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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令狐大俠客

    明朝是衛所制,兵源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從徵(開國時固有的兵)、歸附(敵國投降的兵)和謫發(犯罪時的充軍)。明朝和清朝起初普通士兵的共同點都是世襲兵制,也就是說是世代為兵;不同點是明朝有軍田,軍隊是自給自足,而清朝則實行薪給制,按年或月發給一定的銀餉和米糧。

    不發餉經常導致兵變或者搶掠老百姓。

  • 2 # 日月同瞾

    在抗日戰爭爆發後,戰士的軍餉大都沒有足額的發放過,當時南京政府的標準是二等兵是十元,一等兵就比二等兵多五毛,上等兵十二元,上中下士是二十元,十六元,十四元;

    准尉到上尉每個月是三十二到到八十元,少校是一百三十五元,中校是一百七十元,上校是二百四十元,少中上將分別是三百二十元,五百元,八百元。這只是國民政府的標準,對於嫡系的中央軍是很適用的,但雜牌軍就辦不到了。

    比如說吉鴻昌的二十二路軍和其他改編的軍隊,他們經常收到嫡系中央軍的排擠,就連一半的待遇都達不到。在抗戰全面爆發後,因為通貨膨脹,當時的物資非常的緊缺,因此大部分計程車兵軍餉都得不到保障,有時連飯都吃不飽,軍餉的標準都一降再降。

    二等兵當時都降到七塊錢,一等兵和上等兵也都少了三四塊錢,而實際發到手上的卻根本就沒有這麼多,特別是川軍的將士,每人只不過是三四塊錢。而將官就更是少了,上將之後降到了二百四十元,中將兩百元,少將是一百六十元,雖然很多時候都發不齊軍餉,但是還有很多將官都自願放棄軍餉,用以抵抗日軍。

  • 3 # 巴山凌樓

    古時候的軍餉制度是隨著歷史程序改變的,戰國時期因為土地是貴族的,而土地上的農民只能服從於貴族的要求,所以這個時期的戰爭基本都是貴族強制農民參加戰爭,而這個時期計程車兵作戰水平也並不如後來的職業士兵。而由於連年征戰,逐漸的開始出現逃避,躲避強制徵召的現象。

    後來秦國首先實行軍功制,極大的刺激了參軍的自願性,重賞必有勇夫,同時這也是軍餉制度的雛形。同時,秦漢時代也出現了中央軍的概念,中央軍通常是精銳之士,由中央統一管理,配備制式武器,士兵都分發田產,作戰論功行賞。而國家根據國家經濟狀況來擴大和維持中央軍的力量,實行徵兵制來補充新的兵源。如果進行戰爭,兵力不夠,那就開始進行募兵,募兵就是臨時僱傭的軍隊,也可以享受論功行賞的資格,但是要發與糧餉,古代軍隊中發餉的形式也很多,發錢,發糧,發酒肉,釋出匹,發繳獲掠奪而來的牲畜,發奴隸等等,都是根據時代和國家的經濟狀況而定的。

    由於兵力過多會對國家經濟產生很大影響,所以在漢代末期和唐代開始出現軍屯制,就是畫圈田產,平時分撥土地讓軍戶從事勞作,繳納租糧,囤積軍用糧草。戰時武裝為卒進行戰爭,作戰期間國家按月,或按戰事進行進度發與軍餉。這種制度逐漸成為府兵制,既由地方軍事管理人員在本地招募兵源,由國家授權圈劃土地進行屯兵制,戰時由國家點將上陣,此舉極大緩解了中央的財政壓力,但是也同時有了擁兵自重,中央難以管制的壞處。

    軍屯製作為中國古代歷史的基本形式一直貫穿後來很多朝代,軍戶與農戶在繳納租稅方面有很大不同,如果在戰時國家不能維持軍隊的給養和糧餉,不能保證軍戶在後方的安全,譁變倒戈是常有的事。

    歐洲的軍餉制度則是從羅馬時期開始,首先羅馬的公民制就是一個基本原則,能夠進入軍隊為國家服務,就可以享有公民身份,國家允許軍隊在作戰時私掠財務作為獎勵,羅馬軍隊在作戰時期發與錢餉,作戰結束後回到城市則就地解散,解散後計程車兵就是普通公民,可以從事勞作,投資來賺取錢財,古羅馬,很多士兵是為了維持或為獲得公民身份加入軍隊!到了後來歐洲各國就是以皇家軍隊,各個領袖的私人武裝組成軍事體制,同時也實行佣兵政策,直到工業革命之後,才出現完全體制化的職業軍隊,推動職業化軍人的主要國家是英國。

  • 4 # 李加程

    有網友問為什麼古代一打仗,國庫就沒有白銀,發不了軍餉,難道平時養兵就不花錢嗎?我們以清朝的綠營兵為例子,在平時不打仗的時候,1個綠營兵步兵月薪1.5兩白銀,1個騎兵月餉2兩白銀。

