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佑佑和巴蒂

    我是一個兩孩子的媽媽,本心我肯定是不願意給對方的。但如果我們是和平分手,在一個城市離得很近,也不是那種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地步。爸爸經濟實力也還可以,那我覺得,撫養權無論在誰手上,都會對孩子很好的,孩子依然能享受到父愛母愛的

  • 2 # 麗麗銀杏葉

    我雖說只有一個孩子,如果離婚,我回答是肯定的,孩子不會給對方。當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這樣吧,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婚姻經歷。女人在經歷了十月懷胎的辛苦,這個過程是很漫長,然後又經歷生死一線的生產胎兒。離婚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我會自己帶好孩子,教育他,撫養他。婚姻是未知的,但是孩子給予我的信任和愛是已知的。所以不會因為不愛了,就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那是一個母親對孩子最大的心靈傷害。

  • 3 # 小水1111

    我有兩個女孩,也想過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捨得。

    本身孩子爸爸就是個女兒奴,對孩子一直都很好,而且我自己帶孩子好幾年了,真離婚希望有自己的生活,好好做做自己的事業,把這幾年全職帶孩子失去的東西補回來。

    當然,我也一定會每週末都去把孩子接回來,就當她們住寄宿學校了。孩子在爸爸那還能讓爸爸增加責任心。無論兩個孩子跟誰,我是不贊同分開跟的,跟爸爸的會覺得為什麼媽媽不要我,跟媽媽的會覺得為什麼爸爸不要我,姐妹兩個都容易心生嫌隙,就讓她們一起跟著爸爸,一起相依相靠,督促爸爸也溫暖爸爸

  • 4 # 帶著倆娃瑜伽的安然

    曾經的我不會,但是有次聽了一句話是說,跟著爸爸最多會有一個外人,跟著媽媽就只有媽媽一個親人。很不幸如果離婚我就是這種情況,愛不是成全自己,而是哪種對孩子最有利!

  • 5 # 123cdg

    不會,結婚前所有經濟和財產我都落在我名下,現在有債務,肯定不會離婚,哪天沒有債務了,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過的不開心就離,我肯定要孩子,我們家爸爸連自己穿什麼都要問我一下,不可能讓他帶我的女兒

  • 6 # 曝視傳媒

    捨得,如果孩子爸爸條件好,待孩子不差,孩子在他這能得到更好的培養,我就捨得。事實上,我有一個兒子,從五歲我就自己一直帶到現在,因為他爸爸有點小low。這些年他爸爸又結了兩次婚,又生了一個女兒。現在我兒子22了,正在實習,之後要考研考博。我也剛剛有了老伴兒,雖然這莫多年單身,不是也終於熬過來了嗎,加油

  • 7 # 昀寶媽咪

    如果孩子可以生活自理了,爸爸經濟實力好了可以考慮給。現在孩子一個一歲一個不到五歲,絕對不會給的。自己親生的都不一定有那個耐心,何況是一個後媽。

  • 8 # 韋辰7

    看每個人的情況吧,我會結婚是怕高齡產婦不好懷小孩,有屬於自己的小孩那是一件天賜的禮物!離婚肯定要爭取小孩的撫養權

  • 9 # 北地天王星

    我離婚了,但我不想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孩子不是商品,歸誰還是給誰這種說法本身,就是把孩子當物品了。

    我孩子跟我,但每週末他親媽都接走。我也給孩子說了,你的爸爸和媽媽都只有一個,雖然我們無法在一起生活,但並不是說爸爸媽媽離婚了你就沒有爸爸媽媽了。爸爸媽媽離不離婚對你來說都是愛你的。

    我不能因為我們的矛盾,剝奪孩子和親生媽媽相處的權利。

  • 10 # 嶽來越好1419

    看情況吧……如果女方的原因!而且女方也沒有經濟能力照顧孩子、就不要給了!如果雙方因為性格不合!女方經濟基礎可以的話可以一人帶一個!畢竟都是親生的!

  • 11 # A郭寧寧

    能先說說孩子歸誰撫養的前話嗎?

    那就是不離婚,因為對孩子不好,能好好解決問題就應該好好解決問題,不相愛哪來兩個孩子,然後矛盾問題產生了,我們就把問題儘量解決了,不是拿孩子來折騰,這樣對孩子不公平!如果愛,請深愛,愛孩子,愛老婆,愛老公,才能愛孩子!三思……

  • 12 # 小貞vlog

    我也是帶著兩個孩子的單身媽 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一個都不捨得 看情況而定 如果親爸愛孩子還好點 像我們不管孩子只管自己的親爸給他就等於害了孩子 這樣孩子太可憐了 離婚了也不可以像以前那樣想見就能見到 所以再難也要帶著

  • 13 # GROWUP諾米

    不捨得,還有一堆不放心,雖然是親生的,但是沒離婚都對孩子不操心,離婚根本不可能刺激他操心起來,如果他一開心在找一個我覺得孩子肯定受苦,有幾個有良心的後媽,除非後媽沒有自己生的孩子

