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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灰太狼44967765

    “氾濫”是個形容詞,不是一個量化的標準,所以沒有標準答案。但美國是全世界死於槍擊最多的國家,甚至比所有正在發生內戰的國家還要多,這是不爭的事實。

    一,美國私人持有的槍枝達3.9億餘件,平均人手一枝還有多,佔全世界私人持有槍枝的46%;

    二,2019年美國死於槍擊的人數達36900多人,比阿富汗伊拉克戰爭美軍戰死人數加起來還要多得多。

    在美國,擁槍與限槍是一場長期的拉鋸戰,支持者不會認為美國槍枝氾濫,而要求限槍的民眾當然認為槍枝氾濫已成為社會公害。

  • 2 # 歷史檔案館

    在美國,每年有超過三萬人死於槍擊,另有20萬人因槍擊受傷。但美國希望透過擁槍而實現的理想卻基本沒有實現的可能性。

    美國為什麼要允許全社會擁槍呢?根本原因在於憲法第二修正案,這條修正案是這麼說的: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各自由州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力不可侵犯。

    因為有這個修正案,有人說美國憲法賦予人民自衛權甚至“抵抗暴政的權力”,進而認為美國政治制度無比偉大光明正確,美國人還沒怎麼樣,中國先跪下去一片高呼美利堅萬歲萬歲萬萬歲。

    實際上,這條修正案到底什麼意思,咱得從它出現的社會背景看。第二修正案是1791年透過的,當時美國剛剛獨立不久,跟英國人的賬還沒算完,戰火未熄。那時的美國不比現在,不是世界第一強國,而是還沒斷奶的娃娃,獨立戰爭都是在法國人支援下打贏的。他們的軍事力量非常弱小,到1812年還曾經被加拿大人一把火燒了白宮。

    現實情況導致美國政府必須依賴民間武裝力量來對抗英國,用咱中國人的話說,就是發動人民戰爭抵抗侵略者。所以,這條修正案從根本上講是為了維護美國政權,跟自衛權關係不大,跟所謂“推翻暴政權”更是扯不上關係。

    當然,從美國獨立之後很長一個時期的社會現實來講,全民持槍也是有必要的。蠻荒的西部沒有秩序可言,人人自為法律,西部片裡動不動就比掏槍快掀人天靈蓋,可不完全是藝術誇張;印第安人時不時的衝出深山老林,試圖奪回自己的土地,深更半夜跟白人對著剝對方頭皮;地廣人稀,猛獸出沒,一不留神就讓狼或者大棕熊給啃了……

    所以,起碼在整個十九世紀,美國男性差不多人手一槍,在西部還不止。東部發達地區可能還好一點兒,在西部,一個美國男爺們兒腰裡要是不掖把傢伙,出門跟人聊個天兒都得矮半截。那個時代,有槍,隨身佩槍對美國人來說是生存必須。

    那麼,擁槍到底起沒起到過“抵抗暴政”的作用呢?應該說還是起過的,兩次。

    一次是美國立國之初的階段。當時美國認為自己是偉光正的,“暴政”理所當然來自英國,因此“持槍”的是美國的事,“暴政”的角色由英國出演。

    第二次更有名,南北戰爭。南方“邦聯”負責持槍,抵抗的是北方聯邦的暴政。尤其到戰爭末期,不少南軍戰士都是帶著自己的武器,自發上戰場跟北軍玩兒命的。您可以說南方搞奴隸制不對,不普世,但有一點您不能否認,美國南方人民確實是拿著自己的武器打他們所反對的政權。

    起碼直到南北戰爭時期,“抵抗暴政權”還能講得通。因為當時軍隊的武器也是步槍,比老百姓先進不了多少。老百姓沒有大炮,但拿著跟軍隊差不多的步槍、手槍,只要敢玩兒命不怕死,還是能打一打的。

    但在那以後,因為科技的發展,這個所謂的“抵抗暴政權”就越來越扯蛋了。到一戰以後,坦克和飛機出現在戰場上。美國老百姓要是想再靠三五支步槍去“抵抗暴政”的話,那我只能為他們祈禱冥福了。

