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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WIFI

    從金錢、時間、教養能力三個方面考慮。如果三者都能達到教養兩個孩子的條件,讓兩個孩子一起陪伴成長,有利於孩子們的身心健康發展。 如果各自都只能達到教養一個孩子的條件,那就各自帶一個吧。 如果其中一方不適合教養孩子,可以協調給予更多的經濟支援,有另一方教養。如果協商不下,可以走第三方協商途徑(包含但不限於法律),讓理性來做出最優選擇。

  • 2 # 哎喲菲菲不錯哦

    看題意,你貌似一個都不想要?真想罵你一句**不如!

    不管你是男性,還是女性,離婚就想不要孩子,想把孩子遺棄嗎?!你們為什麼不要孩子?無非就是想負擔輕點,省點事,想再婚的時候好找人嗎?你們是自己的親生孩子都想拋棄的人,無論什麼人和你們再婚,都絕對不會幸福!一個對自己親生骨肉尚且冷血的人,能對誰好呢!最主要的是,你們的繁殖欲那麼強,已經生下2個孩子,就不要異想天開去離婚,然後再婚,幻想可以解脫、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了!畢竟,你們不管是一人帶著2個孩子去再婚,還是一人帶著一個拖油瓶去再婚,大人面子都不好看,孩子心裡更不好受!知道我們的父母輩,爺奶輩為何離婚的少嗎?那是因為一大串葫蘆娃綁住了腿,綁得死死的!做父母的感覺哪一個孩子缺爹少娘心裡都不落忍!一味地繁殖,養不了、夫妻關係不好就離婚,大家一走了之,我看家裡養的狗狗貓貓都不會這麼幹!追求自由,追求無子女負擔的生活誰不會呀!關鍵你想追求輕鬆,追求自由,那就要滅了自己洶湧的繁殖欲!既然多次繁殖了,就要負責到底!

    我不建議有兩個以上孩子的人離婚~除非福布斯排行榜有你的名字,離婚後你完全可以自己撫養孩子,孩子生活質量絲毫不會降低!

    只有一個孩子的夫妻也一樣,誰提出離婚,誰就要有獨自撫養孩子的能力,自己帶走!否則,就不要輕言離婚!別幻想離婚了,可以找到一個SB幫你養孩子!你孩子的親爹親媽都不願意撫養,你幻想別人會把你的拖油瓶孩子視如己出去關心疼愛?真是大頭菜吃多了,痴心妄想呢!

  • 3 # Wkf866

    如果條件具備,有能力培養孩子,不論是經濟上物資上精神上都具備,孩子都要,這樣對兩個孩子的成長有好處,孩子是你的希望也是未來!所以一定要努力把孩子培養成人,你就是位勝利者!

  • 4 # 生活情感助理師

    你好,這個問題要按實際情況而定!想知道你是爸爸還是媽媽?你的情況是否能適合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

    要你是個媽媽,並且孩子一直是你帶著的。另一半的人品不好。個人有生存的能力,或者有決心帶好孩子的。那建議你要孩子。因為孩子需要有個人品好的人帶著,這樣無論物質好與不好,至少孩子會少受一些不必要的傷害!或者受不良思想影響,造成心理不健康的孩子。

    要是你沒有能力給孩子好的,有利於心理健康的生活。你也沒有帶過。孩子爸爸是個高素質,有責任心,有能力能讓孩子健康成長,並且有專人帶孩子。那建議你不要孩子。因為跟著你居無定所,餐不果腹,又沒能力帶著他。那就給孩子選擇一條,相對幸福的路!因為離婚是大人的事情,孩子是無辜的。儘量讓孩子少受罪!

    要你是個爸爸,孩子一直是媽媽帶著的。並且媽媽的人品不錯。離婚是因為你的問題,或者是兩個人不適合造成。只要媽媽願意,請把孩子交給媽媽!因為人品好,有責任的媽媽,肯定會花時間和精力照顧好孩子!這是一個沒有責任心的人,做不到的!離婚給孩子造成了傷害,請把傷害降到最低點。當然作為男人,再難也不要忘了支付撫養費!要是不支付,將來不要責備孩子的無情!