    然後每個月還有3斗大米作為口糧,勉強維持最簡單的生活。在康熙時代1擔米是5錢白銀,還是可以勉強維持家庭生活的。但是一旦要打仗那就不一樣了。要多出來2項開支。

    1個是俸賞行裝,1個是鹽菜口糧,也就是說1個是額外的獎金,另外1個是額外的營養補助。清朝規定一旦開拔,綠營兵要發行裝一個騎兵10兩白銀,1個把總,千總50兩白銀,1個守備100兩白銀,直到1個提督500兩白銀。

    出發以後,1個士兵一個月要額外有1.3兩白銀營養補助,1個把總是一個月1.5兩白銀,1個參將是4.2兩白銀。

    經過計算,1000名綠營兵出征,再加上30多名軍官和隨徵武舉一個月需要7000多兩白銀。等真打起來,還要繼續增加白銀,攻城,破陣,守城,奪舟等等,都有額外的賞銀。

    一旦打仗就有傷亡,那就又需要額外的白銀支出了。陣亡1個步兵撫卹50兩白銀,陣亡1個騎兵撫卹70兩白銀,陣亡1個千總撫卹150兩白銀,陣亡1個參將撫卹500兩白銀,一直到陣亡1個提督撫卹800兩白銀。

    但是如果是在戰爭當中病故,那麼補貼也會有,就是會下降到1個士兵補貼16兩白銀,提督補貼200兩白銀。所有陣亡和病故士兵的家屬,還可以繼續領取這名士兵一半的軍餉,還有那每月的3斗大米。一直到孩子16歲以後,或者妻子去世為止。

    而後士兵在戰場負傷,那麼這些小兵可以根據情況,得到三個等級的獎勵,20兩,25兩或者30兩白銀賞賜。這還沒有計算武器,火藥,運輸等等開支。如果有十萬綠營打幾年仗,再傷亡慘重的幾次,確實朝廷的經濟壓力就大了,可以說是打一仗窮十年。

  • 5 # 混跡於網路的胖子

    看到這問題,怎是一個“臥槽”可以形容的?不發軍餉?可以試試啊。

    歷史上遠的不說,就是民國時期,各個軍閥靠什麼掌控軍隊?憑什麼讓底下的兵油子認自己當老大?當然是白花花的大洋啊。

    不發?輕則軍隊離散,重則身死家破、全家死光光。

    或者再說下唐末蕃鎮,你們以為那些節度使過的容易?那也是發不下錢分分鐘鍾就掉腦袋的啊。

    戰爭時期,軍餉是關係著身家性命的,比如明朝末期軍餉發不下來,結果大家都很清楚了。

    斷人錢財猶如殺人父母,還戰爭時期,那是自己找死啊。

  • 6 # 紙硯溪

    這個問題問的好,不過發軍餉,發不發軍餉也是分多種情況的。這和中國古代的兵役制度有很大關係。

    首先,中國長期以來是義務兵和僱傭兵,也可以說是徵兵制和募兵制相結合的,很少有隻存在一種兵役制度的情況。徵兵制下,男子要服兵役,這是法定的義務,和現在差不多,不過現在高度法達的戰爭形式基本上不需要這種低素質的兵源了。夏商周時的國人兵役就是這種制度。這種情況下徵召的軍隊規模是很大的,動輒數萬數十萬,所以在古代那個生產力很落後的時代一般是不發餉的,不過會給一些物質獎勵,或者榮譽等特殊待遇,當然這是視情況而定的。

    而募兵制就是招你來當兵,我政府或者軍閥給你發工資,這種制度最早出現在戰國,最有名的就是魏武卒了。這種徵兵制度下當然要發工資了,畢竟性質和義務兵不一樣了,相當於現在的企業公司,你來打工,我給你發工資。或者說更接近現在的志願兵,是專門打仗的職業軍隊。這種制度下的軍隊一般戰鬥力很強,遠超倉促徵召而來的義務兵。當然明末哪種屬於特殊情況。

    所以說發不發軍餉是要看徵兵制度的。募兵制就必須發,拖著不給的話不是兵變就是軍隊一鬨而散。但是發多久好像也沒有硬性規定啊,你按月發,按季度發,按年發都是可以的,關鍵是發下去了。

    唐朝的府兵制,明朝的衛所制這種相當於是義務兵役制度下的軍隊就不用發餉。不過也不是說就一分錢不用給了,那誰還肯打仗啊,愛國誰都知道,可填不飽肚子還怎麼去愛國呢?所以政府還是會給他們適當的金錢物質激勵的,而且打完仗後還可能給戰利品,給軍功,給你做官封侯的機會,這個前景就比較誘人了。

  • 7 # 愛妮品歷史

    在遙遠的古羅馬時期,軍隊給士兵發軍餉都是發一半,為的就是不讓他們將金錢丟在戰場上,從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而如果戰死在沙場上,過古羅馬的軍隊則是不給予另一半的軍餉,這種做法也是非常無恥的,當然後來也是不可取的。

    之後在二戰當中,很多國家也是效仿這樣發放軍餉的方式,只不過戰士戰死之後,還會給予更多的補貼,類似於美國計程車兵則是,在入伍之前提前填寫好家中的成員以及自己的住址,如果戰死的話,那麼剩下的軍餉以及撫卹金就會直接發給家人,這樣的做法也是很人性化,在戰場上計程車兵基本上不用什麼軍餉,給了也沒有地方花,如果需要現金的話就會從工資裡直接扣,這樣也是很好的一個發軍餉的方式。