    您還別跟我說美國不準在國內動軍隊,拿坦克對付老百姓這事,甭管誰幹過十五,初一也是美國佬兒幹下的。不信自行搜尋“向華盛頓進軍、坦克”這倆關鍵詞。甚至咱都不用扯那麼遠,1993年為了對付大衛教,美國還出動過坦克和裝甲車。在2005年卡特里娜颶風之後,救災的國民警衛隊也有不少是殺氣騰騰的手持自動武器,乘坐裝甲車。

    美國擁槍,也不是什麼槍都不受限制,軍用武器受到嚴格控制,自動武器更是堅決禁止。機槍、自動步槍、衝鋒槍市面上根本沒有,敢自己改造判重刑。普通老百姓買槍,一般也就是買把手槍看家護院,或者買杆獵槍打獵。

    不準擁有自動武器,是因為當年美國黑幫氾濫,很多黑幫購買湯姆遜衝鋒槍,這種衝鋒槍發射11.43毫米手槍彈,用彈鼓的話一排50發,居家旅行搞暗殺,樣樣能得小紅花,當年的美國黑幫用這個槍打只有六發左輪的警察,打得警察直叫媽。

    嚴格限制軍用級武器是因為北好萊塢交火事件,兩個手持AK-47的搶劫犯,火力壓住了幾十個警察。直到特警穿著大褲衩風風火火趕到現場才被擊斃。

    因為咱們中國不準持槍,很多人被美國影視作品誤導了,對槍械的威力沒概念。實際上民用的自衛槍械是根本沒辦法與軍用武器對抗的。別說拿把小手槍挨人家自動武器掃射啥滋味,普通城市環境下的一般隱蔽物在軍用武器面前根本是無效的。

    且不說民用小汽車、門窗擋不住步槍子彈,就連混凝土預製板都經不起重機槍掃射。而軍警用的裝甲車對手槍和獵槍子彈基本免疫。想讓美國老百姓拿著自衛手槍和獵槍,去跟武裝到牙齒,裝備機槍、坦克甚至武裝直升機的美國大兵玩“抵抗暴政”?

    您認為美國憲法修正案裡規定了軍隊不能強行駐紮國內?瞧好了,第三修正案裡有“和平時期”四個字。要是再有人學南方“邦聯”扛起大槍跟聯邦政府對著幹,林肯總統都說了那叫叛亂,當年就拿大炮講過話,擱今天分分鐘就能直接扔傑達姆制導炸彈。

    所謂的“自衛權”,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自慰權”,自我安慰的作用遠遠大於實際意義。

    原因很簡單,普通人就算有槍,也不會24小時槍不離手。多數人根本不會隨身攜帶,尤其有孩子的家庭,為了怕孩子誤傷,槍和子彈一般是分開放的。持槍的不法分子可不會跟受害者打好招呼,等他把武器準備好之後再比誰掏槍快。所以多數時候,即便擁有槍支,在涉槍暴力犯罪中,受害人也沒有機會用。

    擁有槍支不僅很難起到自衛的作用,還經常導致意外傷害,美國每年幾十萬起涉槍傷害事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因為槍支操作不當引起的,其中甚至有不少是兒童玩槍釀成慘案。微訊號:礪劍美國有些城市黑幫氾濫,涉槍暴力事件嚴重,但不少家庭還是排斥槍支,不肯買槍防身,就是因為家裡放把槍本身就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如果全面禁槍呢?會給美國造成多大影響?

    首先暴力事件應該會減少。因為槍能改變力量對比,一個弱不禁風的半大孩子,或者風燭殘年的老人,手裡拿把槍,制住三五個五大三粗的老爺們兒不成問題。沒有槍的話,癮君子不敢隨便搶小賣部,逼急眼了真動手搶也很可能被老闆敲一腦袋包。就算塊頭兒跟老熊一邊兒大的,手裡沒槍,也不敢隨便跟一幫人叫板。

    要是全民都沒槍,警察也不用動不動就爆別人頭。咱們把美國警察隨便掏槍打人當笑話講,其實他們那是被逼的。要是開個罰單都有可能挨槍子兒,換中國警察恐怕也不會客氣。

    美國警察有時候過度使用武力,其實也是槍支氾濫造成的。因為個體差異,不同的人對打擊的耐受力是不同的,美國警察的記錄顯示,曾經有人在受致命傷後繼續抵抗,打死打傷警察各一人,有人在心臟遭受12號霰彈槍射擊之後又跑了好幾米才倒地。

