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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S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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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懂就問吧
首先弄清事情的原因,是你在玩手機時被老師發現了,第二天你完全可以說沒帶手機,就不會有讓老師逼摔手機的機會了。 況且不是老師奪過去摔的,所以讓老師賠不是很妥。可以找老師聊聊,肯定老師教育學生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當學生的面摔手機是起到一個壞榜樣的示範,所以這點上老師你也有小錯誤,一定要和學生把誤解搞清楚,(手機既然買的起那就摔的起)所以賠嘗就算了,主要還是老師和學生的關係調節好,就好了。謝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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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的老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一條,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由於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所以各地在實施中的標準也不太相同,比如福建省在對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認定中,“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涉事的教師、學校領導,一旦學生們起訴,將會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旦學生起訴,老師就要進監獄,就算是學校也不可能庇護到這位老師。
如果學生或家長討說法學校肯定在和你們開各種各樣的會,也對你們有著各種各樣的指示,如果不聽的話很有可能影響到自己的工作。
但逼迫學生砸手機的老師衡量一下,是選擇工作受到影響,還是選擇進監獄?
這個選擇交給老師來做。另外提醒老師一點,不要想著,學生們怎麼可能敢起訴,敢告你們之類的。
如果老師的態度不好,沒有得到學生的諒解的話,一旦在網路範圍瘋傳一定有人幫助他們起訴各位老師的。
而這位老師付出的是,數年的牢獄生涯、前科、丟工作、遠離家人
不要說什麼“我這是為了學生好”“為了孩子好”之類的話,沒有用的,從當初選擇用損壞他人財物這一違法行為來教育孩子的時候,就應該做好心理準備,面對著現在的這一切。
我想大部分砸手機的老師,應該對“違法”這個詞並沒有太大概念,現在希望你們能多了一些理解,有一些概念。
如果還沒有的話,我不介意用牢獄之災,給您上一堂別開生面的法律課。
我弟弟現在上高一,是一所管得很嚴的高中,住校。學校是不準學生帶手機這類東西的,但我弟弟帶了一個沒有SIM卡的手機,結果昨天在寢室被班主任發現了。第二天被班主任逼著當著全班的面砸了,還不準住校兩個禮拜。我覺得這實在是太過分了,沒收還可以理解,憑什麼砸手機,這算什麼老師。我很想要老師賠償,但是又怕從此以後這班主任給我弟弟小鞋穿,畢竟還要在那高中兩年。我想請問各位應該怎麼辦,謝謝大家!
PS:我弟弟平時很懂事,有些叛逆,轉學的可能性很小,我想知道對於這件事應該怎麼處理以及怎麼開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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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