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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泉法評

    目前看網際網路技術只是法律服務的手段,帶來了方便,但負面作用明顯,甚至還帶來了法律資訊的混亂。但是從長遠看,法律服務簡易問題,常見問題的解決會程式化,人的作用會減弱。複雜法律問題人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取代的,但網際網路技術會極大地衝擊法律服務市場。

  • 2 # 柏汛的生活觀

    在評判之前,我們先來看一則資料:

    中國的律師在法律行業電商的註冊數量:截止從2016年6月,2007至2011年,期間有7家法律服務平臺成立。

    其中在2014年和2015年,數量高達24家。

    平臺的建立,並不代表法律行業電商就發展得好,關鍵在於律師的註冊人數。

    在2016年的時候,超過一萬名律師註冊的平臺就有6家。其中快律達平臺更是高達5萬多律師註冊人數。

    從資料上來看,是一直在往上升。

    所以說,在這基礎上,我認為法律服務行業和網際網路技術結合後,是非常有前景的。

    觀點如下:對於國民來說:

    1、首先,國民們對於法律,大多數都處於懵懂之中,並不懂法,也不願意耗費時間去了解,如果有一個平臺可以提供諮詢的話,他們會很樂意的去諮詢。

    2、人們都比較注重隱私,要是遇到什麼私事,大多數的人都是願意悄然進行處理。

    3、律師苦讀法律考過中國最難考的司法考試,自認為自己學識是人類的高層次,所以行業內有個笑話說和律師說話都是要收費的。事實也是如此,人們去諮詢,是按小時來收費。一個小時起算,最低200起步。我見過太多,家庭並不富裕的家庭,來一看竟然要諮詢費就不諮詢了。當然,律師的時間也值錢,對於他們來說,分分鐘做個大案子,就是上萬元,所以對於那些小案子,他們是懶得接,一般都是給律所剛執業苦於沒有業務的小律師來做。

    4、對於城市單位設立的法律援助,普及的也只是城市中心,在三四線小城市,鎮區縣,顯然是找不到政府提供的幫助。又不認識什麼人介紹律師,又怕某些黑心律師大開口要錢,那這個時候網際網路法律就非常有幫助了。費用透明瞭些,選擇性大。

    對於律師來說:

    1、律師從助理到實習再到執業,其實是在走一條驚險的獨木橋。要是不小心,就隨時會被打回原形。這個“不小心”,指的是找錯師傅。在律師行業裡,有一個規定,那就是新律師,必須掛名某個執業律師下,才能透過實習律師實習階段。而有些不正經的執業律師,便會狠狠地虐待律師助理,工資2500,並且沒有提成,除了還有社保,而實習期是漫長的一年以上,這段時間,吃土也是常有的事情。也別忘了在這之前還有一個律師助理的階段。

    我曾有一個律師朋友,他的實習期就比較坎坷,他首先是掛名某個律師下面,但是那個律師並不想帶他,於是將他託付給另外一個執業律師。後來託付的那個律師業務冷淡,覺得工作可以獨自完成,便不帶他了。

    回到掛名的執業律師,可接下來,那個掛名的律師又犯了事進去吃皇家飯了,律師朋友到處祈求別人來收留自己,趕緊將掛自己名的執業律師給更改,又是請吃飯又是請喝酒又是斟茶倒水,就差跪下喊爸爸了。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可能是你和你掛名的執業律師鬧掰了,那就更GG了,被執業律師陷害的實習律師也有不少。

    2、當艱苦的實習期過後成為執業律師,大部分的律師都會被帶你實習的律師給踢出團隊,要他獨立做律師。一是避免自己的客戶資源流到他那,二是聘用執業的律師費用也貴。

    所以那時候獨立的律師,都是對業務非常渴望的,他們急於謀生。

    有人會問,他在做實習律師的時候,不是積累了一些客戶嗎?

    其實不然,實習律師,其實就是幫執業律師做檔案處理,客戶也是衝執業律師去,而且一般都是一次性的服務。當然如果和企業來合作,就不是一次性,但需要法律的大企業,其實都是有自己固定的法律團隊。

    而律師行業要怎麼找客戶呢?

    1、在某些法律諮詢平臺進行諮詢,就像現在這樣,有人提問,有人回答。以此來推廣自己的辦案能力。

    2、專注一個方向,寫出相關的優秀論文,出版書籍來吸引別人。(這麼硬核實力,我也就見過幾位而已)

    3、加入某些大律師企業,做一個授薪律師,專門幫那些業務多的律師做案子。

    4、和一些教育機構合作,買幾個大頭銜,然後進行各種付費網路廣告轟炸。事實上,這樣的操作,除非你有一個很好的合作廣告商,不然收入和支出是不會平衡的。

    這樣廣告轟炸,帶給自己的業務挺多,但是往往很難做得很好,畢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遇到的一個律師,他每天工作到凌晨三點,第二天還早早地起床去開庭,開完庭後,便又約了客戶來面談。但是往往讓客戶等上半個小時以上,常常被客戶投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想法,讓顧客等久了,就能顯示自己有多忙,客戶有很多的樣子。我想說,牛逼的人從來不用裝。

    5、還有的方法便是開講座,去給企業免費講。比如說專辦人力資源類的,就常常跑去給公司開講座,講講風險怎麼預防;做智慧財產權的,也跑公司講講智慧財產權有多重要;做金融法的,就跑去給投資公司談投資風險預防,層出不窮。毫無疑問,講座是讓更多人認識他的一個渠道,很多律師都是靠講座給自己帶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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