的人身上。畢竟婚姻雖然是兩個家庭的事,但在這個中心的是男女雙方。你最終不是和他父母過一輩子,而是和男子過一輩子,強留一個迫不及待和你分手離婚,連你之前懷孕都不想負責的人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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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知心大姐金鉞安安
我的觀點是
這個婚姻沒有必要去維護了。
因為這個男人在婚前讓你懷孕,還不負責,不想和你結婚,那他不就是玩你,耍流氓啊!說明這個男人品質不好。
在父母的逼迫之下,他勉強和你結婚,現在小孩都一歲了,又鬧著離婚,我看他就是人在曹營心在漢,心裡就完全沒有你和孩子,完全是個不負責的人。
對於這樣一個不負責的人,你還指望他什麼呢?我勸你及時止損,儘早離開他,尋找自己的幸福,你年輕,身體健康,努力工作,照顧好孩子,提升自己,天下好男人有的是,不必非在他這一棵歪脖子樹下吊死。
八十年代,我們這裡有一個女孩小張,上學的時候就喜歡她的同學小於,小於一直不喜歡她,這個小於談了一個物件,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女方鬧著分手了,小於處於失戀狀態,整天要死要活,提著一個錄音機放鄧麗君的愛情歌曲。小張天天幫小於買飯送到宿舍,喊半天小於才開門,小張幫小於洗衣,買飯,小於還沒有好臉色。
同事們都勸女孩不要太低賤了,又不是嫁不出去,這個小張還是一如既往地對小於好。
後來,小張懷孕了,八十年代未婚先孕是不得了的事情啊!那是上升到道德品質問題的,弄不好受處分,工作都保不住,單位的指導員馬上找小於談話,小於表示願意和小張結婚。
他們結婚後生了一個男孩子,大家都以為就這樣平平安安過一輩子,可是在孩子一歲多的時候,小於被單位派到外地工作,他在那裡和一個女的有了曖昧不清,小張知道後,買了很多好吃的,去看望小於,就是要挽回婚姻,甚至去討好那個外面的女人,單位那時候對這方面還管,就調回了小於,小於迴歸了家庭。
又過了七八年,小於又和一個女人好上了,工資不給小張,還提出了離婚,小張也覺得自己累了,爽快的同意了離婚。
我和他們住一排房子,那時候是平房,我們門靠門,有一天,小張在和我聊天時說,我以前好累啊,每天都想著他,擔心他,他不停的折磨我,我身心疲憊,生不如死,現在離婚了,整個人都感覺輕鬆多了!
聽完這個真實故事,你看我的建議對你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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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是新常態
一般情況下至少能維持一陣子。
很有可能維持一輩子。
原因是對方的父母一直在支援你,有家庭在維繫著。
前提是男方要離婚的理由是什麼?如果他是有外遇了,你們可能會把他拉回頭。如果生活上不適應,或者性格上不合適,也可能會拉回頭,但這個不太好判斷。
如果他發自心底的看不起你,鄙視你,那無論如何也不能夠拉他回頭。
一、掌管經濟女人就能獨立
有的男人是在外面花天酒地,有賭博、酗酒等不良愛好。你可以協同他的父母,從經濟上限制他。
如果他有比較高的收入,比如說經商辦廠,有企業收入,你可以介入到他的企業生產,掌管他的財務,讓他的資金明明白白,這樣他可能會安心一些,久而久之,你們的婚姻可能會更加穩固。
二、自強是女人的法寶
從女方,你的角度來看,你要自尊自愛,要自強,要活出自我,要活出女人的魅力。
你看孟晚舟,女人的自信溢於言表,光芒照人,富於磁性。
這樣的女人,男人怎能捨得離開她,更別說離婚了。
這就是榜樣!