    美劇裡的槍戰中,哪怕對手被爆頭,警察都會小心翼翼的舉槍逼近,踢開武器。那不是藝術誇張,是美國警察的標準程式。這也不是因為美國警察膽兒小,而是因為有過血的教訓。

    這也還是因為擁槍。因為可能有槍,只要對手還有動手指頭的力氣,就可能撂倒警察。所以沒有搜身之前,美國警察必須把對手收拾到連手指頭都動不了。

    社會矛盾當然不會因為沒有槍就減少,不過辦公室槍擊案、校園槍擊案起碼會變成辦公室刀劈案、校園刀劈案。除了頭一兩個受害者之外,其他人至少可以跑,不至於像弗吉尼亞校園槍擊案那樣,槍手拿槍一指,一個班排好隊,被人家排頭打去,一傢伙死33人。

    類似這次的問題,禁槍之後也基本可以杜絕——犯罪分子弄把槍都不容易,何況是個12歲的孩子。就算熊孩子拿玩具槍衝警察比劃,警察也不會害怕,一個大脖兒拐就解決問題了。

    綜合看起來,希望透過擁有槍支而實現的理想,美國沒能實現,槍支氾濫釀成的惡果卻一個都沒耽誤。禁槍對美國社會來說,其實是有利的。實際上很多美國人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近年以來,禁槍的呼聲越來越高,出現不少宣傳、呼籲禁槍的組織。但為什麼美國就是沒法禁槍呢?

    有人說是因為軍火商的利益,這應該算是問題的一方面。全美國總共擁有3億支槍,雖然槍這東西不是易耗品,持有量跟銷售量關係不大,不用三五年一換,但槍械畢竟是有壽命的。微訊號:礪劍比如手槍的壽命一般是5000發,當然不是說打了5000發槍一定不行,但是打槍要消耗彈藥,打多了,槍管會磨損,配件會損壞,除了銷售槍支外,彈藥、配件佔了軍火市場的很大一部分。統計數字顯示,2011年美國槍支彈藥的商業銷售大約是40億美元左右。

    當然,這40億美元的槍支彈藥裡,恐怕有一部分會流到國外。但美國國內軍火市場的規模以十億美元計,這是沒有問題的。而且美國的城市裡也不準隨便放槍,多數人想練射擊得去靶場,這算是槍支的周邊產業,取締槍支,這些行業也要受影響。

    這錢擱美國,跟一年十幾萬億的GDP比起來確實不多,但也足夠有點兒影響力了。更何況很多槍械生產商根深蒂固,錢可能不算多,但政治影響力一點兒都不小。

    禁槍的另外一個難題來自於習慣。因為已經擁有槍支兩個多世紀了,槍支在很多美國人心目中佔有重要地位。美國有各式各樣的擁槍組織,反對禁槍,甚至鼓吹放開武器管理。這裡邊不乏極端分子存在,為捍衛持槍權什麼事兒都幹得出來的神經病估計不會沒有。

    另外,有些槍械還會成為重要禮品,或在家庭中有重要紀念意義,民間還有為數眾多的槍械博物館。如果禁槍,這部分槍支就很難處理。收繳,確實有點兒不近人情,不收繳,那別人怎麼辦?也許可以透過改造結構破壞功能,但槍主恐怕不會願意讓自己的紀念品變成殘品。

    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在於,如果要討論全面禁止持槍,那就必須跟憲法第二修正案對著幹。第二修正案是美國憲法十個“權力法案”之一,動了它,其他九條是不是也可以動呢?這件事稱得上“動搖國本”。放眼全美國上下,只怕沒有任何一個政治家有這麼大的膽子。即便哪個政治家腦抽了,甘願犧牲自己的政治生命,這事兒也推不動。

    所以,美國只能生活在槍口下,靠“自衛權”之類的藉口來麻醉自己和別人。憲法第二修正案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樣,在放出無數災難之後,冷豔高貴的變成神聖不可冒犯的存在,把希望封鎖起來。

