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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了20多年的有錯必罰,屢教不改者必打的管理習慣,一直都自認為這是對孩子負責。今天突然被一個學生指出:老師您違法了。我突然明白了,原來我面對的不是我的孩子,我沒有權力像管我兒子那樣了,被我打了三年,喊我三年方媽媽的那群孩子已經畢業了。孩子們,方媽媽想你們。 ———————— 上文摘自某位教師的微博。我看完突然覺得很悲哀。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個人認為有以下槽點: 1 屢教不改者必打。 顯然簡單粗暴。但是作為一名教師,我也深知有些學生管教起來的難度。 2我不能像管我兒子那樣……。 父母打孩子固然也是不對的,但是這種現象在中國仍然普遍存在。而且,出於恨鐵不成鋼等等心理,對孩子輕微進行責打(只要不是虐待)並不為人詬病。至少大多數人認為那只是家務事,別人管不著。 3,打了三年,喊了三年媽媽。 看到這個……題主一時無語,但是嚴慈相濟好像頗為提倡(只是底線不能動手,不能言語侮辱?) 喊媽媽,這件事如果屬實,是不是說明這位老師當得有她的成功之處? 我的問題是 1怎樣看待這位老師的感嘆? 2怎麼樣對待學校中“屢教不改”的熊孩子? 3這位指出老師違法的學生,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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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外星尊者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老師不聞不問,放叢毛病也不見得是件好事,太過份寵愛孩子,未來的希望在那裡?現實生活中如今的小孩三十長不大,這種惡果又有誰來負責呢?

  • 2 # 6989890284

    學生的進步。一一法律意識的健強沒有因對方是老師而感情弱化。使老師明白:打罵不是教育,只能顯示自己的愚鈍和無能,反思自己從智慧入手,科學施教!

  • 3 # 符鵬

    學生的進步。一一法律意識的健強沒有因對方是老師而感情弱化。使老師明白:打罵不是教育,只能顯示自己的愚鈍和無能,反思自己從智慧入手,科學施教!好好加油

  • 4 # 頭文字A

    無關學生的進步,也無關老師的悲哀,是中國家長不能吃虧心理造成的維權過度和教育體系追求經濟效益大於教書育人的師尊淪落。

    少時不能學會敬畏規則和權威,進入社會後又會出現多少如許可馨等那樣的目無法度者,中國的教育,必須社會、家庭、學校三方合力,才能讓師道尊嚴重新迴歸,才能讓未來之社會,多一些守規之人。

  • 5 # 草臺班子

    我覺得可以理性來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學生能指出教師違法,是學生自我保護意識的覺醒

    我覺得這是進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讓學生免遭虐待或體罰。

    教師不敢管學生的背後,同樣還有不少學生在遭遇著虐待或體罰,一旦出現了這種情況,極易在學生心中留下陰影。

    而且,就算教師不是故意“坑”學生的,也可以提醒老師,除了打,還有別的方式來教育孩子。

    記得我曾經有一個朋友對我講過一個故事。某天,他們老師也準備去打一個學生,然後那個學生站起來提醒他們老師:“老師,你知道中國有部法律叫《未成年人保護法》嗎?”

    說到這,那個老師沒再打下去。我覺得,如果一個學生能講出這句話的話,肯定是明事理的,這樣的學生,我覺得首先該選擇的也是講道理的方式。

    其次,老師可以有其它更多的選擇。

    對於一個打慣學生的老師來說,不能再打的時候會一時失落,會發出現在的孩子太嬌生慣養了,沒法管理的感慨。

    其實我覺得不盡然是如此,對於一些熊孩子來說,老師也可以先給他們講道理、口頭批評,實在不行的話也可以多跟家長溝通,藉助家長的力量來實現自己的目的。

    時代的確是變了,我記得我上學那會也沒少挨老師的打,有的打是很必要的,但有的現在想想,沒什麼必要。

    我能理解老師的恨鐵不成鋼,也能理解他們情緒失控下的所作所為,但是,打人的確是違法的,所以,對於老師來說,此法還是慎用的好,別一不小心被人舉報,丟了飯碗就虧大了!