三、事業是女人的支撐
有事業的女人,經濟上獨立的女人,一般在家庭也有獨立地位。
四、感情不破裂是婚姻維持的基礎
雖然男方要離婚,但女方不同意,只要說感情沒破裂,說你對他還很有感情,還可以讓他的父母去作證,那他就不能離婚,也就離不了婚,法院也不支援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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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荔枝蜜姐
男人和女人是相處一段時間後,男人總覺得和女人話不投機半句多吧。就提出分手,女人很漂亮,家境也不錯。追求的人也不少,可就一根筋了。喜歡這個男的到不行。非得跟男的結婚,男的父母也喜歡女的。女的就每天去男的父母家裡。男的不理她,就吃安眠藥要死要活的。男的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人,嚇得不輕,又怕女方父母找男人的麻煩(女方父親公職,有些權力。)
就這麼彆彆扭扭的還是把婚結了。
然後就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鬧的。日子磕磕跘跘地過著。
過了幾年有了個孩子,女人重心放在了孩子身上。對男的管得就不那麼多了。男人在女方父親的關照下,事業有了提高。在外的應酬就多了起來,然後就認識了一個賣酒妹。一來二去就好上了。女的找到賣酒妹的出租屋,一頓亂砸,還讓當時只有五歲的兒子也扇了賣酒妹的耳光。這對孩子是多大的心理陰影啊。
一個小縣城裡鬧得那叫一個滿城風雨。
男的跟賣酒妹不得不分開了。
但男的在家根本就不愛說話了,整天就是喝酒。每天兩頓酒,不喝就發飆,砸東西,打孩子,打女人。喝多了也發飆,砸東西,打孩子,打女人。原本帥氣的臉變成了一臉的陰暗。
女人再去男人父母面前哭訴,男方父母也無語以對。
鬱悶的女人開始打起了麻將。孩子交給爺爺奶奶也不管了。每天都奮鬥在麻將桌上,樂此不疲。
就這麼又過了幾年,女人打麻將總是輸錢。到處欠債了。
聽說最後兩人鬧上了法庭,到底還是把婚離了。可是孩子卻誰也不願跟,只願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
後來,男的和女的都相處過幾段感情,都過不了多久就分了。
其實,這樣的悲劇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發生。
如果當初兩人好好分開了,彼此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那一半。
人生平平淡淡才是真。
不要以為自己愛得熱烈,別人就會甘之若怡。
愛情婚姻,說到底還是兩個人的事。父母再怎麼支援你,跟你過日子的還是他啊!何必非得堅持不該堅持的感情。
早點放手。放過他,也是放過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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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美媽小棉襖
這個緣分的事情誰能說的清呢,也許一年半載後,男放折騰夠了就不想離了呢?但這婚姻女方真的覺得幸福嗎?幸福你就守著,不幸福就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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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絳紫灰
首先,我覺得應該搞清楚,男方要離婚的原因,
是另外有喜歡的人,還是就是不喜歡和女方在一起生活?
其次,父母有時候參與太多孩子的生活真的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每個人都想要掌握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被別人掌握。
中國父母的通病就是打著“為你好”的旗子,強逼著孩子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還是要雙方都自主自願的,如果兩個人被強行綁在一起生活,
那真的是苦難的開始,更別說有了孩子。
再有,做父母的真的不要拿孩子作為自己堅持婚姻的理由,
一個單親的幸福的童年遠比一個雙親的充滿災難的童年要好的多。
最後,我覺得最關鍵的還是在於當事的雙方,應該兩個人好好談一談,夫妻雙方還是要做好溝通,只有找到兩個人婚姻狀況的問題點在哪裡,才能找到解決的辦法,才能更好的做出對未來生活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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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過期的小孩1979
呃……男方的心不在女方這裡,這段婚姻維持下去可能未必有好的結果,女方堅持不離是因為對男方有感情還是因為孩子,或者兼而有之,但是這樣下去註定你在一個冰冷沒有感情的家庭中生活,孩子也處於這種環境,未必是好事。
如果就是不離,男方可能出軌,酗酒,回家對你冷若冰霜,你能受得了嗎?委曲求全並不是上策,生活如果失去了自我,一味取悅別人,只會讓你更痛苦。不排除男方將來回心轉意,但是一方面機率太小,一方面即使能,也是十幾二十年以後,如果真的到那個年齡,你就會發現,這些年的付出是沒有意義的,他回頭找你你還不稀罕。人在不同年齡想法都是不一樣的,不要等年紀大了再去後悔,時光不會倒流。女人離了男人一樣生活,獨立的女人才有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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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蒙娜麗夕的有趣生活
其實這要看男方有多大的決心和你離婚了。我認識一對夫妻,男方從一開始就不是很喜歡女方,但後來由於種種原因,加上雙方父母都是很好的朋友,迫於父母的壓力,最後結了婚且有了一個女兒,但男方始終也不喜歡女方,女方心裡也清楚這一點,所以平常生活中對他的父母百般的孝順,甚至是討好,每次男方提出離婚的時候,就會遭到父母的強烈反對,男的沒有辦法,離不了婚不喜歡她,從一開始的待搭不理,到最後甚至拳腳相加,但是女的始終不放手,也不願意離婚,這樣的婚姻在我們外人看來真是毫無意義,但是怎麼說呢,現在他們還是沒有離成婚,就那樣彆彆扭扭的過著,女人活得委屈,男人活著憋屈,我們沒有辦法作出評價,人生是他們自己的。要怎樣過完這一生,就看你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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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25977367343
既然對方已提出離婚了,又何必堅持不離呢?非要把一個心都不在的人綁在你身邊有意思嗎?苦熬幾年身心俱疲後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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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安秦視聽
這段耍流氓的婚姻能不能維護得住?有以下三點你需要明白:
第一、婚姻要講究雙方自願。你們這段婚姻從剛開始就註定了不平順,當初兩個人結婚男方是不自願的,而且是在女方懷孕的前提下,父母逼婚成功。
這既違背了婚姻法關於結婚自願的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又違背了男方本人的真實意願。
但是男方也有錯,他在不願意跟你結婚的情況下,還跟你發生關係,導致未婚先孕,那他就是耍流氓!
