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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蜜和老公自由戀愛8年,有他們自己的小事業,打算結婚辦宴席,宴請親朋好友,大概會有30桌客人,可是公婆就是死活不答應,特別是婆婆,讓她不要落入俗氣,搞什麼酒席儀式,直接去旅遊一趟即可!而且請客會影響公婆他們在公家單位聲譽,閨蜜委屈的不行,不想結婚了。說我結婚一沒要他家彩禮,二沒要他家婚房,酒席也是我們自己花錢辦,跟親朋好友昭告一下我結婚了,咋就礙著他們的事啦…… 這該咋勸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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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106潔

    兒子結婚是家裡的大喜事。這家婆婆娶兒媳不讓宴客確實很少見的。理由只有,一,婆家很窮。三十桌酒席,家裡經濟有限承擔不起費用。如果真要靠辦喜宴收賀禮來平衡的話,確實會讓別人說三道四的。二,公公婆婆是國家幹部。現在國家在整治大吃大喝,鋪張浪費的歪風,他們不想成為把子,晚節不保。想低調點。這種思想覺悟值得稱讚。三,新兒媳不是一個懂事明理賢惠的人。公公婆婆不是太滿意。兒子喜歡,不好反對。愛理不理。隨便。

  • 2 # 1733五光十色

    結婚辦酒席,很正常呀,這和影不影響公家單位聲譽不衝突。結婚辦酒席,又不是不好的事情,是值得高興的事情,日子是自己過。又沒有做什麼不好的事情,又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一輩子就結一次婚,辦個酒席太正常了。何必太在乎別人的想法。自己家庭和睦,幸福。比什麼都強。

  • 3 # 大山的言論

    30桌太多了!控制在20桌以內,知道了吧?你婆婆說不定是公務員呢,不好當吧? 這會還是普通百姓好吧,只要有錢,你辦就是,全當消費,貢獻社會了!

  • 4 # only百合心之語

    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理應得到親朋好友的祝賀,辦婚宴是正常的。只要不是過度的大操大辦,就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公婆說怕影響他們在公家單位的聲譽,有點道理,但也不完全對。可以瞭解公婆是不是單位領導?是不是怕落下藉機收斂錢財的後顧之憂?協商瞭解後,控制一下婚宴的規模,分析邀請參加婚宴的人員,做到避嫌即可。美好的婚姻即將拉開序幕,祝你們幸福!

  • 5 # 遠遠新之豬

    首先,這個男人你是不是一定要嫁,請想好。然後,公婆是隻針對你說不辦酒還是兒子結婚就是不辦酒了。現在公職人員確實不能大肆操辦,但也沒說啥都不讓,酒席程度可以簡化,但我個人認為,儀式過程還是要有一個的,古今往來嫁女娶婦為何辦酒,除了人情往來,將新人介紹給各自親朋好友這個才是重點。我們這裡就有公職人員辦酒了,沒有鋪張浪費,家常便飯,禮金捐贈,你看既全了人情又得了面子,還上了電視被人誇獎。

  • 6 # 彼岸非魚

    如果是公職人員,確實不好辦酒席,辦的話以後要有什麼事情肯定會拿這個來說事兒的,所以可以不辦就不辦吧,真要辦的話別30桌人,桌數少點吧,吃的話,也最好別點太好,人送禮也得注意別收太多了,別說你們出錢啥的,現在都差的嚴,真像這樣辦下來的話,還不如你們花錢去旅遊啊。

  • 7 # 吳文琴

    公婆說得不無道理,現在結個婚大辦宴席,對領導幹部影響太大,要我我會聽公婆的,錢一拿,風風光光半個地球轉一轉,既增長知識,又開心快樂。辦酒席還真有老套俗氣,現在提倡旅行結婚,回來給大夥糖一發煙一散,誰也不欠誰的情,何樂而不為呢!