    要是你們離婚,是因為孩子媽媽造成!並且孩子媽媽是個沒有責任心的人,也沒有能力撫養教育好孩子,你比她有責任心的!那請把孩子留在身邊,這樣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孩子是一張白紙,什麼人帶就會像誰。所以,真愛孩子,請讓孩子與那個有責任心,人品好的家長在一起!這樣才不會因為離婚,而影響孩子!

    作為家長,作為一個有責任心的人,沒孩子時可以只想到自己!要是有了孩子,一定要站在現實,安全和有利於孩子心理健康成長角度思考問題!給不了完整的家庭,一定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強大健全健康的心理和思想!這樣孩子一樣有好的未來和美好人生!請把孩子交給有責任,有能力,人品好的家長!個人建議,謝謝!

  • 5 # Blaire Molly

    遵從自己最內心深處的想法。如果是我,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要孩子,陪伴孩子,呵護孩子,因為我覺得自己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知識能力、社交能力,如果孩子跟著我,不僅不用吃苦,而且可以生活的更好。

    我想天底下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但是如何讓孩子在父母離婚的情況更加自由自在生活的更好是所有父母要思考的,並且也要試著尊重孩子,讓孩子去選擇自己想跟著誰,有時候經濟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孩子的心理、孩子的情緒也同樣重要,所以希望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分析,不要讓離婚毀了自己毀了孩子。

  • 6 # 家家鏈

    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雙方共有子女數,雙方各有子女數,雙方家庭組成情況,雙方生活環境,離婚後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環境,雙方的其他約定,雙方對撫養子女的態度等等

  • 7 # 麗57987643

    離婚了,我選擇了我的女兒,回想那些年,太難了……一個人帶孩子,還要打工掙錢,苦,累向誰去說,只有堅持,還好一切都過去了,女兒現在上大學了,我覺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相信以後的生活會赿來趆好。

  • 8 # 花種錦城

    如果婚姻還能維持,就請繼續,等到孩子18歲。如果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如果你是女方,希望你帶著孩子,兩個都帶著,孩子跟著你不會受罪,男方必須要有撫養費,他也可以看孩子。如果你是男方,希望你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男人在外面拼搏,在家的時間不多,也沒有媽媽心細,但你儘可能去看孩子,給孩子物質幫助。

  • 9 # 小嬋妞

    鑑於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對方的人品性格有關,孩子是自己的,離婚本來就給孩子帶來最直接的傷害,最好的就是雙方離婚後也能保持融洽的關係,讓孩子不管跟誰都不會有心裡傷害。女孩最好跟媽媽,特別是青春期媽媽會照顧的更細膩。

  • 10 # 留守媽媽or留守寶寶

    如果離婚了最好是讓孩子在對孩子的成長生活和身心健康相對有利的一方,如果換成是我,我是不會讓孩子一人一個的,畢竟家庭破裂已經傷到孩子了,為什還要強迫他們手足分離呢!

  • 11 # 菇城小生

    離婚了我選擇了要孩子。為什麼我會選擇要孩子呢?其實當時的想法很簡單:第一點我是男人就應該扛起撫養孩子的責任。第二點我希望離婚後前妻負擔輕一點,希望她在未來的日子過得比我好比我幸福。第三點我作為父親有教育孩子的義務。

  • 12 # 費勁哥

    第一先問一下小孩想跟誰,其次在看誰有時間也照顧小孩。為了孩子能不離婚還是不要離婚,如果兩個人經常吵架,可以有一個人去外地發展,兩三個月回來看看也挺好的,雖然見的少,對孩子來說起碼有個完整的家。

    離婚,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

  • 13 # 瑞福媽媽課堂

    這個嗎我也不知道咋回答。要看自己的能力。反正我就說我吧。我會淨身出戶要孩子。因為孩子在他身邊我不放心。他不會教育。老打孩子。如果真的離婚他們家人做事不地道。不會讓我看孩子。所以我覺得我自己有能力帶好孩子。如果有能力還是要孩子。