    說到底,對美國來說,這次事件並不是一個沒人性的警察喪心病狂的打死了一個12歲的孩子,而是體制問題。

  • 3 # 山坤水智

    透過現象分析、推測一個相對的結果——美國的槍支已經氾濫。

    近段時間,經常看一個住在德州的中國人拍的影片。據他自述,他現在已經持有幾把槍了,他身邊的一些朋友都擁有槍支,槍支的取得非常容易,你可以到合法的槍支商店購買,也可以到離墨西哥很近的地方隨意購買。

    由於美國個人允許合法持槍,加上美國治安問題突出,出於自保考慮,因此普通人槍支的擁有也就越來越多了,槍支自然越來越氾濫了。

    當善良、溫文爾雅的中國人都覺得應該擁有槍支了,可以推想,在種族歧視嚴重的美國生活其它膚色的人了。

    另外,美國每年死於槍擊的人還少嗎?某某地方又發生槍擊案的新聞不是經常見諸於報端嗎?

  • 4 # 過去的時光106

    :據我所知,美國政策和制度與中國不一樣,私人可以擁有槍枝用於防衛,這在中國是絕對不允許的,在美國雖然有幾起校園槍機案,但也未造成恐慌氾濫,你看,有店主或家庭遭遇搶劫時,主人公一般都用槍頂回去了,起到自衛作用,要知到這在美國創私宅是嚴重違法行的,你在看美國如此大規模爆力事件,是四十年來最兇最嚴重的一次,己有七十多城市在暴亂中洗禮,但也除了打,砸,燒,搶,並和警方對持,也未發生規模性的槍戰,這是美國特有制度,誰心中都有數,一定程度上墨守成規。即便合法持槍,那麼,槍的來源渠道也要合法,否則持有槍支也不合法,美國的規章制度還是明智和合於國情的。

    雖然,現在社會也有呼聲禁槍,但是根深蒂固,早己習慣,不是一朝一夕能改變的。

    所以,在美國合法持有槍枝不會氾濫。

  • 5 # 新視角279

    美國允許私人合法擁有槍支有其歷史原因,但是現在私人擁槍卻造成每年幾萬人死在槍下,想禁槍卻禁不了,除了利益集團以及原來的法律外,還有一個現實的問題是:自己沒有槍支無法保證個人生命安全,疫情期間人們一是搶購糧食,二是買槍。在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不允許擁槍,百姓有槍國家就亂套了,就會土匪遍地,國家分裂。而現在美國允許私人擁槍說明以下幾點:一是國家政權非常強大,社會需要的物資應有盡有,很少出現為搶糧食為搶地牌分裂國家的事情發生;交通訊息四通八達,到處都有監控探頭,各種危法犯罪尤其是大規模群體事件發生,警察會快速到達現場。社會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有矛盾可透過法律徒境解決。私人擁槍對國家構不成嚴重危害,不會出現有組織集團式的武裝團體以武力推翻政府的事情發生;二是美國是私人利益至上的國家,在他們的潛意識裡人人都是為自己甚至都不是好人,都有可能暴力犯罪,不相信天底下有好人,所以買槍防範是最好的選擇。有錢人都僱擁保鏢,私人只有自己擁槍才安全。私人擁槍在現實中是個別人的極端行為,是為了報私仇而不是為了政治目的,往往是打死了別人,自己也自殺身亡。

  • 6 # 羅偉在南陽

    氾濫這是個貶義詞。全球也有幾個全民擁槍的國家,有的國家社會治安非常好(如:瑞士),有的國家社會治安又非常差(如:美國)。所以我認為社會治安的好壞和是否擁有槍械沒有根本的關聯性。但是這個問題非常複雜,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所以我也說不好,如果有那個人有興趣了認真調查研究一下出本書,給世界上的所有關心這個問題的人解惑。

  • 7 # 白鯨烽火臺

    甭管槍支打死多少人,氾濫是絕對氾濫的。這麼說吧美國民間持槍數量四億多,民間槍械數量比全美人口還多哦 。 老人孩子全體美國人,人均一把槍,還富裕。

  • 8 # 騎紅牛的人

    這次疫情以及黑人被殺抗議活動沒有動一槍一彈,這充分顯示出,美利堅槍支援有量還不夠,更談不上氾濫,應該進一步開放槍支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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