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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弋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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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吐不快11
串標是幾個老闆先開會,一起研究報價,不管誰中標都要分紅,圍標是一個老闆借很多單位,但是不分主次,所有單位都能中標,但最終老闆是特定的。陪標是,老闆預訂中標單位,陪標單位在預訂中標單位前後報價…正常情況,陪標單位不會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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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劍魚標訊
簡單地說,無論串標還是圍標,其目的是為了分割招標人的利益。
招標人規避投標:指招標人以各種手段和方法達到規避投標的目的
容易避免招投標的專案:
一是:附屬工程。附屬工程一般規模較小,容易被建設單位忽視。一些單位還認為,只要主體工程實行招標,附屬工程就不應出現招標誤解;
二是:專案計劃外。從一開始,沒有按規定辦理專案審批手續的計劃外專案,就沒有辦法開始招投標;
三是:建設過程中矛盾比較大的專案。為解決矛盾,建設單位違反規定將工程直接承包給當地村民。
表達形式:
一是:肢解工程,避免招投標。建設單位將單項造價較大的工程分為多個子工程,每個子工程的造價低於投標限價,避免投標。比如,在審計過程中發現,某單位將辦公樓裝修工程分為地面裝修、吊頂等工程,分別承包。
二是:以“大噸小標”的形式招標。這種方法比較隱蔽,主要是想辦法將工程造價降低到招標限額以下,確定施工單位,然後對工程進行調整,最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結算。具體來說,在一個專案的“快速”招標完成並確定中標人(程式可能不完整)後,重新設計設計,最終的工程結算費用也大大超過了招標限額。
三是:“先施工後招標”、“虛假招標”。這種情況在實際工作中很常見。在一些工程中,業主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未經招標就進場施工。我們一般稱這種行為為“先不招投標先施工”,施工後會要求進入招投標的“虛假招投標”。
四是制定資訊公開條款,要麼限制資訊公開的範圍,要麼不公開發布資訊,避免公開招標。
投標人圍標:它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透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
表現形式:
二是:多個招標單位聯合起來,形成相對穩定的“招投標聯盟”,輪流坐鎮商務舞臺,排除其他投標人,控制投標價格和中標結果,按事先約定分享利潤。在採購活動中,代理商往往依次中標,或者一家公司中標,大家轉包。
三是:個別專案經理(承包商負責人)和社會閒散人員隸屬於多家施工企業參與投標,並透過編制不同的投標方案來封堵和圍堵投標,以排除其他投標人;在一些工程投標中,表面上看是多家單位參與投標但事實上,有一個人是幕後操縱者。
串標:是指投標者之間或投標者與投標單位之間為了中標而進行的串通,是一種投機行為。
表達形式:
1、 投標人之間的串通。投標人相互同意提高或降低投標價格;投標人相互同意在投標專案中分別以高、中、低價格報價。在投標人中,先進行內部“招標”,確定中標人,再參加投標;投標人給予其他投標人適當的經濟補償後,由其他投標人組織投標,中標人由其他投標人承包。
2、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開標前,招標人應將開標情況通知其他投標人,或協助投標人更換招標檔案和變更報價;招標人應向投標人披露底價;招標人應協商在投標時降低或提高投標價格,然後制定中標後對投標人或招標人的額外賠償。招標人應提前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為特定投標人(不包括其他投標人)定製招標檔案。
抱歉重新翻出這個舊話題,有些潛規則的話題不應該擺上桌子大家探討的。修改也是為了更加明確各種厲害關係。------幾個同行業甚至同類產品的商家圍標對於他們自身的意義何在?看到,採購過程中,和甲方已談妥還未籤合同,之前的競爭對手突然惡意殺低價,甲方隨之要求降價,這該如何應對?@紐約老李,說幫忙圍標想到這個問題。其實也是中間的問題,為什麼要這麼做?中標不是隻能一家得利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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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一方得力。其他陪標的目的不是為了中標,而是為了排擠其他正常參與的投標人。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投標的排名,自己一方排名靠前並中標的機率大大增大。圍標就是拿自己控制了的單位資質投標,外圍其他的根本沒辦法參與的情況。
以上行為均嚴重違反招投標法的規定,如果查實,處罰也是很嚴重的。主要違反了市場經濟的自由、公平、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