  • 8 # 張燕鈴

    這跟誰出錢沒關係,你朋友的公婆是公家單位,他們如果是領導人,辦30桌酒席是一定要經過單位紀檢部門審批的。他們有規定的,如果按你朋友的意思辦了這酒席,他們不但會挨批還會有貪汙的嫌疑,會被紀檢介入調查。你朋友要考慮好,是不是愛這個男的,如果愛人家兒子,那就不辦酒席或者請兩三桌自己家人吃下飯即可,剩下的按公婆的意見來,去旅行結婚也不錯。

  • 9 # 小魚妹87

    確實現在有明文規定,不讓大操大辦紅白喜事,真的有暗訪的,最多讓小範圍的限於親戚之間請客,這其中的厲害關係自己想吧

  • 10 # 花匠6295

    公婆是公家的人,如果你們結婚要宴請,那不是難死了你公婆嗎,她們在單位那麼多的同事,兒子結婚請人家還是不請呢,結婚請吧那等於要別人出資,如不收禮吧,怕你們應付不來,還有同事都分上下級,請上級呢,還是不請下級,禮錢可以不收,但請的物件讓她們為難,不能把所有人多請來吧,這種事情你們不懂,好好的宴請可能你婆婆會招來有的人的非議,如果全不請,她也難做人,會讓別人罵小氣鬼,沒有人情,如果你們不辦,出去旅遊玩玩很好,別人說不到她什麼,人情世故,特別是單位上的人情世故很難弄,比親戚難弄,想可能她激力反對有這原因吧,她馬上要退休了,不要弄點不討好的事。

  • 11 # 職場許多事兒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現在,對公務員子女的婚禮是有規定的,婚禮宴客桌數各地標準不一,並且都要給紀檢部門報備,事後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婆的考慮肯定有他們的理由,並不是不願意出錢或怕麻煩。也希望為人子女理解一下,畢竟他們是公家人,就要守公家的規矩。如果覺得願意有個儀式,可以好好和長輩溝通,在規矩之內,縮小範圍,宴請親朋還是可行的,畢竟喜事兒是高興的,不要成麻煩事兒。再者,老人們給出的主意也是不錯的,小兩口出去玩兒一趟,既開闊眼界,又增進感情,還沒有諸多麻煩。

  • 12 # x雅靜

    國家有規定,具體規定我記不太清楚了,公公婆婆如果在單位是領導,恐怕就會違反規定,你就得應該理解,十桌左右可以!

  • 13 # 桔紅蘋果

    30桌酒席,300個最親的親友團參加,吃完酒席。

    回家後有一個發熱,有症狀或無症狀,全部隔離,再加來參加酒席客人的家人,連帶隔離。

    豈不是害一灣子人?

    同事兒子原定六一結婚,大家都表態:一定不能辦結婚喜酒,明年添孫子,和滿月酒一起喝。

    國家公務員更應帶頭。

  • 14 # qzuser

    三十桌是不是有點多了,公務員好像有規定不能超過多少桌,我覺著可以請雙方親朋好友,十幾桌也就打住了,雙方各退一步吧!結婚不舉行個儀式說不過去,除非是自己願意旅遊結婚的,如果是我我寧願旅遊結婚,儀式沒太有意思,看個人意願了

  • 15 # 隨緣拍

    結婚雖說是你們兩個人的事兒,但是一家人還是要權衡利弊的,你家公婆是公幹,就別張揚了,免得惹麻煩!嫁什麼家庭,就入什麼俗,還是低調點吧!

  • 16 # 津豫家庭生活

      即便是坐在律師事務所裡,王姐也還沒從離婚的悲愴中解脫出來。為時一年的離婚糾紛,2015年尚未有明確結果。

      王姐今年44歲,老家在河北省保定市農村。1998年,她嫁入順義區一戶普通農民家中。十多年的婚姻平淡安穩,沒想到在2013年,突如其來的拆遷毀了她的婚姻。王姐說,在她老家,在這個歲數離婚是一件羞於見人的事情。她完全沒有想到,十多年相濡以沫的丈夫為什麼突然提出離婚,而且態度堅決。

      孩子都10歲了

      突然離婚

      1998年,27歲的王姐,經媒人介紹,嫁入了順義區的老李家。

      在本市郊區,由於經濟原因,一些家庭會選擇迎娶非京籍的女性。而在王姐的老家,像她這樣能嫁到北京的女性並不多。無論是家裡人還是鄰里鄉親,都覺得她能進京見世面,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老李一家都住在農村集體土地的房屋中,房子在王姐公公名下。雖然順義距離市中心有一段距離,但王姐覺得自己已經是個北京人,每每回孃家,都會給家裡人帶些實惠的北京特產。丈夫老李,在王姐眼裡,一直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農忙時紮在田裡,閒的時候還打些零工,王姐自己主要負責操持家務,照顧公婆,一家人和和睦睦,日子不算富裕,但足夠溫飽。2001年,王姐的戶口落入了公公名下的這套普通平房中。2003年,王姐順利產下一名女嬰,老李一家都為這個家庭新成員而感到欣喜。為了給孫女慶祝滿月,公公還從積蓄中拿出一萬塊錢,到鎮上最好的飯店擺下酒席,宴請賓朋。

