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看物業是否根據合同要求給你提供服務沒有。即使你空置,人家根據合同提供服務,也是需要收費的,換句話說,你允許物業入住,就默認了他可以提供服務並收取服務費。
至於空置費,我認為就是個帶節奏的說法。物業根據合同和規定收費,不需要也不可能給出空置費這個理由來,物業不可能根據這個理由收到任何費用。
業主可能想要表達的是,我又沒有入住,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所以我就認為你收的是空置費,不是物業費。但是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法院也不會支援,因為物業服務是公共服務,提供的服務面向全體業主,跟個別業主入不入住關係不大。
業主買房的時候,其實可以就這一點跟房產公司商議的。比如你可以要求,我的房需要空置5年,這五年內我不交物業費。如果房產公司同意並簽入協議,賣房給你,那你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物業公司的收費要求了。這就成了物業與房產公司之間的事。
所以事實就很清楚了,物業屬於公共服務,房產投入使用就需要物業公司進駐,而你買房的時候並沒有提出特殊要求,並且同意了或者默許了物業費標準,之後你因為個人原因空置,但物業公司依照合同要求面向全體業主提供服務。物業公司付出了勞動和成本,依據合同要求收費,一點問題也沒有。
現在你能做的,是跟物業公司商議,是否可以減免部分費用。即使你找到物業服務瑕疵的證據,打官司最多也只能部分免除,法院還大機率不會支援。
還有一個可能,業主購買的是商城的商業鋪面,購買合同中約定了物業費和管理費來自於銷售抽成,並且有可能約定了保底費用。而業主由於個人原因導致鋪面空置,商城依據合同要求追討違約費用。這個就屬於合同爭議了,跟物業沒啥關係。
租戶交了物業費,又找業主收空置費,那你的房子到底是什麼情況呢,租戶太有錢了,租套房子空在那兒嗎,把這租戶介紹給我唄
這要看物業是否根據合同要求給你提供服務沒有。即使你空置,人家根據合同提供服務,也是需要收費的,換句話說,你允許物業入住,就默認了他可以提供服務並收取服務費。
至於空置費,我認為就是個帶節奏的說法。物業根據合同和規定收費,不需要也不可能給出空置費這個理由來,物業不可能根據這個理由收到任何費用。
業主可能想要表達的是,我又沒有入住,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所以我就認為你收的是空置費,不是物業費。但是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法院也不會支援,因為物業服務是公共服務,提供的服務面向全體業主,跟個別業主入不入住關係不大。
業主買房的時候,其實可以就這一點跟房產公司商議的。比如你可以要求,我的房需要空置5年,這五年內我不交物業費。如果房產公司同意並簽入協議,賣房給你,那你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物業公司的收費要求了。這就成了物業與房產公司之間的事。
所以事實就很清楚了,物業屬於公共服務,房產投入使用就需要物業公司進駐,而你買房的時候並沒有提出特殊要求,並且同意了或者默許了物業費標準,之後你因為個人原因空置,但物業公司依照合同要求面向全體業主提供服務。物業公司付出了勞動和成本,依據合同要求收費,一點問題也沒有。
現在你能做的,是跟物業公司商議,是否可以減免部分費用。即使你找到物業服務瑕疵的證據,打官司最多也只能部分免除,法院還大機率不會支援。
還有一個可能,業主購買的是商城的商業鋪面,購買合同中約定了物業費和管理費來自於銷售抽成,並且有可能約定了保底費用。而業主由於個人原因導致鋪面空置,商城依據合同要求追討違約費用。這個就屬於合同爭議了,跟物業沒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