雖然是耍流氓,但主動權還在人家手中。如果他能良心發現,這樣想“當時既然我不願意,就不能跟你發生關係,現在都已成了事實,我就要承擔起一個男人該有的責任給你和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第二、婚姻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一種法律關係,跟父母沒有直接關係。結婚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一種法律關係,說白了就是你跟男方結婚又不是跟他父母結婚。
男方父母是在得知你懷孕的前提下,間接地干預了你們的婚姻。這說明男方父母在男方心目中有一定的話語權。如果他是一位孝順的孩子的話,相信父母的話他還是能聽進去的,但主動權還在男方手中。
第三、想讓別人拿你當塊寶,你得自己先是塊寶。俗話說“上趕子不是買賣”,與其讓別人瞧不上而拋棄,不如先強大自己,努力提升自己的內在和外在條件。
當你弱的時候,你發現身邊都是壞人,當你強大了,你就會發現身邊全是好人。
所以,先強大自己,當你足夠強大了,你還瞧不上他呢,這時主動權才真正掌握在你手中了。
@安安話情感 想告訴大家的是,婚姻一定要雙方當事人自願,但凡有一方不願意,都會為今後的婚姻留下隱患。
當你在苦苦哀求或想方設法挽回一段婚姻的時候,那時你的婚姻已經是不平等和自願的。
與其卑微地求別人,倒不如先強大自己。
你強大後會發現,當初對你不屑一顧的男人,在你強大後,他已經高攀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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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情暖今生
我覺得這樣的婚姻是無法長久的,即使現在孩子小,在公婆的堅持下婚姻勉強維持下去,也沒有多大意義。因為未來要和女人一起過下去的是男人,試問相對無言的日子怎麼過?
每個人都是一個單獨的個體,男人也是,他不可能在父母的脅迫下一直妥協下去。所以女人不要妄想在公婆的支援下,去維持這段婚姻。
其實這段感情一開始就錯了,既然男方不願意結婚,女方就要懂得及時止損。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即使有了孩子又怎麼樣?男方不是照樣在一年後提出離婚?
男方父母也是糊塗,這樣的逼迫,一次兩次可能還行。但次數多了,就不管用了。
就像彈簧一樣,壓力越大,反彈越大。我聽說過男人逃婚,一走了之,幾年不回家的。
一輩子很長,沒有誰願意長久委屈,湊合著過下去。如果男方離婚無望,最終也一走了之,女方該怎麼辦,孩子以後又怎麼辦?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夫妻感情不合,但是為了女兒一直在湊合。他們原想堅持到孩子高考之後再離婚,但是後來男人實在受不了,在又一次大吵之後決意離開。
當爸爸提著行李走到樓梯口的時候,女兒拽著爸爸挽留。經歷了十幾年的煎熬,男人一刻也不想再撐。當他試圖甩開孩子的手時,悲劇發生了。爸爸的無意之舉,致使孩子滾落樓梯。
因為孩子撞到了頭部,醫生說很可能導致癱瘓。爸爸懊悔不已,說早知道會這樣,說啥也不會再堅持離婚。
當時真得感到很痛心,如果女兒真的癱瘓了,男人可能要在自責和痛苦中走完下半生。
如果兩個人在過不下去的時候就及時離婚,或許就避免了悲劇的發生。父母老是想著為了孩子湊合,最後還不是讓孩子背鍋?
