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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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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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城律師
你太大意了,在對方進行復核的時候,你應該向法院起訴,拿到立案通知書後,立馬交給交警隊,交警隊會終止複核程式,轉為法院受理,那樣結果會對你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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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你好,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20多年。我告訴你最準確的答案。不能推翻,但是可以不採納。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一個證據文書。在民事賠償的時候,可以採納也可以不採納。很多交通事故案件的民事賠償,在法院判決的時候也可以不採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這一塊的法律常識,很多當事人是不清楚的。一、什麼是複核。交警隊下發責任認定書之後。如果當事人對認定,有意義。可以在三日內向上級機關提出複核申請。上級機關在30日之內要做出。維持。或者撤銷的決定。你的這個案子。是上級機關撤銷後在原班辦案單位重新認定為主次的。
二、複合的最新變化。2018年5月1號之後。交警隊對責任認定的複核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1、當事人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複核申請,也可以向原辦案單位的民警提出複核申請。更加方便了群眾。
2、事故證明可以複核了。
3、簡易事故也可以複核了。
4、法院受理的檢覆核正常進行。
5、檢察院批捕的複核正常進行。
三、責任認定書的性質。交警隊所下發的責任認定書不是行政強制文書。在法院的民事判決過程中,有的案子是不採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的。因為責任認定書在法庭上只是一個證據。
可以推翻。
簡單做法:在法院審判階段,對交通事故責任書的製作人有無利害關係、製作程式如時是否召集當事人到場、作為檢驗鑑定的人員資格、依據提出質疑,並提出質疑的證據,要求法院按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推翻它。
複雜做法之一: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提起行政訴訟。儘管人大法工委認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但交警的責任認定確實是行政行為。
複雜做法之二:在審判階段直接要求法院否認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證據,因為它不屬於民事八種證據的任何一種,(它實際是交警部門對法律的運用),直接要求法院排除。但這個做法要求法官水平高,在沒有別的辦法時,在高階以上法院可以用這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