  • 6 # 繪影人生

    從學生的角度來說,法律意識增強了,懂得了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並不是一件壞事,另外,有一部分的老師在體罰這方面可能程度過於嚴厲,也是對老師們的一種警醒。

    從老師的角度來說,則是要學會與時俱進,開始學會使用溫和的措施來獎懲學生,體罰並不是唯一解決問題的辦法。對於教學制度來說,是一次進步的機會。

  • 7 # 皓媽課堂

    一直就是違法的,前幾天我開玩笑對孩子說,我要打你手板。他說“犯法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孩子都知道維權了。

    不說未成年人保護法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第二款: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無論什麼原因,打人就是犯法啊,孩子也是人啊,怎麼能隨便打呢?

    孩子出問題就聯絡家長啊,老師自己管傷孩子也傷自己啊!

  • 8 # 江河不是事

    我就是一名從小被老師打著長大的孩子。讀小學時,因為調皮搗蛋,可沒少被老師打。

    我被打那時候可不懂法,也不會說老師你違法了。只知道做錯事,上課不專心被老師發現了就得挨尺子。那揍的一個狠,連尺子都打斷是常有的事。那時候不光會被打,還有體罰。當你上課做小動作,被老師發現,會讓你站在黑板前,面對著全班的同學。這個確實比較傷自尊心。

    最厲害的一次是被校長罰。那會出早操,我和後面的同學不好好做操,在一起嘻嘻哈哈。結果被站在臺上的校長一眼望見,當場就讓級主任把我領到臺上。剛到他身邊,就被他擰了一耳朵,那疼得無法言語。然後就聽見他拿我當典型,向全校的同學講話。早操結束了,迎面走向同學,都聽見他們指指點點的聲音。

    作為一名小學生來說,做錯了事被罰被打在我那時候不算一回事,許多熊孩子也是這樣慢慢改掉自己的壞習慣。也有許多是屢教不改,越打越叛逆的。但被打的熊孩子都會有陰影,比如我至今還把被打的事記得深刻,就是心裡面留下了陰影。

    如今時代變了,教育方式也發生了變化。現在提倡不打孩子,提倡文明教學。這可以說是一種教育的進步。也是學生自我保護意識的覺醒。

    但凡事都利弊兩端,不打學生是邁出文明教學第一步。但怎樣在保證不打學生的前提下能更好的教育好學生,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應該思考的問題。

    難道教育就只能靠打嗎?打就能打出好學生來嗎?答案是否定的。教育就得靠老師家長和學生的共同努力,要從根本上找出問題,解決問題。

    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一個同學都想當好學生,不想當壞學生。只要找到好的方法,找到好的教育方式,最終不靠體罰,也能培養出好學生。

  • 9 # 惢蕊

    其實可喜的一點是現在的孩子在網際網路資訊分享時代,法律意識已經在慢慢的加強了,說明我國的法制教育已經在未成年人身上初見成效,初中生已經完全擺脫了事事聽從老師的時候,他們有自己的判斷,有自己的想法,作為一名老師,能看到自己教的學生具有批判思維,敢於挑戰權威,你應該感到欣慰。初中生思想了已經較於小學生成熟不少,既然有學生提出教師打學生違法,你也要反思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真的過了,法律規定的教育懲戒權是在合理範圍內懲戒學生,如果真的是教師懲戒的過於重了,那麼你就要有所改變,初中生的逆反心理是需要耐心引導,僅用暴力懲戒只是治標不治本。畢竟處於“心理斷乳期”的學生很敏感。但如果你懲戒在合理範圍內,那麼你也應該像學生解釋清楚懲戒的原因是什麼,這樣你才能真正在學生心中樹立威信,更好的管理他們。

  • 10 # 微笑老師

    這個一直以來都頗有爭議且兩難的話題,作為教師是該打還是該感化學生?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我在小學的時候,經歷過兩個老師的打,巧的是都是我們班主任,一個是四年級語文老師,一個是五年級數學老師。語文老師是位高大的男老師,數學老師是位矮小精瘦的男老師。

