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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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後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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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順德煉哥
這個要根據合同要求來執行,公司制度有明確這一點,必須要站完最後一班崗,雖然說是幫別人打工,我個人覺得做事得有始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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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醋葫蘆
問題是您辦理離職手續當天您在單位工作了嗎?如果你當天只去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的話就不算上班,如果您把當天應該做的工作都正常做完了,才辦理離職手續的話,那麼這一天也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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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瓦喳vlog
辦理離職手續當天算上班嗎?
辦理離職的當天,是否支付工資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其規定應從其規定,一般是支付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工資,當天如果沒有付出勞動是不應支付工資的。
法律只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辦理職工離職手續的同時,應當一次性給職工結清工資,出具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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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山裡財哥
辦離職手續,如果當天是最後一個工作日,上完的話,才辦理離職算是正常上班,當然是算工資的,如果是當天上完最後工資日,第二天去辦離職那就是不算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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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奇奇96327
這裡要分清 最後工作時間和辦理離職時間 最後工作日是有工資的 你可以在最後工作日辦理離職 也可以在這之後辦理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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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愛講故事的小魷魚
辦離職手續的當天不算上班,個人親身經歷,本人合同是今年4月3日到期,中間隔了一個清明節,節後第一天人事找我說合同不續簽,勞動關係終止,由於一些事情沒有得到解決,8號還在上班,10號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不只離職當天沒有工資,3號之後清明假期的工資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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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條帶魚
勞動者離職那天,也是工作日,而且要按單位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拿到離職證明,才能離開單位的!
一、離職當天算工資嗎
一般單位都會要求員工在離職前一個月提交申請,進行工作交接後才可以離職的。大多數企業當天走都不會當天給你結算工資。如果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員工離職流程是什麼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