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費用分兩方面:違約金和罰息
大體來說,信用卡不慎逾期之後,會產生違約金 + 罰息兩方面的費用。其中違約金按賬單的週期計算,罰息則按日計息,還款時一併收取。
逾期產生的違約金,以前叫做“滯納金”。滯納金的利息是很高的,以前很多銀行是按照賬單未還金額的5%,按月計息,而且是利滾利,如此算來的年息至少高達60%。
2016年4月,央行釋出《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在2017年1月1日之後,將滯納金統一改為“違約金”,並沿用至今。改為“違約金”的好處,一是逾期費用利率不會超過24%的法律紅線,二是不存在利滾利的現象。違約金的收取標準
目前,各大銀行的違約金基本是按照“持卡人每期最低還款額未還清部分的5%”進行收取;同時,針對不同型別的信用卡、不同型別持卡人,一般還會有一個“最低起步價”。
目前信用卡逾期的罰息分為兩種,一種是“全額罰息”,另一種是“未清償罰息”。目前大多數銀行,包括廣發銀行,採取的都是“全額罰息”,這也是總被市場詬病的一種方式。
所謂全額罰息,簡單來說,就是隻要你沒有在最後還款日全額還款,那麼你當期賬單的所有消費,都將從刷卡第二天開始,每天按照萬5計收利息,直到還清為止。
比如我當期賬單內刷了一筆10000元,還款9900元,雖然只差100元沒還,但依然要按照10000元計算利息,這就相當於之前的免息期統統作廢,轉而按照每天萬5計息。
而未清償罰息,就顯得相對合理,這種計息只對當期未還款部分,每天按萬5計收利息,直到還清為止。
舉個例子算一算
看完上面的表述,可能有的小夥伴仍是一知半解,尤其是罰息部分。接下來小金就舉個例子算一算,讓大家有個更為直觀的理解。
舉例:
信用卡賬單日是每月17日,最後還款日每月7日。
為了計算簡便,假設他7月18日消費了8000元,7月22日消費了5000元,8月14日消費了7000元,到8月17日的賬單日時,總共透支20000元,最後還款日9月7日,最低還款額2000元。
到9月7日最後還款日,他一分沒還,拖到9月20號才還款。
1、計算違約金:
違約金 = 賬單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 × 5% = 2000 × 5% = 100元
2、計算罰息:
如果是全額罰息,罰息金額 = 20000 × 63天(7月18日~9月20日)×0.05% = 630元
不過,為了響今年最高法行出臺的《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很多銀行正在逐步取消不合理的全額計息,按照未清償部分“分段計算”。
分段計算下的罰息總額 = 8000 × 63天(7月18日~9月20日)×0.05% + 5000 × 59天(7月22日~9月20日)× 0.05% + 7000 × 34天(7月17日~9月20日)×0.05%= 252 + 147.5 + 119 = 518.5元。
違約金與罰息之和,就是逾期所產生的費用。
如果當期違約金和罰息未能付清,則會滾到下一期賬單中當做本金,繼續計息,這就是所謂的利滾利。
逾期費用分兩方面:違約金和罰息
大體來說,信用卡不慎逾期之後,會產生違約金 + 罰息兩方面的費用。其中違約金按賬單的週期計算,罰息則按日計息,還款時一併收取。
逾期產生的違約金,以前叫做“滯納金”。滯納金的利息是很高的,以前很多銀行是按照賬單未還金額的5%,按月計息,而且是利滾利,如此算來的年息至少高達60%。
2016年4月,央行釋出《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在2017年1月1日之後,將滯納金統一改為“違約金”,並沿用至今。改為“違約金”的好處,一是逾期費用利率不會超過24%的法律紅線,二是不存在利滾利的現象。違約金的收取標準
目前,各大銀行的違約金基本是按照“持卡人每期最低還款額未還清部分的5%”進行收取;同時,針對不同型別的信用卡、不同型別持卡人,一般還會有一個“最低起步價”。
目前信用卡逾期的罰息分為兩種,一種是“全額罰息”,另一種是“未清償罰息”。目前大多數銀行,包括廣發銀行,採取的都是“全額罰息”,這也是總被市場詬病的一種方式。
所謂全額罰息,簡單來說,就是隻要你沒有在最後還款日全額還款,那麼你當期賬單的所有消費,都將從刷卡第二天開始,每天按照萬5計收利息,直到還清為止。
比如我當期賬單內刷了一筆10000元,還款9900元,雖然只差100元沒還,但依然要按照10000元計算利息,這就相當於之前的免息期統統作廢,轉而按照每天萬5計息。
而未清償罰息,就顯得相對合理,這種計息只對當期未還款部分,每天按萬5計收利息,直到還清為止。
舉個例子算一算
看完上面的表述,可能有的小夥伴仍是一知半解,尤其是罰息部分。接下來小金就舉個例子算一算,讓大家有個更為直觀的理解。
舉例:
信用卡賬單日是每月17日,最後還款日每月7日。
為了計算簡便,假設他7月18日消費了8000元,7月22日消費了5000元,8月14日消費了7000元,到8月17日的賬單日時,總共透支20000元,最後還款日9月7日,最低還款額2000元。
到9月7日最後還款日,他一分沒還,拖到9月20號才還款。
1、計算違約金:
違約金 = 賬單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 × 5% = 2000 × 5% = 100元
2、計算罰息:
如果是全額罰息,罰息金額 = 20000 × 63天(7月18日~9月20日)×0.05% = 630元
不過,為了響今年最高法行出臺的《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很多銀行正在逐步取消不合理的全額計息,按照未清償部分“分段計算”。
分段計算下的罰息總額 = 8000 × 63天(7月18日~9月20日)×0.05% + 5000 × 59天(7月22日~9月20日)× 0.05% + 7000 × 34天(7月17日~9月20日)×0.05%= 252 + 147.5 + 119 = 518.5元。
違約金與罰息之和,就是逾期所產生的費用。
如果當期違約金和罰息未能付清,則會滾到下一期賬單中當做本金,繼續計息,這就是所謂的利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