    在我的記憶力,我的語文老師打得厲害,被打的時候耳朵嗡嗡響,而數學老師相對來講打得要輕很多。但我發現我的語文要好過數學,直到現在。

    如今在老家甚至偶爾會碰到兩位老師,兩位成了不同學校的校長,但跟我熟識點的卻是打我稍重點的語文老師。

    如今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大家都知道,體罰學生或是變相體罰學生都不對。

    包括很多專家們都提出要感化學生,學生不上課,是因為沒感化到位;學生上課睡覺,是因為沒感化到位;學生打架,也是因為沒感化到位。

    凡是如今出現在學生身上的問題,都是因為沒有感化到位。

    其實現在的學生不是一張白紙,他們在進校門之前已經透過資訊網路瞭解到了很多。所以單純的感化,可能對一部分學生管用,對另一部分學生可能就不那麼管用。

    那就可以體罰學生了嗎?

    當然不是,其實老師既不想透過苦口婆心去感化學生,也不想一味體罰學生。那該怎麼辦呢?那就會有很多老師避而不談,或者聽之任之。

    這就是現狀,孩子既不能打也不能罵,還不能講道理怕孩子心理壓力大,只能不管不問了!

    其實老師覺得,老師打學生不對,一味放縱也不對,現在孩子拿出法律的武器來指責教師違法,教師應該正視現在孩子的認知。學生進步也並不意味著就是老師的悲哀,我覺得老師更應該利用學生的進步去引導學生。

    比如現在學生打架相比之前要少了許多,大家都知道捱打了就要報警,打贏了要賠償,打輸了要住院,與其如此還不如不打。

    比如談戀愛,學生彼此的好感是正常的,但應該引導的就是和孩子探討戀愛和婚姻的不同,如果因為戀愛就過早地把自己交給對方,無異於商店商品底價促銷,一點不值錢。

    等等,既然學生進步了,老師也應該進步,先走入到學生心裡,再找到引導的方法。沒有走進學生心裡,老師覺得即使專家教師,也未必能教出好學生,無論所用的方法是感化還是體罰。

  • 11 # 弄浪兒

    作為過來人,粗淺地談一下子女教育的經驗與教訓。

    獨生子女有他(她〉的天性,孤闢造就的性格就是沉黙是金,你永遠不知道他們的心理狀況。因此,和孩子交流成了一門學問。有時候放縱也是迫不得以,誰都不希望自已的孩子將來是個諾諾是唯的社會人。弊端是顯而易見的,違反序秩的事經常發生,這就出現了一個約束問題,是體罰還是諄諄教導?個人認為,犯了錯,就應該付出代價,適當的體罰是應該的,當下不是流行挫折教育嗎?只要不過份,我贊成老師這種打手板模式的教育!

  • 12 # —江春水向東流

    總得來說是進步了吧!但不能簡單的說是學生的進步老師的悲哀。因為這是社會的進步。首先能立法說打人違法就證明這是進步。其次學生能指出說明法律意識的增強。其三打人的教育方法確實弊大於利。古人都提倡,循循善誘,淳淳教導。用其他方法能更好的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 13 # 胖kobe曼巴

    我覺得這個問題要分兩面看,第一,學生能指出老師打人違法了,說明法制宣傳這些做得好了,學生學會了這些用來保護自己,這樣很多孩子就不會鑽牛角尖了,應該能減少學生跳樓這些。第二,老師覺得委屈了,我以前都是這麼做的,並且學生還叫我媽媽,老師的委屈來源於長期以來的習慣和內心被認同以後的不認同。那麼老師做錯了嗎?我覺得也並沒有錯

    只是時代變了,考試也應該與時俱進。現在的教育工作問確實難做,管嘛,又怕家長找麻煩,不管嘛,又覺得對不起教師這個職業。

    我們那個時候,爸媽都是給老師說,不聽話你打就是。現在估計爸媽都是給娃兒說的如果打你,你就告訴我,我去找他。

    所以,我覺得教育也要分方法,要互相理解。不存在錯不錯

    總體來說還是進步了

  • 14 # 漂泊在北京的楊

    是社會文明進步!是學生意識覺醒!

    而面對屢教不改的學生和蠻橫無理的家長,又是教師和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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