所以自我認為,實在過不下去的婚姻就不要維持了,免得最後坑人害己。
看得出女人也希望有公婆出面,逼迫老公就範。但是這樣的結果只會讓男人對女人心生厭煩,導致兩個人關係越來越差。
與其這樣,不如自己體面的放手。雙方還能坐下來協商一個最佳的處理方案。說不定男人感覺心裡有愧,還能在其他方面對女方做出點讓步或補償。
女方也能早點走出這段婚姻,無論是以後工作,還是開始下一段感情,也都是一個新的起點,好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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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大連的吃心絕對
結婚離婚主要是夫妻雙方的事,父母下場攪合即使都是為了孩子們好,也只能一時起效。夫妻緣分盡了,就早點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吧,早離早解脫。否則苦苦掙扎、維持,另一方卻已經離心,身體更已誠實背叛,何苦?生命有限,不要在不值得的人身上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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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素日
我認為離不掉的可能性比較大。
不知道當初兩人為什麼會在一起,為什麼會懷孕,不好一刀切的說一定是男方的責任,現在有心機想靠肚子逼婚的也不少,具體情況不明,無法做出判斷,就做個假設好了。
假設當初是男的只想跟你玩玩,結果玩出人命,還不肯承擔責任,那這男人是真的渣,不過當初男方既然能夠被父母逼迫一次,想必也能被再逼迫一次,只要你用孩子作為籌碼讓他父母幫忙,想必也能達到你想要不離婚的結果,一次兩次三次,最終次數多了,他知道自己無法反抗,最後認命,和你好好過日子,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曾經遇到過一個人,十幾歲就把人家姑娘肚子搞大了,不想結婚,把人姑娘送回老家生孩子,生完之後也沒有想跟人結婚,後來兩人分開了一段時間,原以為以後就這樣,誰想最後還是在一起,結婚了,所以年輕時多意氣用事,年紀大一些你也不是特別差,最終還是會磕磕絆絆把日子過起來。
這是第一種情況,第二種情況是男方是你特別喜歡的人,對方不喜歡你,甚至有心愛的人,你使計算計來的婚姻,那不得不說你不厚道了,太無恥了。
當然你也成功了,你用肚子裡的孩子以及對方父母成功的逼迫對方和你結婚,從這個也可以看出來,對方是一個比較善良也比較有責任感的男人,如果對方足夠自私冷漠無情,無論是孩子還是父母的逼迫,對方都不可能低頭。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無論對方因為你的這個自私行為多麼的痛苦,多麼的難受,他既然低了頭就相當於認了命了,基本上如果沒有什麼特別的導火索,基本上是不會主動提出離婚,並且態度堅決。
這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是男方還是放不下心中所愛,還是想要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另一種情況就是你在這一段時間裡做了讓男方無法忍受的事情。
無論是哪種情況,如果男方態度堅決,女方再堅持也沒有用,最後還是得離婚,但是我更傾向於這個婚姻,最後還是沒辦法離。
之前提過我們假設的這個情況是女方設計男方在這種情況下,男方最後仍然妥協,就說明他心裡比較善良心軟而且責任心比較重,對於親情也比較看重,所以父母對女方的支援會讓他沒有辦法繼續自己的想法,最後還是不得不憋屈的繼續自己的婚姻。
不得不說,有時候老實人是比較吃虧的。
最後不管是什麼樣的情況吧,既然男方當初選擇了一次妥協,那麼我認為,這一次最後也是以妥協為結束的可能性比較大。
但是,強扭的瓜不甜,勉強的婚姻也不會幸福,即使這一次能夠如女方所願,保住這個婚姻,但是最後兩個人是否能夠幸福還是個未知數,甚至不幸福的可能性會更大一點。
所以如果想要獲得幸福,女方要付出的努力必然要更大多一些才行,如果到最後付出了所有仍然沒有辦法得到幸福的話,也別怨天尤人,路都是自己選的,磕著腳了弄到傷痕累累,滿腳都是血,那都是自己的鍋,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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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螢石故事館
1.男人要離婚,說明不想和你一起生活了,賴在那裡自己內心備受煎熬,還了自己和孩子。2 自己趕緊想辦法掙錢強大起來,即使離開他們家,自己和孩子也能生活的很好,畢竟在這個世界上安全感和踏實的生活只有自己能給自己。3 沒有必要悲傷,悲傷只會害了自己,之前你已懷孕,男人不想結婚,渣男一個,不想結婚為什麼還讓你懷孕,渣男中的渣男,和渣男結婚會害你一輩子和孩子。4 你和他生活,不是和他父母生活,他要離婚,你要儘早為自己打算,這個世界除了渣男總有好男人值得你愛。因為你們有孩子,煎熬更多,你自己掂量吧,畢竟人生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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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z燕子603108046