    而英國的做法則是直接發到手裡,不過他們有專門放貴重物品的倉庫,這個倉庫的出現也是讓這些士兵很好地將這些軍餉儲存下來,不至於遺失在戰場當中,德國軍隊就比較不同了,錢可以直接發,但是經歷戰爭之後想必也剩下不多了,因為日常飲食都得自己掏錢買,

    畢竟德國軍隊的物資則是非常豐富,很多人如果想吃點好的,自然是可以用錢直接購買的。如果現金太多的話,還可以去銀行直接辦理存錢手續,直接獲得存摺,以後的錢都可以在這個存摺當中提取。不得不說德國在二戰時候的這個做法比較先進,德國先進的經濟體系也是見識到他們國家的實力,怪不得可以在世界上如此囂張。

    德國還有一種做法則是利用物資抵消,類似於各種奢侈品的出現,讓這些德國士兵經常會享受到一些很多國家沒見過的物資,不得不佩服德國人在二戰時期的經濟水平!

  • 8 # 阿聰158396272

    這是一個真實的事

    清末時期

    大臣:皇上我們的軍隊戰鬥力不行啊!打外國人不行,打義和團也不行。

    皇帝:那怎麼辦?

    大臣:我建議組建新軍。

    皇帝:那就元件新軍。

    過了一段時間。。。。。。

    大臣:皇上我們元件的新軍太厲害了。

    皇帝:好,太好了,我要去看一下新軍。

    大臣:皇上,不用去了,他們已經打上門來了

  • 9 # 起個什麼名字好呢aiq

    軍餉和募兵制度共生。春秋吳起簡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傳統徵發形式組建了列國的第一隻特種精銳部隊——武卒。這些人放下手中的農活出來扛戟,相當於找到一份長期工作,不但拿薪水,還“一人入伍,全家光榮”:全家免去徭役賦稅,還賜給土地房屋.近代軍隊主要是徵兵制,也就是當兵是義務,沒有報酬(當然不可能一點也沒有),但是有年限,到時候退伍編入預備役,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樣生活了。你說古代的軍餉對應的是募兵制,就像企業招工一樣,軍隊出工資招兵,募兵制下軍人的工資就是軍餉,這樣的軍人是沒有年限的(當然太老了也不行),當兵是一種職業。 軍餉在打仗的時候是不會發的,一般在出徵前發,或者打完之後按軍功發,有時候佔領城池後有計程車兵會燒殺搶掠,這也算是種變相軍餉。

  • 10 # 我還信什麼

    基本上戰亂時期誰給士兵發錢士兵就會聽誰的命令,畢竟士兵也需要吃飯也需要養家。而且你不給自己計程車兵發錢就會有別人替你來發。

  • 11 # 沉睡的天堂

    我們以清朝的綠營兵為例子,在平時不打仗的時候,1個綠營兵步兵月薪1.5兩白銀,1個騎兵月餉2兩白銀。

    然後每個月還有3斗大米作為口糧,勉強維持最簡單的生活。在康熙時代1擔米是5錢白銀,還是可以勉強維持家庭生活的。但是一旦要打仗那就不一樣了。要多出來2項開支。

    1個是俸賞行裝,1個是鹽菜口糧,也就是說1個是額外的獎金,另外1個是額外的營養補助。清朝規定一旦開拔,綠營兵要發行裝一個騎兵10兩白銀,1個把總,千總50兩白銀,1個守備100兩白銀,直到1個提督500兩白銀。

    出發以後,1個士兵一個月要額外有1.3兩白銀營養補助,1個把總是一個月1.5兩白銀,1個參將是4.2兩白銀。

    經過計算,1000名綠營兵出征,再加上30多名軍官和隨徵武舉一個月需要7000多兩白銀。

    等真打起來,還要繼續增加白銀,攻城,破陣,守城,奪舟等等,都有額外的賞銀。

    一旦打仗就有傷亡,那就又需要額外的白銀支出了。陣亡1個步兵撫卹50兩白銀,陣亡1個騎兵撫卹70兩白銀,陣亡1個千總撫卹150兩白銀,陣亡1個參將撫卹500兩白銀,一直到陣亡1個提督撫卹800兩白銀。

    但是如果是在戰爭當中病故,那麼補貼也會有,就是會下降到1個士兵補貼16兩白銀,提督補貼200兩白銀。所有陣亡和病故士兵的家屬,還可以繼續領取這名士兵一半的軍餉,還有那每月的3斗大米。一直到孩子16歲以後,或者妻子去世為止。

    而後士兵在戰場負傷,那麼這些小兵可以根據情況,得到三個等級的獎勵,20兩,25兩或者30兩白銀賞賜。這還沒有計算武器,火藥,運輸等等開支。

    如果有十萬綠營打幾年仗,再傷亡慘重的幾次,確實朝廷的經濟壓力就大了,可以說是打一仗窮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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