  • 14 # Happy媽

    首先我確實有兩個孩子,如果真走到離婚那一步,兩個孩子我一個都捨不得給對方,儘管孩子爸爸愛孩子,也負責,並說過這輩子離婚也絕不會再婚這樣的話,我依然捨不得。從懷孕到生產到孩子成長的每一天,女人是用命把孩子一路帶大的,我的孩子等同於我的命,誰也別想跟我爭。如果我決定離婚。一定會做好這輩子都不再找的準備。一定是打算好了,就好好帶著這兩個孩子過完我這一生。當然,日後如果真有各方面都特別合適的也可以找,但是同居或是結婚的話一定是在孩子成年以後。作為一名母親,我再愛一個人也不會勝過愛我的兩個孩子,作為一個有女兒媽媽,我再信任一個男人,只要他不是孩子親爸,防備之心都不能沒有。這輩子,沒想要成為一個多偉大的母親,但是既然生了孩子,就必須做一個合格的媽媽。起碼在孩子小的時候,需要我的時候,給足他們安全感、護得了他們的周全!

    兒童心理學家孫瑞雪說:幸福快樂一定要在童年經歷。

  • 15 # 遲到的衝動

    對於婚姻,應該是結婚以前反反覆覆左思右想的結果,一般情況下不支援衝動結婚。

    經過了深思熟慮的婚姻,還需要一段時間的觀察,如果兩個拋卻戀愛的甜蜜,在結婚之後還一如既往的恩愛,至少讓人在婚姻裡有踏實,安穩生活的感覺,就可以認認真真的考慮生孩子,在照顧第一個孩子的過程中,雙方都積極投入,配合默契,相處也是愉悅的,接下來就可以考慮第二個孩子,如果有一天在帶兩個孩子的過程中婚姻出現問題,能不離就儘量不離,如果一定要離,還是說好撫養費,當母親的自己帶吧,雖然人生千算萬算也逃不過天算,大抵天下母親都是一樣的,為母則剛,至少讓孩子少受點委屈,快快樂樂的健康成長。

    兩個孩子的家庭解體,對誰來說傷害都大,不管如何,還是根據實際情況,儘量以商量的方式,本著孩子的未來,尋找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方式,才是上策!

  • 16 # 緩緩君

    離婚了,相信大部分的父母都不捨得把孩子給對方,而是想把孩子留在自己身邊,讓自己能夠陪伴孩子的成長。但想法和現實之間,往往有很大差距,所以舍不捨得是一回事,但能不能做到又是一回事。

    比如對於我來說,假如我離婚了,兩個孩子以我有限的能力,我最多隻能爭取一個的撫養權。為什麼?因為離婚之後,財產平分,如果我要房子,那我勢必要向男方支付一筆費用,除此之外還要繼續還房貸,如果我不要房子,我是遠嫁,在這個城市我甚至連個固定的棲身之所都沒有,而我的父母,遠在千里之外的農村,是斷然幫不上我任何忙的。而男方,工作穩定,本地人,有父母可以幫忙照顧孩子、接送孩子上下學,顯然這樣的條件明顯是優於我的。

    所以,儘管我很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但我的經濟能力不足以支援我的決定,孩子如果跟著我,很明顯是要吃苦受累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可能會理智的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但放棄撫養權並不代表放棄為孩子盡作為母親的義務。我會在離婚協議上明確,我每個周都會擁有與孩子相處的時間,我會利用這個時間,來好好彌補孩子缺失的母愛,盡一個母親的義務。這樣的選擇,對孩子、對我、對大家來說,大概是一種最優的做法吧。

    每個人結婚之初,都不是奔著離婚的目的去的,但迫不得已走到了離婚這一步,最好也要做到理智,特別是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並不是為了爭一口氣,也不僅僅是因為自己不捨得,而是要考慮清楚現實和理想之間的差距,權衡一下自己的實力,做出的最有利於孩子的選擇。

  • 17 # 浪尖上的音符

    我是堅決不給的。我不能看不到孩子,而且我不能讓他在後媽手裡受委屈。

    所以,為了我的寶貝,我受點委屈也儘量不去離婚的。

  • 18 # OASL

    捨不得,有多少個孩子也不捨得給對方,還是覺得既然生了他們,就要選擇陪伴他們成長的過程,孩子還是在自己身邊比較踏實,孩子總有大,上了大學就有他們自己的思想與生活!離婚對女人來講很是傷害,離了婚就別想著下一次會遇見更好,踏踏實實的帶孩子努力不懈的經營好自己的生活!

  • 19 # 靠山4

    離婚了有兩個孩子,孩子是你們婚內共同所生,都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對親生孩子都喜歡,談不上舍不捨得。

    你可以帶走一個,如果都留給對方,你以為會遭後爸,或後媽討厭或虐待,你也可以全帶走,讓對方定時給孩子支付撫養費。

    這要以各種不同情況而論,有很多離婚的女方,為找新侶伴不受拖累,一個也不要的也不少,為此也不是一概而論的。

  • 20 # 殤流雲

    我捨不得給對方,一個都不願意給的那種,怕娃兒在對方那裡被欺負。

    不過也有不願意養的人,就是一個都不願意留的那種。

    不過離婚這事情還是要慎重,如非必要切莫離婚,離婚後後悔的很多,只是再也回不去曾經。

    這也是民法典會有婚姻冷靜期,會取消民政局辦理離婚的原因。

    不過真的需要離,如家暴這種的,必須快速麻溜的離,一點不用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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