    如果沒能力就狠心暫時不要孩子。去拼命賺錢。賺完錢再去接孩子。在去法院把孩子撫養權要回來。這個社會就是錢。只要你有了錢啥也好辦。

  • 14 # 神秘島的小熊影視

    作為父母,養育孩子是你們的責任。至於要不要孩子還是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你的經濟能力能否承擔,為了你的孩子,你是否能為了她們而努力。其次還要考慮如果對方堅持要孩子,你是什麼樣的態度,想想是否能夠給孩子更好的關愛和教育。還有如果孩子大了,詢問孩子的意見也很更重要,畢竟如果處理不好,可能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 15 # 長春強強

    還是看個人能力吧,,扶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最好是兩個人協商一下。如果女方不想要,那作為男的一律承擔,就是要飯也要把孩子扶養長大。我就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做的。

  • 16 # ayue100

    選擇離婚,其實孩子不孩子的不重要了,因為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傷害,還關心有多大意義,孩子只要能活著就行,至於在哪生活,對於孩子來說都是無法彌補創傷

  • 17 # 鄉野小濤的生活

    1、離婚之後不要孩子,有的可能不是出於本意,走法律程式情況下,最終要看法院的判定,這種情況自然就不能跟孩子在一起。2、女人離婚du後,再婚孩子就會成為牽絆。繼父也會給孩子造成心理影響甚至是心zhi理陰影。當然,男人如果再婚,也同樣會面臨同樣問題。但畢竟男人,在一個家裡有著主導地位。3、經濟原因。大多數的家庭都女人的經濟實力是不如男人的,為了給孩子一個更版好的環境,讓孩子更好的成長,放棄孩子撫養權4、孩子會權成為和前夫的紐帶,為了斷絕關係,大部分女生放棄了孩子撫養權。

  • 18 # 薄情不懂痴情累

    父母對孩子的責任永遠不會變,這與你離不離婚,孩子跟誰都沒有關係。

    第一,孩子從出生開始,父母就對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管你喜不喜歡,願不願意,都必須對他負責,這是作為父母的義務,更是父母的責任。

    第二,離婚後孩子跟誰,這要根據夫妻雙方誰更有利於孩子成長來做決定,而不是夫妻雙方個人的喜好。

    第三,不管離婚後孩子跟誰,另一方都必須給與物質與精神上的幫助,這是義務也是責任。

  • 19 # 茜茜心靈驛站

    夫妻離婚後,至於要不要孩子,要根據實際情況,因人而異,力爭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我是在孩子十二歲那年離異的,當時根據我和前夫的情況,他是大學老師相比較我這個中學老師而言,他住學校的公寓,業餘時間也充裕,而且還有孩子爺爺奶奶幫忙照顧。我當時當班主任,而且在外面租房住,後來,我們倆爭取了孩子的意見,孩子也選擇了前夫。離異後,我每週末都會抽出一下午,去陪孩子,作為我們的“母子特殊時光”,而且每個寒暑假,我和前夫都會約好陪孩子一起吃飯,抽時間陪孩子出去玩,所幸,現在孩子已經高二,陽光樂觀。

    為此,孩子跟誰具體講,其一,根據夫妻的性格,看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對孩子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其二,根據雙方的條件,看誰能夠創造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環境;其三,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孩子,要尊重孩子,及時聽取孩子的意見。

    我有個同事,離異時,孩子八歲判給了前夫,可是,前夫是個極其不負責任的人,根本照顧不了孩子,無業而且酗酒,後來,我同事又力爭把孩子接到身邊,母女倆一直住的學校職工宿舍,雖然過得辛苦,但很快樂。

    所以,離婚雖然看上去是兩個大人的事,但是,我們不能用大人的錯誤來懲罰孩子,讓孩子來買單,為此,我們不能做好夫妻,但我們同樣可以做好父母!

  • 20 # y小秋y12

    經濟條件允許兩個都想要。經濟條件不允許也要創造條件,沒有辦法信任離婚後前任再婚,小朋友跟著後母不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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