在維護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和自己過日子的人心已經不在你身上了,何必要把自己最後一點尊嚴都要踐踏掉呢。
每個人都是想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可是現在社會上面誘惑的東西太多了,當男人一有錢了,就想到外面找新鮮刺激的,
早就把同甘共苦的妻子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就連孩子他也不會在陪伴了,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所以女人們不管在何時何地都不要放棄自己的工作,即便最後什麼也沒有了還有工作做保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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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君154177930
不能。
婚姻是需要感情來維繫的。沒結婚之前男方就不同意結婚。這說明男女之間的感情基礎相當差。
婚後有了孩子,男方仍堅持離婚,說明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仍舊沒有培養出感情。也表明男方對女方沒有任何的好感了。
與沒有感情的人一起生活,見面象見路人甲,或者象是仇人,這種生活是煎熬的。
我們國家之大,人口眾多,找個男人恐怕不是什麼難事。為什麼要拿自己的熱臉蛋去貼人家的冷屁股呢?
跪舔的婚姻不會有幸福。失去了尊嚴,很難得到尊重。
我身邊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女人被男人拋棄了,公婆強力支援女方。女人領著自己年幼的兒子和公婆一起生活。
男人另外找了一個在外面住,又生有一男一女,至今三十多年過去了,也沒有換得男人的回心轉意。
我就想,那女人活守寡幾十年,心裡不苦嗎?這樣執著的堅持,難道不是傻嗎?
失去一棵歪脖樹,你將換來一片林。學會放棄,也是一種睿智啊!
明知希望渺茫,或者是明知道是不可能了,仍將堅持,這是在向著錯誤的路前進。
堅持一件對的事情,往往令人敬佩,而盲目堅持則是固執。
放棄,是一個更新的起點。只有適當地放棄不合實際的固執,才能″柳暗花明″,讓自己走上正途,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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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人間冷暖20
謝謝邀請。結婚、離婚都是男女雙方的事,個人認為父母有發言權但沒有決定權。如果沒有一開始的逼婚就不會有後面的想離婚,不管處於什麼原因要離婚,還是雙方都冷靜反思下,如果真正的沒有愛,過不下去分開對雙方都好。只是不管分開與否,請對孩子負責,孩子是無辜的,你們有責任和義務讓他健康長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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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我的廊橋遺夢
你維持它幹什麼呢?為了孩子?還是你很愛這個男人?
你遇到的就是一渣男,感覺不到嗎?他壓根都不喜歡你,不愛你還讓你懷孕。
你努力的做了一個好媳婦,好老婆,但你不是他的愛人。如果你現在聽了公公婆婆的話,你以後的苦日子還在後頭。如果有能力帶著你的女兒離開,如果沒有能力把你的女兒給你的公婆帶,你趕緊離開。
古人說的好,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當然了,你離開他不一定能找到你的幸福,但是你不離開他就一定不會幸福的。
當初倆個人結婚時男方不願意結婚,是父母逼婚的,逼婚的原因是女方懷孕了,現在小孩都一歲了,男方堅決要離婚,女方堅持不離婚,公婆都支援女方。你們看這段婚姻能維護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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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婚前明知道男方不想和你走入婚姻,你又何必非要和他結婚?又不是他父母和你過。你就想禍害自己和自己孩子?2.目前孩子還小,如果你離開他和他們家就無法獨自帶孩長大,你就繼續忍吧。擰巴的人過擰巴日子。3.法律上協議離婚不成,他還可以起訴,一般起訴兩次也可以離得掉的。現在就看他父母對他的約束力了。或者你就指望他良心發現吧。4.別指望別人養你和你孩子,好好強大自己,在你非要嫁他時就要做好獨自帶孩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