      那時候,王姐覺得,自己這一輩子能有這樣的歸宿,已經算是美滿了。

      時間推進到2010年以後,拆遷這個詞開始頻繁出現在鄉親們的茶餘飯後。因為女兒已經到了上學的年齡,一家老小的生活起居都需要王姐操持,她的閒暇時間很少,所以也只是聽說,村子可能會面臨拆遷。在晚飯的餐桌上,王姐也聽丈夫和公婆說,如果真拆遷了,家裡能得到賠償款和房子,生活質量能提高不少。

      跟村裡劉家媳婦英子結伴去鎮上購物的時候,王姐得以確認,拆遷是個好事情,“英子說是能住上樓房,說不定家裡還能有錢買輛小轎車”。王姐說,她平時只看電視,從不上網,所以只知道拆遷有錢有房子,不知道拆遷能引發家庭矛盾甚至鬧離婚。

      2013年4月,當拆遷公告在村頭張貼後不久,丈夫老李向王姐提出離婚,公婆也全都站在丈夫一邊。

      著急離婚

      原來為拆遷補償

      離婚?孩子都10歲了離婚?

      王姐腦子裡嗡的一聲,“感覺耳朵已經聽不見了,也不知道老李在講什麼,就只有離婚兩個字。”

      老李的態度非常堅決,不但離婚,連孩子也不想要了。王姐始終不敢相信,自己朝夕相處了十多年的丈夫會如此決絕。她問老李,“是不是外面有人了?”老李搖頭,公婆也讓她別瞎猜。王姐鬧不明白,自己任勞任怨,也沒有禮數未到的地方,怎麼突然遭到整個李家的“驅逐”了?

      2013年6月,老李一家已經打算徹底與王姐斷絕關係,甚至不讓她進門。無奈之間,苦悶傷心的王姐,只能拉著女兒回保定孃家。回到孃家的日子,她茶飯不香,不願出門,特別想跟自己父母訴訴苦,但卻又不知道說什麼好。

      “我爸媽說,要不去求求情,有什麼不對的地方,給親家道個歉。但是,李家電話也不願意接,就是想趕快離婚。”王姐說,父母也是有臉面的人,怕別人說三道四,所以自己也沒再耽擱,就跟老李離了婚,並且再也不打算“回北京了”。

      在孃家的平靜日子並不長,2013年10月,英子打來電話告訴王姐,村裡的拆遷補償下來了。“英子說,雖然我離婚了,但是也應該有我和孩子的一份。”

      聽到這個訊息,王姐恍然大悟,老李著急離婚就是為了這些賠償。“沒想到為了這個賠償,他家能這麼狠心。”

      王姐決定找老李家討要賠償,在家裡人的建議下,她打算走法律途徑,找到了邸順紅律師。

      女性主動配合

      離婚反遭侵害

      邸律師告訴記者,由於拆遷而引發的離婚糾紛,近些年來在各地一直處於高發的狀態。2014年,在新疆,有一對夫妻雙方肖某和陳某。二人以為拆遷是按戶補償,為多得一套房屋雙方協商“假離婚”。而妻子陳某在得知拆遷是按房屋面積進行補償後,要求與肖某復婚,卻沒料到肖某“假戲真做”,拒絕了其提出的復婚請求。兩人協議離婚十個月後,陳某將肖某訴至法院,要求撤銷離婚協議並重新分割財產。最終,法院駁回陳某的訴請。

      尤其在北上廣這樣的大都市,房屋拆遷所帶來的利益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講非常巨大。拆遷不僅僅是改善了居住生活環境,而且被拆遷戶手中會有一筆“鉅款”。一夜暴富的案例屢屢見諸媒體,夫妻、父子、兄弟之間的矛盾都容易因拆遷而激發,尤其女性更容易遭到權益侵犯。

      邸律師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在城市和郊區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拆遷中,因女性主動配合離婚而造成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時有發生。

      農村外來媳婦

      易有資訊盲區

      就北京遠郊區縣的拆遷來講,是按照農民在冊人口數每人享受一定的平方米優惠房及相應的其他補償費用來進行拆遷補償的。這種補償方式容易導致農村女性權益被侵犯。

      近兩年來,特別是一些經濟條件或者其他原因選擇娶非京籍女性的家庭,由於農村拆遷而引發的離婚案件在不斷增多。邸律師分析認為,在張貼拆遷公告後,戶口往往被凍結,禁止戶口遷入和遷出,所以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離婚女性和孩子的補償容易被戶主佔有。王姐的案例就是典型,男方離婚目的是為了將女方應得的份額佔為己有。按照拆遷政策,每個戶口有50平方米的優惠房屋,在冊人口中有女方和女兒各50平方米,女方離婚孩子跟女方生活的情況下,有100平方米的優惠房屋。女方由於不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也不是該戶的戶主,拆遷人一般不會找女方來談拆遷補償事宜,女方一般情況下不會了解到拆遷補償的相關資訊及是否簽訂拆遷協議及協議的內容等情況。

      這種資訊的不對等,容易造成女方誤以為沒有自己的拆遷補償。而且,面對家庭的突然變故,女性更多的是選擇迅速解決矛盾,離開這個傷心而傷神的地方,這是一種擺脫痛苦的方式。從維護自身權益的角度,這種做法卻直接幫助男方實現了離婚的目的。

      “瞭解的越多

      對女方越有利”

      邸律師稱,僅僅自己接受的此類非京籍女性拆遷離婚糾紛諮詢,在2014年下半年至今就有十幾起之多。

      女性該如何解決此類問題、避免權益受到侵害?邸律師給出了建議。如果不願意因此而離婚,女方應該充分的瞭解拆遷補償政策,是否有自己的補償份額,具體應該給多少房屋,多少補償款項。瞭解的越多,對女方越有利,對婚姻穩定也越有幫助。

      如果男方有離婚的傾向,女方應該向其表明不離婚的態度,不配合辦理離婚手續,並積極向男方主張自己的財產權益,在其財產利益無法實現的情況下,男方有可能做出妥協。如果女方願意接受離婚,應該將自己的應得份額在離婚協議中分配清楚。如果已經離婚,要詳盡瞭解是否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如果沒有簽訂補償協議,可以直接向拆遷人單獨主張自己應享有的補償,已經簽訂協議的情況下,可以向取得女方份額的被拆遷人主張自己的份額。

      邸律師說:“作為女性,面對事情的時候可能沒有男性那麼理性,尤其是面對自己的家庭和感情問題時會手足無措。人在面對巨大利益的時候,可能會衝昏頭腦,只認識利益而不再感恩愛情和親情。雖然經濟飛速發展,農村城市化的程序日新月異。女性需要保持與經濟的發展同步,緊跟社會發展的腳步。只有具備了相應知識的情況下,才不會被矇蔽利用。女性需要學會如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 孫毅)

  • 17 # 四川歐小妹

    你好,我是歐小妹,結婚是喜事,是人生中的一大事,辦婚禮也是想得到親朋好友的祝福,不辦婚禮說不過去,但如果公婆家是官員可以理解,這樣也可以出去旅遊結婚嘛

  • 18 # 1985小胖妹

    巴不得旅遊結婚,辦個鬼的婚宴,辦婚宴來一堆不認識親戚要去應付。爹媽的親戚你都不一定認得全,何況婆家的親戚,要是來幾個不省心的親戚,搞不好還能搞一肚子氣

  • 19 # 夏雲堂

    如果你公婆是一當地的領導,你就理解一下,如果不是就不用聽他們的,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直接到你老家去辦,我一個朋友家就是這麼辦的,在女方家辦

  • 20 # 凡眼看世間

    只看題目覺得這對公婆很不近人情,哪有結婚不讓宴請的,擺明是沒看上媳婦!

    看了描述,原來公婆是公家的人,這就怪不得他們會這麼小心了,不過也有些小心過頭了。

    根據公職人員操辦婚喪事宜的規定,婚禮宴請不可以超過20桌,與親家聯辦的不可以操作30桌。

    這還是有很大操作空間的,一般只要不太過鋪張高調問題都不大。

    這對公婆謹慎過了頭,估計也是擔心把握不好標準觸了紅線,會給人留把柄,或者身邊有些被處分的例子讓他們怕了,其實是可以理解的,畢竟身份特殊。

    她忽略了一點,結婚真的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成婚後就成為公婆的家人,一對公職人員的家人,無形中會被很多人監督著的。

    婚禮只是個形式,你閨蜜大概爭的也不是要不要辦婚禮,而是在這個家的話語權。其實都是可以好好商量的,沒必要搞到婚都不想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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